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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青少年比赛中进行运动员文化水平测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30 来源:青少司 字体:

射击射箭、举摔柔、田径、体操、乒羽中心,南京体育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强化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经总局领导批准,定于今年暑期在全国青少年比赛中进行运动员文化水平测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测试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原则

文化水平测试坚持科学公平、注重基础、简单易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全国运动员学生文化教育教学条件的不同、城乡地区差异和运动员认知水平的不同,在此基础上,将运动项目常识与文化知识相结合,分别体现不同科目考试的功能和特点,注重考查运动员学生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二、考试对象

参加全国射击、举重、田径、体操、乒乓球、羽毛球项目青少年比赛的运动员,具体各项目参加测试年龄组别见附件。

三、考试要求

(一)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正式比赛前一天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地点在赛区公布。

(二)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和运动项目常识4类内容。

(三)考试范围和难度:各年级文化考试的命题范围以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稿)》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为依据,以人教版教材为范本,主要为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所教授内容,难度适中。运动项目常识内容不分年级编写。

(四)试卷分值:每份试卷由语文、数学、英语、运动项目常识四部分组成,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语文满分30分、数学满分30分、英语满分30分、运动项目常识满分10分。

四、测试组织工作

(一)总局青少司作为运动员文化水平测试试点管理部门,负责测试的总体组织和协调。

(二)南京体院学院负责试题的编写抽取、试卷批改、测试结果的反馈以及测试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有关项目中心和比赛赛区组委会配合做好考试场地、参考运动员组织等相关工作。

五、其它

(一)请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在赛区填报就读年级、教材版本(语文、数学、英语)。

(二)文化测试所需经费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拨付。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

联系人:郭 

  话:(01087182383  13911982383

南京体院学院

联系人:刘洪磊

  话:(02584755180  13951674819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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