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盛志国司长在2009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9-03-10 来源:群体司 字体:

盛志国司长在2009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2月27日,重庆)

同志们:

刚才,刘鹏局长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建立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制做了重要讲话,对今年群众体育的重点工作做了部署。前不久在全国体育局长会上,刘鹏局长围绕实现体育的新发展、新跨越,努力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对群体工作提出了要求。这充分体现了总局党组对群体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们做好今年的群体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各地实际,抓好开局,做好今年的群体工作。下面,我代表群体司概括总结去年工作,布置今年重点工作。

一、2008年工作的概括总结

(一)党政重视,社会关注,群众体育工作逐步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

北京奥运会的筹备和举办为群众体育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主题促进了群众体育的蓬勃开展。在刚刚过去的2008年,群众体育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发展群众体育被普遍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规划和工作目标时,注重把群众体育的重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年度具体工作目标。仅举几例做介绍。江苏、浙江等省委、省政府把实施体育健身工程纳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体系,各地市也把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列入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体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评比考核范畴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广西壮族自治区已把“民族体育工程”和“边疆体育健身工程”两个规划纲要的重点内容纳入自治区政府社会发展规划,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中明确了多项群众体育工作目标。湖北省把体育发展纳入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一并推进,省委省政府明确将兴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作为政府为老百姓办的十件实事之一。陕西省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城市社区体育器材配送工程”列入省政府民生八大工程子项目和省级考核指标体系。这些有代表性的典型措施强化了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职能和意识,提升了群众体育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极大促进了群体工作的发展。
    (二)全国联动,唱响主题,全民健身热潮空前高涨。

去年,各地的“同行”活动注重与“迎、庆奥运”结合,为奥运会的举办营造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呈现出服务奥运大局,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特点。新年伊始的元旦登高和健身跑活动以及春节期间的健身大拜年等多种体育健身活动已经成为许多地方迎新春的重要方式,为百姓送去的体育年货展现了时代新气象、节庆新方式和生活新理念。四、五月份,围绕北京奥运会倒计时100天和奥运火炬在各地的传递,各级群体部门突出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特色,掀起了全民健身、喜迎奥运的高潮。汶川地震发生后,根据救灾形势的发展,总局及时调整了“同行”活动的整体安排,向全国发出通知,提出不再统一组织全国性的“全民健身月”活动,并针对地震灾区、奥运会举(协)办城市及其他省市提出分类指导意见,强调注重实效、简化形式、节约开支、确保安全的活动要求。临近奥运会,根据奥运筹备最后阶段工作的实际,总局再次向各地下发通知,指导各地充分利用“同行”机会,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活动,为群众健身创造条件。奥运会后,各地纷纷利用奥运后效应掀起活动高潮,分享奥运成果。多彩的同行活动贯穿全年,场面红火,气氛热烈。

各地在举办活动中形成了许多新思路,涌现出很多新方式。一些省市举办的省级全民健身运动会,持续时间长,比赛项目多,参与人群广。其中,广东第九届体育节期间各地举办的各类群体活动和竞赛超过1000次,参加活动达3000多万人次。江西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设置了60个项目,时间跨度近9个月,参加人数超过2000万人次。一些城市社区持续多年开展社区、街道、里弄运动会,形成了集中比赛与日常活动相互带动的良性循环。许多省市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群众喜好推出特色品牌活动。北京在全市范围连续两年举办“和谐社区杯”乒乓球比赛;上海连续四年举办世界著名在华企业健身大会;贵州体育与旅游结合打造山地运动会;辽宁、河北等省打造“一地一品牌”的体育特色发展模式;浙江、安徽等东部省区举办外来人员运动会,开展跨省联合交流互动形式的长三角休闲运动节等活动,形成区域联动;福建省针对与台湾隔海相望的海峡地理特点,积极开展闽台群众体育交流;四川省体育局在“5.12”特大地震灾害后适时组织了灾民安置点、帐篷学校等灾民聚居地的体育健身活动,组织专家到汶川地震灾区进行全民健身指导,充分发挥体育活动为灾后人民心理调节、心理恢复的特殊功能,为抗震救灾和重建家园做出重要贡献。各级工会和行业体协充分发挥组织开展职工体育活动的主力军作用,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单位职工健身实际,广泛组织开展贴近职工生活的体育健身活动。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切实发挥项目协会在组织开展大型群体活动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了几十项全国性群体活动,为广大群众健身提供了条件,促进了项目的发展。各地在组织群众健身活动时注重群众喜闻乐见,挖掘传统项目,推广时尚方式,提供人本便民服务,普遍呈现出组织网络化、项目大众化、形式多样化、健身常态化等特点,使人民群众尽享举办奥运会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为新时期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去年总局协同安徽省,加快推进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筹备工作。配合农业部、中国农民体协举办了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通过筹备非奥项目参加国际比赛,非奥项目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一些非奥项目在国际大赛上为国家争得了荣誉,为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开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统筹规划,全局推进,群众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各地多方投入资金建设群众体育场地设施,场地设施数量大幅增加。在此基础上,各地更加注重全民健身场地的使用效率和群众健身效果,强调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城乡建设规划协调,突出规范标准,把握因地制宜,面向基层,群众受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总体进展顺利,截至去年八月底,各地累计已完成建设项目占“十一五”总规划任务的77%,有望提前完成计划任务。去年总局对雪炭工程强调监督落实,对在建和延期完成的项目重点督察,提出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的硬性措施,有效的推进了雪炭工程建设。全民健身路径工程以倡导开发适合不同人群健身需求的户外公共场地设施和落实器材维护更新机制为重点。去年在东部地区开始试点建设社区公共多功能运动场,推广适合不同人群户外健身的场地、器材。群体司组织开展了路径工程建设管理和器材质量调研检查,对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制定了健身中心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修订了《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命名资助办法(试行)》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雪炭工程评审方案,全民健身工程的命名资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各地注重结合当地实际,探索不同模式和途径,创造、挖掘、整合全民健身资源,为群众健身提供条件。重庆市提出的《“健康重庆”体育行动计划》中,结合城市山地资源,抓住政府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契机,规划建设全民健身登山步道工程。江苏省完善五级体育场地网络,联合省建设厅、国土厅、民政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确立了依托综合文化(体)站、增强体育功能、提高综合服务效益,将文化站拓展为文体站的建设思路。辽宁省抓住棚户区改造的时机,为棚户区改造配套建设健身工程。山东省利用承办全运会的契机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青岛市政府投资把街区的排污沟改造成社区综合“健身街”,1000多米长的体育街上设置了占地5000多平方米的63类106种体育运动设施。西安市健身路径的科学配置使古城墙成了环城体育公园。上海市开放市区内最大的黄兴体育公园,使“身边的场地”发挥最大效益。甘肃在全省乡镇和行政村实施“千乡镇农民健身工程”,使贫困乡镇农民尝到健身的实惠。群众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在为百姓提供健身条件的同时,逐渐发挥出多元化的社会功能。

(四)建管结合,创新探索,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各地群众体育组织与队伍建设普遍得到加强。去年,各级体育部门注重发挥体育总会的作用,不少地方体育总会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竞赛和活动,以总会为单位组队参加赛事活动。群体司在群众体育组织建设上,注重强化创建国家级体育组织的示范效应,规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创建评审程序和标准,强调建设与管理结合,创新完善创建办法,落实动态管理措施。对前三批国家级社区俱乐部进行了调研。修改完善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管理规定》,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被普遍应用,建立了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培训基地,首次举办了全国“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暨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展示大会,起到了很好的宣传、示范作用。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鉴定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步,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断发展。目前,全国共有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8000余人,他们活跃在各类健身指导服务岗位上,为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地在加强基层群众体育组织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浙江、江苏、云南等省开展了创建“小康体育特色县”、“先进体育特色乡(镇)”和“先进体育特色社区”等评优创强活动。吉林长春试行社区体育公益岗位政策,在街道社区设立体育管理员,由体育局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招聘的社区体育公益性岗位人员走进社区,组织、指导社区居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负责社区全民健身工程设施检查、维护、管理等职责。这些做法值得总结借鉴。

(五)加强协作,建立机制,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取得新发展。

去年,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部分省市出台了省级党委和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一些地方还制订了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为青少年体育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去年,总局除继续创建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外,着手对已建青少年俱乐部进行重新登记。开展了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和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命名等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工作。为加强传统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启动了为期五年的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工作,在京举办了集中培训班,对12个省(区、市)进行送教上门培训,全国共有1770名体育教师接受了培训。与教育部、团中央共同组织开展了多项阳光体育为主题的全国性青少年体育活动。

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各地在国家开展两批试点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探索开放的不同模式和长效机制,一些省市体育、教育、财政等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学校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明确政策保障措施,主动增加开放数量,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北京市在实践中探索出封闭式管理和混合式管理相结合,教学区和开放区相对分开管理的开放模式,目前,全市已有716所中小学校向社会开放。上海市共有1100多所中小学对外开放,占公办学校的80%。其中,杨浦区体育局采取第三方保险、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介入管理、以奖代补等开放运行机制,较好解决了制约学校场地开放的“瓶颈”。福建省将体育系统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统筹考虑,采取经费补助、挂牌开放、社会监督的办法,制定了全省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工作目标。广州市有近1000所学校开放了体育场馆设施,占有条件开放学校的90%。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试点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推进了学校场馆开放进程。

(六)围绕全局,服务奥运,圆满完成奥运火炬全国传递任务和残奥代表团参赛工作。

组织实施北京奥运会火炬在全国各省(区、市)的传递活动是2008年全国群体战线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在时间紧、任务重、协调环节多等困难面前,各级群体部门的同志服从服务大局,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奥组委火炬传递中心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同时注重展示省、市特色,奥运火炬传递隆重、热烈、圆满,体现了广大群体工作者的政治觉悟和组织协调能力,受到各界赞扬。总局群体司在各省(区、市)体育部门的协助下,圆满完成了中国奥委会火炬手的选拔和北京地区火炬接力工作。

在备战和参加残奥会的过程中,各省(区、市)体育部门积极协助残联,做好运动员选拔和备战参赛工作,群体司直接参加了中国残奥代表团的组团参赛工作。全国各级体育部门在推进“同行”主题和残奥代表团竞赛保障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得到了广泛认同,总局群体司作为全国群体战线的代表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七)注重基础,加强保障,群众体育法规科研宣传和信息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近年来,各级群体部门重视群体法规、科研和信息服务。许多地方注重利用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条例》配套法规性文件为群众体育发展争取政策保障。各地通过法规保障群体事业发展的实践为出台全国性的法规文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目前全国已经有14个省(区、市)制定颁布了省级《全民健身条例》,地市级的《全民健身条例》也屡有出台。国家级《全民健身条例》按立法程序,有望在年内颁布实施。今年初,国务院已批准将每年的8月8日设立为“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日”的设立必将极大促进群众健身意识的普遍提高、健身活动的广泛参与。

去年群众体育科研工作的重点是第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在全国31个省(区、市)体育局的大力配合下,经过一年的组织实施,去年底向社会公布了调查结果。中央各主要媒体进行了大规模连续报道,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制定群体发展规划提供了客观依据。

奥运会开幕前,总局举办了“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新闻发布会,向中外媒体全面介绍了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7年来我国群众体育所取得的成就。利用总局新闻发布会平台,与主流媒体配合,对示范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和部分省市的特色工作进行宣传推广。奥运会后及时向社会发布了奥运场馆向社会开放的信息和措施,推动了奥运场馆的赛后利用。各地积极搭建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为推进工作信息化和服务便捷化创造了条件。一些有条件的省区建立了省级群众体育网,逐步将全省群众体育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为群众体育发展提供宣传、服务平台,为发挥全民健身的综合效能创造了条件。

同志们,在不寻常的奥运之年,全国群体战线的同志们为“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付出了极大努力,做出了特殊的历史贡献。但我们应该清醒客观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距离党中央对新时期体育工作根本目标的定位、距离科学发展观指导思想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级体育职能部门在引导、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健身,为群众提供体育健身公共服务方面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全民健身是一项多元、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但就各级群体职能部门来讲,目前针对不同人群、地域、行业特点的群众健身规律还缺乏研究,分类指导不够到位。群体活动的策划组织仍存在重组织实施轻活动效果倾向。在引导群众提高健康理念、养成健身习惯,为群众参与健身创造条件、提供人本服务上下功夫不够。日常工作中,涉及主动提供健身服务的内容所占比例偏低。根据《2007年全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状况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为28.2%。在对没参加体育锻炼的人群的障碍原因分析表明,60%多为缺乏健身意识。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提供更加周到便捷的服务,引导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健身,形成全民健身的社会氛围。

(二)群众健身体育场地设施不足与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并存,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未得到根本缓解。

当前,现有的群众健身场地设施仍存在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功能不足的问题,经济欠发达地区体现的更为明显。一些地方场地设施的整体布局和规划建设缺乏合理统筹和前瞻性,与城市相比,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健身场地短缺和分布不均的现象更为严重。与此同时,体育场地资源开放率不高、使用效率偏低的现象也未能根本改善。现有的群众健身场地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基本以政府财政投入和体彩公益金引导为主,缺乏社会多方力量的支持。目前正在进展中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需要共同投入的全民健身工程存在资金匹配机制运转不畅,资金匹配到位迟缓的现象,需要强化落实。学校场馆向公众开放的瓶颈性政策保障有待进一步明确。

(三)群众体育组织管理模式有待完善创新,全民健身基层组织和人员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健身科学指导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一些群众体育组织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普及全民健身的职能还有进一步履行职责的潜力。我们连续几年创建的社区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缺乏动态管理机制和手段,一些俱乐部为群众健身服务的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已名存实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推进较慢,缺乏有效的激励和培训手段,指导员队伍的工作覆盖面不够宽。目前,健身群众大多还是采取传统的、习惯的、自我、自主健身方式,各级体育组织科学健身指导的投入有限,不能满足群众科学健身的需要。

(四)建立群众体育长效机制的相关制度保障和基础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我们不少同志对群众体育发展基本规律的把握还不够,对群众体育提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群体理论研究还较滞后,在国民体质监测、科学健身指导、健身项目和锻炼方法、标准的研制等涉及长远发展的基础建设上投入精力不多。同时,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全民健身体系建设中法规制度建设、评价标准建立、人才队伍培养和群众体育信息数据统计等基本建设薄弱环节需要逐步完善。

二、2009年工作的原则要求

2009年群众体育工作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全国体育局长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经验,借助北京奥运会对推动群众体育发展的长期效应,进一步强化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职能,深入动员、广泛组织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切实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法制化、生活化水平,探索建立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制,实现群众体育的新发展、新跨越。

(一)以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为主线,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开展。

今年是国务院批准设立全国“全民健身日”的第一年,也是全民健身活动借成功举办奥运会、继承弘扬奥运遗产、积极探索全民健身活动长效化机制的重要年份。“全民健身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群众体育需求和群众体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专门为“全民健身日”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宣传并将其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全民健身日”的颁布使我国人民群众有了以全民健身方式享受生活的节日,它既是纪念日,又是活动日,既是动员推广日,又是参与实践日。为此,总局决定今年的全民健身活动以宣传、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为主线,并拟于近期联合国家有关部委专门下发通知,就“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实施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动员和号召全社会关注、重视,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自觉参与体育健身。

围绕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协和各人群体协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全年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紧紧把握实施“全民健身日”这一重大契机,把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推动群体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今年,总局将不再专门对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进行部署,各地、各行业可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群众的健身实际和区域特色,因地制宜,在总结借鉴传统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和已开展多年的“全民健身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以“8月8日”活动为重点,紧紧把握“十一运会”火炬传递、建国60周年庆典等重大时间节点,精心策划、统筹安排贯穿全年的全民健身活动,努力做到阶段有高潮、常年不断线;组织开展活动要突出参与性、健身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提供良好条件和优质服务。

2、积极争取社会支持,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全民健身日”是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健身节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因此,各地、各行业要在精心组织策划系列活动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全民健身活动的投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积极性,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共同为庆祝第一个“全民健身日”营造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3、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扩大“全民健身日”社会影响。“全民健身日”是国家设立的法定体育节日,是党和国家重视关心全民健身事业、努力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的具体体现。因此,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设立“全民健身日”对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体育意识,增强全民族健康素质,建立全民健身长效机制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社会媒介,对“全民健身日”以及围绕“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各种全民健身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使“全民健身日”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4、目前,国家体育总局正在对组织实施 “全民健身日”活动进行策划,本次会议后,还将专门向全国体育系统和各行业下发有关通知,就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各地各单位也要组织专门力量对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的活动进行研究,形成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及时上报总局,总局将在汇总各地、各行业活动方案的基础上,作必要的协调,使 “全民健身日”活动点面结合、全国联动。

5、要结合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进一步推动非奥运项目发展。举办全国体育大会是宣传、推广、展示我国非奥运动发展水平的具体措施。目前,国家体育总局与安徽省和合肥市正在全力筹备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各地区、各行业也要在认真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的同时,积极做好第四届体育大会的组团(队)参赛工作,特别要重视加强对各项目运动员、教练员的教育和管理,共同为促进我国非奥运项目的普及发展,为把全国体育大会办成干干净净、欢乐祥和的群众体育盛会做出贡献。

此外,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等部门的配合,继续广泛组织开展青少年、职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体育健身活动,配合妇联办好第四届全国妇女健身展示大会;切实加强对老年人体协、农民体协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精心组织举办好第一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根据广大农民健身实际,积极开展适合农民特点、受农民朋友喜爱的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二)在群众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上下功夫,实现各类健身场地资源由全民共享。

为百姓提供满足需求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是体育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方面。今年要从加大场地建设力度和提高现有场地使用效率两方面缓解群众健身场地不足的矛盾。

1、继续推动以“全民健身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群众体育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央、地方和社会资金共同投入的机制,中央资金对地方的支持以西部、中部为重点,对东部地区具有示范性的场地设施给予适当支持。进一步健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推进全民健身各项工程向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模式的创新、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今年是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第四年,也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总局将加强与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明确并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责权利,建立更加顺畅和高效的部门合作机制;继续加强对各省(区、市)落实配套资金的督促检查,保证规划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各省要采取切实措施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今年总局将加大对西部的支持,投入资金近1.2亿,进行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群体司重点指导广西、重庆、河南、福建的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国家试点,其他省(区、市)应根据本地的实际进行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地方试点。

去年总局对前几批“雪炭工程”建设进行了督查和清理,截止去年12月,258个项目中有26个项目未完工。这些项目要争取在今年内建成,到年底还未建成的,将停止该省明年的项目安排。在各省申报推荐援建单位的基础上,总局确定了60个今年“雪炭工程”援建项目。60个项目的建设要尽快启动,其他项目有条件的也可开始建设,争取2010年给予资助。

为规范全民健身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今年总局将修订《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办法》,出台配套文件《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管理规范》,细化中心的分级分类标准,选择部分中心进行体育服务认证试点。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的命名资助向城市的区、街道、社区和农村的县、乡镇倾斜。

今年的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将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拟定、实施包括基地评审指标、评分标准和评选程序等内容的评审办法,选择真正具有示范性的项目给予命名资助。为探索多种场地建设模式,今年将把户外营地、体育公园、健身广场、登山步道等一并纳入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建设范围。

今年总局继续组织开展对地方全民健身工程器材的检查,还将检查东部地区社区公共运动场试点建设情况。在对全国各地全民健身工程器材采购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去年路径器材检查调研的情况,拟订《关于全民健身器材招标采购指导意见》,加强对各地全民健身工程器材招标采购工作的指导。启动《关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配建标准(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研制工作,在对各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模式、内容、标准、布局及维护管理办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规范建设的指导意见。
  
    2、进一步整合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制定切实有效的保障性政策,提高现有体育场地设施的利用率。今年将继续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遵循依托政府、教体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推广各地区在学校场馆向公众开放方面的经验和有效措施。总局将召开开放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在总结开放基本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教育部联合制定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性文件,探索建立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长效机制,使开放工作有序、有效、可持续地进行。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落实第二批场馆开放试点的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本地区场馆开放工作的政策法规建设和基本保障,努力扩大学校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范围。同时,各省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体育场地运行管理的机制和措施,推动全国体育系统场馆对公众开放,实现体育场地资源最大限度地为全民健身服务。

(三)加强群众体育组织与队伍建设,探索社区体育和农村体育工作新机制,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今年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社团、协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共同办群体的作用。集中精力、切实发挥群众体育管理部门在制定公共服务政策方面的作用。通过深入调研、分类指导和系统培训等手段,明确政策服务和激励指向,逐步形成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和深化社会参与程度的互促互补机制。坚持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的原则,争取中央文明办和有关部门对社区体育、农村体育工作的支持,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体育进社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加强农村体育组织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修订完善《国家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和管理办法》、《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选和管理办法》,鼓励各地创建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社区体育俱乐部,形成比较完善的社区体育组织网络。探索建立农村基层体育组织建设模式,通过重点扶持乡镇文化体育站建设,创新农村体育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村体育组织网络。

加强与全国总工会和全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的配合,进一步规范职工体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发挥其在推动职工体育工作中的示范作用。适时颁布《加强职工体育工作的意见》,指导全国职工体育工作更加深入开展。

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坚持增加数量与提高质量并重,强化培训服务与管理,完善网络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在指导群众健身中的实际作用。国家体育总局已批准成立“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近期正加快向民政部报批及筹建工作,使其尽快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发挥退役优秀运动员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在健身动员指导方面的优势,把优秀运动员进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落到实处。年内修订出台新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使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术标准与形势变化接轨。利用网络管理平台,做实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注册管理工作。继续做好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关工作,建立、完善鉴定、培训机构,提高鉴定质量,扩大鉴定数量,加强队伍建设。

(四)努力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为增强青少年体质创造条件。

青少年体育工作要以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组织建设为重点,完善具有青少年特点的“营地”建设模式和管理运营机制,开展社会化组织程度较高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做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工作。

今年总局将全面了解各地体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的情况,总结、宣传和推广各地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做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发展规模在400个左右。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开展分级管理试点,建立网络化管理体系,完成俱乐部重新登记工作。积极推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的成立,提高俱乐部自我运作能力,加强俱乐部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工作。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是青少年组织建设的新探索,要稳步推进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建设,各地创建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建设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充分利用项目优势,注重管理质量,不断完善青少年健身和综合素质教育条件。总局以先建设后命名的方式鼓励创建工作,各地要保证“营地”建设匹配资金的投入,要争取教育部门和社会的支持,逐步把青少年体育营地拓展为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基地。

今年要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为契机,促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培训工作坚持统一规划、多种形式、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突出应用、注重能力的原则。各地要按总局和教育部印发的全国体育教师培训5年规划和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培训计划,分步实施,做好本地区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各地要重视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努力加大投入,积极引导,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办成广大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的乐园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摇篮。

今年将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竞赛活动、传统项目学校单项竞赛活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运动会等传统项目活动,广泛开展社区青少年体育竞赛交流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吸引广大青少年走向运动场。群体司将与教育部体卫艺司和总局足球管理中心联合制定方案,推进校内外青少年足球运动开展,为培养足球项目的后备人才打基础。各地体育部门要和教育部门积极配合,从政策、场地、组织、活动等多方面为广大青少年课外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为增强广大青少年体质做出努力和贡献。

(五)推进群众体育科研工作,提高群众科学健身受益实效。

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群众体育科研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种形式的群众体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总局已在筹建全民健身专家咨询委员会,将就群体工作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工作征询专家意见,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举办全民健身科学大会,探索建立全民健身科学指导体系。倡导各地采取积极措施,编写体育健身科普读物,开发推广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项目和锻炼方法,搭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和保障平台,总局将对各地的经验及时进行示范和推广,促进群众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广泛开展。

今年将研制完成并启动《群众体育发展状况评价机制和标准》,目的是通过对各省群体工作区域发展目标的制定, 形成各地综合发展水平的比照,为把群体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社会发展目标体系提供参考。通过不同区域的目标激励,使各地针对本地群众体育发展的实际,依照《评价标准》的发展空间,制定本地的群体发展目标,促进群众体育更好、更快全面发展。与此配套,将建立全国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制度。各地体育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规范统计标准,编制数据统计内容,形成科学客观的群众体育工作基础数据年报制度。

    明年,第三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将全面开展。为确保这项重大基础性工作顺利进行,今年将以“示范站点”的建立和完善为重点,加强监测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省市监测工作人员素质。各地要高度重视国民体质监测的准备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支持,做好监测方案修订、人员培训和器材配置等各项准备工作。

(六)加强法规保障,创新宣传方式,助力群体事业发展。

今年,总局将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条例》的审定工作,推动《条例》尽早出台。《条例》的颁布对于保障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权益将起到重要作用,我们要围绕《全民健身条例》的出台,及时做好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要依据《条例》选择重点制定配套法规制度,争取在群众体育经费、人员保障、场地建设、组织创建、项目管理、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等方面有所突破并形成规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权益。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已十三年。目前,距离实现到2010年《纲要》规定的“基本建成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的目标还剩不到两年的时间。各地要认真总结《纲要》目标的落实情况,努力按照《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快全民健身体系建设。今明两年,总局将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下一周期(2011——2020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确定的到2020年“明显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的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各地也要及早思考谋划本地区全民健身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查找全民健身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结合第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结果,分析和把握本地区群众体育发展的基本状况和存在问题,深入研究下一周期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把长远规划与年度工作有机结合,使全民健身体系建设有更大发展。

今年的群体宣传工作要围绕重点、拓展方式、注重实效。结合“全民健身日”、十一运会和建国60周年庆典等重大时间节点,宣传报道我国群众体育蓬勃发展的历程和成就、各地开展群众体育工作的特色和典型。总局将采取中央新闻媒体小分队赴地方采风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各地特色做法。

我们要切实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体彩公益金是当前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重要资金来源,我们要格外珍惜,使用好这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资金。使用目的要突出公益性,使用过程要坚持合规性。严格执行体彩公益金使用和管理规定,落实动态管理和监督,努力使有限的资金为全民健身发挥更大效益。

今年,我们将在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表彰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这是一项荣誉高、激励性强的工作。各地要按照总局的统一要求认真负责、程序严谨地做好推荐上报工作,真正推选出在群体工作中勇于创新、敬业奉献、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

同志们,体育强国蓝图中为群众体育构画了新的发展目标,全国群体战线上的同志们要保持和发扬甘于奉献的精神,抓住机遇,探索创新,真抓实干,按照刘鹏局长的要求,根据社会环境新变化,深入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群众体育需求的新特点和新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体育公共服务,让更多的人投入全民健身运动。

群体司作为政府群体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拓宽发展思路,改进发展模式,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发挥群体部门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与同志们共同努力,探索建立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制,切实提高全民健身的科学化、法制化、生活化水平。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