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的精神,推动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全国校园体育的发展,通过开展健身讲座、普及体育锻炼知识,培养青少年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和爱好,遵循科学的锻炼方法,进一步增强青少年体质。经体育总局青少司和教育部体卫艺司研究,定于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在全国11个省(区、市)举行“2013年阳光体育科学健身校园行”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由体育总局青少司和教育部体卫艺司联合主办,各参加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联合承办。 本次活动重点依托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所在的学校,以举办健身大讲堂为主,融健身知识、奥林匹克知识以及阳光体育项目体验于一体,同时引进国内外最新体育项目,开展具有趣味性、竞技性的体育游戏,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运动兴趣,丰富广大学生的体育文化生活,增强广大学生的身体素质。 二、参加本次活动的省(区、市)如下:甘肃、山西、内蒙古、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青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1个省(区、市),每个省(区、市)各推荐10所中学参加,全国共110所中学。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 四、各举办城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体育总局青少司、教育部体卫艺司的部署,与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紧密合作,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切实注意安全,同时加强宣传,积极倡导“阳光体育科学健身进校园”的全新理念、为营造校园体育的良好氛围发挥积极作用,使青少年学生的科学锻炼落到实处,进而提高锻炼效果,促进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全面发展。
体育总局青少司 教育部体卫艺司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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