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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决赛技术官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1 来源:青少年体育司 字体:

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组委会:

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将于2023年11月在广西举办,为做好决赛技术官员选派工作,确保各项目比赛顺利进行,现就做好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决赛技术官员选派工作要求如下:

一、要按照《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2014〕172号)以及各项目制定的《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技术官员的选派原则、选派条件、选派程序等各项要求。

二、要结合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决赛赛程、项目特点,按照精简、高效和确保完成比赛任务的原则,合理确定技术官员人数,做好选派工作。

三、选派的技术官员包括仲裁、技术代表、总(副总)裁判长、临场裁判员、非临场执裁的主要技术人员等,同时包括拟聘请参与执裁的外籍裁判员。

四、选派的技术官员原则上要求技术等级为国家级以上(非临场执裁或其它特殊情况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参与过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预赛、全国青少年U系列比赛或其它全国性成人或青少年比赛;有不良执裁记录的,特别是在以往的比赛执裁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误判、漏判和反判等行为,引起较大社会影响和参赛队普遍争议的技术官员,不得参与执裁。

五、除特殊情况需由有关裁委会常委会直接推荐的技术官员外,其它参加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决赛的技术官员需由所在省(区、市)体育局、行业体协或体育院校等推荐。

六、聘请外籍裁判员一般应列入中心(协会)年度外事计划,按总局规定办理外事手续,人数要适当控制。赛区组委会只按照国内裁判员标准负担规程规定抵离日期内的食宿、交通、酬金等费用,不足部分及国际旅费由相关中心(协会)自行负担。

七、辅助裁判员(含信息技术部选派的电子裁判员)由承办当地负责补充,原则上要求技术等级为一级以上,各中心(协会)应与承办赛区商定选派标准和人员数量。

八、请各中心(协会)于2023年7月31日前填报《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决赛技术官员名单》(附1),加盖公章报送青少司统一公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618432211@163.com(提前决赛的项目请于比赛前20天报送)。

联系人:远洋、李菁

电  话:87182036、87182037

九、为便于技术官员服装的制作和发放,请各中心(协会)在确定人员后,填报《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决赛技术官员服装登记表》(附2),同时发送至组委会竞赛组织部邮箱:xqhjsb@tyj.gxzf.gov.cn。

联系人:陶剑锋

电 话:18577188886、13607718120

附 件:1.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决赛技术官员名单.docx

    2.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决赛技术官员服装登记表.docx



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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