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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周期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的基本原则和量化操作标准
发布时间:2012-08-02 来源:青少司 字体:

 

 

一、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要求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这是基础和根本。如实填写申报书并提供各项基础信息和材料,绝对不能弄虚作假,尤其要杜绝和避免出现申报材料中数字假、成绩假、文字内容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认定参评资格。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这一条原则对象包括国家体育总局职能部门、各省区市体育局、各级各类体校以及各位认定委员会全体专家。同时也希望各省市体育局、各位专家和参加认定工作的各级各类体校监督我们,我们也管理和指导各省市体育局和各位专家,出以公心,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责权相担原则。在本次基地认定工作中,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各省区市体育局的作用,狠抓省市复评环节。,因为各省区市体校的实际情况,本省区市体育职能部门最清楚。所以我们今年强调,首先各省复评这一关,一定要严把关,认真对待这项工作,省里面自己把好自己的关,首先经过省里复评推荐上来的都是名副其实的。坚决避免出现本位主义,搞所谓的优质整合。杜绝材料作假问题。1、运动成绩假。运动成绩假表现在一是学校自身大赛成绩不够,与其他学校合并大赛成绩申报;二是学校大赛成绩超过规定标准,将剩余成绩移植给其他别的学校;三是大赛成绩全省资源共享。这种情况多数是在省体育局导向下完成。2、学校名称假。学校名称假表现在申报的学校不符合五种类型申报学校资格,他们是体育场、体育馆、体育中心、俱乐部等训练单位想钻政策的空子从而派生出许多临时申报学校。此类情况多是申报单位自身行为,这种现象应强调以运动员向上级输送时学校的身份,应提供运动员输送时学校成立的相关文件。3、软件材料假。(1)申报项目数和运动员人数与实际办学不符。其目的是为了减少工作量。(2)申报的教练员人数和教师人数与办学实际不符,其目的是为了在这两个条目上得分。(3)学校提供资料假。学校平时不善于积累工作过程的原始资料积累,不能很好的根据文件内涵要求归档、分类,在材料整合期间恶补相关资料,此类情况多表现在:教练计划总结、训练常规管理、运动员大纲测试、运动员技术档案等条目上,造成申报材料后补现象严重。二是省里复评后要对本省申报学校进行排序,并在省里进行公示后上报总局。我们统评时会尊重省里的排序,但如果检查发现排位靠前的学校出现问题或是不符合申报条件,我们会对排在这个学校之后的学校认真检查核实,同时,对该省市进行通报批评,严重的取消其下一周期全省的申报资格。

(四)重点检查,力求全面原则。过去两届申报,我们因为时间、精力、专家人手等客观因素限制,实地检查很少,基本上采取抽查,很多学校专家只能就凭着申报材料来审核。这次我们计划,首先各省要严把复评关,按序上报;第二凡是报上来我们力争全都查到,对不合格的严格掌握,不合格的就不行,严格标准。我们的专家队伍,要完成好全国的认定工作,一方面思想作风要过硬,要树立一种公正,客观的,为体育事业负责的思想意识。其次,就是业务过得硬,业务水平过得硬,不管是科研专家,还是教育教学专家,还是管理专家,都要吃透相关认定标准和条件。

二、对新周期认定工作标准和条件的需进一步明确和统一的问题

关于大赛成绩的问题

(一)凡是在奥运会上取得前三名的成绩,可与其他大赛获得的比赛成绩累计计分。1、与前两个周期保持一致;2、以国家体育总局每年成绩统计办法和标准为准(竞体司)每年年底公布全年竞技体育取得成绩、破超纪录情况,各省区市体育突出贡献奖排名均参照以上成绩统计办法和标准。

(二)五大赛中取得的成绩以奥运会26大项、302小项比赛设项为准;成绩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比赛成绩为准。

(三)夏季青奥会、冬季青奥会比赛取得的成绩均可计分。

关于破世界纪录、奥运会纪录、亚洲纪录的问题

一名运动员在多次比赛中打破世界纪录、奥运会纪录和亚洲纪录只计一次最高分。破纪录必须是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亚运会和青奥会上创造的成绩。

关于“两个一票否决”和“两个纳入”的问题

(一)未转发23号文件并出台实施细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抓紧制定,如果时间来不及,需省体育局报情况说明(明确出台计划及时间表)予以备案。

(二)关于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的问题:体育运动学校是各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属于纳入发展规划;运动学校的附属中小学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属于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

(三)文化教育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指:

1、人员经费是指: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卫生费用和外聘人员的费用;

2、公用经费是指:生均经费、设备仪器购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教师培训费及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教育附加费等;

3、专项经费是指:较大的校舍建设,物、化、生实验设施设备更新等。

关于“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体校未能解决办学资质”的问题

有九年义务教育的体校,需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按照“九年义务教育标准”,对申报的学校进行教育评估。

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学校评估认定后,认定学校具有教育资格符合九年义务教育的办学标准对学校进行审批注册,学校获得办学许可证,属于具有办学资质的单位。

关于申报“基地”学校现开设项目及在训人数的问题

申报学校必须按照实际开设项目数(含非奥运项目)和运动员人数如实进行申报,并计入开设项目和在训运动员总数。但人才质量与人才效益必须是奥运项目的人才输送与大赛成绩才能予以认定计分。

关于体育科研室(所)“资源共享”的问题

一座城市拥有两所以上地(市)级体校或县区级体校,所在市体育局赋予职能并承担了科研服务实际工作,一个体育科研室(所)允许“资源共享”。

关于统一训练计划版本的问题

各省(区、市)体育局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制定统一的训练计划版本,统一训练计划的格式、内容与要求。若体青字[2012]18号文件下发前未能统一的省(区、市),18号文件下发后,则需要统一训练计划版本,未统一版本前的训练计划不需要重写和更换。对新申报的学校,如果2009年-2011年计划版本不符,不需要再补写。

文化教师教案使用电子文档的问题

按照文化教学属地管理的模式,如果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使用电子文档备课的要求,同意使用电子文档。如没有具体文件,应继续使用纸资文档,对以前使用的电子文档不再改写、补写。

对新申报单位“软件”资料准备的问题

新申报基地的学校未按上两个周期标准规范资料,建议2011年以前的资料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反映,不再突击补写,检查的重点应是2012年以来的材料。

认定工作时间节点的问题

8月末各校完成自评。

10月中旬各省完成复评。

1031日前各省向国家体育总局报送参评学校相关资料。

11月中旬完成申报学校资格审查及申报学校材料初评工作。

12月末完成统评工作。

 

 

 

青少司             

20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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