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7日,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团中央共同组成的考察组一行共计12人,对2012年第二届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以下简称“阳光体育节”)承办城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进行了实地考察。17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和赤峰人民政府的安排下,考察团全体成员在张智副司长的带领下,共同考察了赤峰二中、红旗学校、赤峰学院、玉龙广场、九天国际酒店、赤峰市国际会议中心等相关活动地点的具体设施和条件。下午,全体考察团代表与赛区组委会人员在赤峰体育局研究商讨了阳光体育节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具体安排。
通过实地考察,考察组认为赤峰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具备完成阳光体育节总体工作的基本条件。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和赤峰市政府均已按照体育总局的总体部署逐步展开承办工作。各相关单位的领导对本届阳光体育节高度重视,对承办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勤奋,切实推动着承办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经过实地考察和会议商讨,初步达成了以下共识:
一、确定了阳光体育节活动的具体时间为8月18日至22日。
二、初步确定了阳光体育节主要活动的地点:
(一)运动员食宿、竞赛和体验展示活动安排在赤峰二中;
(二)开幕式和文化交流项目安排在玉龙广场;
(三)官员、嘉宾、媒体代表和论坛安排在九天国际酒店;
(四)部级以上领导接待安排在玉龙国宾馆;
(五)分批安排运动员到灯笼河子草原体验民族特色体育项目。
三、阳光体育节在内蒙古自治区举办,需要突出民族体育文化特色,并为城市留下宝贵遗产,争取实现承办城市提出的“办出特色、办出新意、办出水平”的活动标准。
四、可以安排航管中心的体验项目、奥运冠军志愿行动或其他体验项目提前到赤峰市举办交流体验、培训活动,为阳光体育节的举办造势和预热。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五一前完成阳光体育节组委会的成立工作,尽快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联络人并制定整体宣传工作方案;
(二)拟定于4月24日召开阳光体育节竞赛和体验项目筹备会议;
(三)确定总体计划的同时,继续完善、细化各个具体板块工作内容,并结合时间节点与预案措施全面推进工作;
(四)拟定于五月份在人民大会堂召开阳光体育节新闻发布会。
(五)统筹规划、积极推进体育节的市场开发工作,明确预算方案和实施要求,争取能够解决偏远地区参赛队伍的资金问题。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