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体育院校: 为全面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根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体青字[2012]18号),体育总局命名了335所体校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3-2016,以下简称“基地”)。为进一步宣传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工作,不断提高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按照工作计划,决定编制“基地”画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画册规格 大16字开,四色全彩印刷,精装本。 二、编委会人员组成 编委会人员由体育总局、人民体育出版社、各省(区、市)体育局相关人员及“基地”学校校长组成。 三、各省级体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地”学校材料的收集和报送。报送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地”学校文字材料(800字左右)。 (二)“基地”学校相关图片(8-10张)。 (三)“基地”学校地址、电话、邮编及校长姓名。 (四)各省(区、市)体育局青少处处长姓名或相关处室负责人姓名。 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报送时间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请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地”学校材料统一报送至体育总局青少司业余训练处。“基地”学校单独报送,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质保量,确保“画册”编制工作如期完成。 (二)各“基地”学校提供的材料、数据务必准确无误。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基地”学校提供的材料与“基地”创建申报信息一致。 (三)请各单位将相关文字材料和图片刻录成光盘,寄至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远洋 联系电话:87182037 附件:报送材料相关要求.doc 体育总局青少司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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