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协字〔202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象棋协会:
为更好的推动项目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我协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象棋协会运动员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象棋协会运动员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中国象棋协会
2022年10月26日
中国象棋协会运动员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象棋运动员的培养与发展,促进和维护运动员权利,推进建设象棋比赛的公平竞赛环境,中国象棋协会(以下简称“中象协”)结合项目发展实际,制定《中国象棋协会运动员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 “本规则”)。
第二条 运动员委员会作为中象协分支机构,在协会领导下,依照协会章程,遵守本规则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 运动员委员会倡导公平竞争和拼搏进取精神,以代表和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对涉及运动员的各项事务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第二章 组成
第四条 运动员委员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组成,每届任期至中象协下一届换届代表大会。
第五条 运动员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体育法和中象协章程,拥有运动员经历,具
备优秀的技术水平。
(二)关注项目发展,有参与项目议事的意愿和能力,
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第六条 运动员委员会成员由中象协A类会员单位推荐,由中象协提名,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产生。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七条 运动员委员会应致力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体育精神,引导运动员自律自强、健康向上,做好反兴奋剂宣传,关注运动员在比赛中的道德行为标准。
第八条 以维护运动员的权益为宗旨,关注运动员的成长,组织运动员学习交流活动,提升运动员的职业素养。
第九条 运动员委员会应与运动员保持积极沟通,了解运动员各方面的发展需求和状态,关注运动员发展所面临困难、机遇和挑战,帮助运动员实现更好的个人发展。
第十条 积极参与象棋项目各项事务,向理事会反映广大运动员对项目发展、竞赛训练、培养计划、职业发展等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拟定运动员委员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 运行制度
第十二条 主任的职责
负责运动员委员会全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向理事会提交当年工作报告。
第十三条 副主任的职责
协助主任工作,经主任授权,可在主任缺席的情况下代行主任职责。
第十四条 委员的职责
(一)执行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和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提出有利于提升运动员培养与发展工作水平的建
议。
(三)及时反映运动员培养与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参加运动员委员会会议,全年未参会者自动取消
委员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工作规则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
第十六条 本工作规则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