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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棋赛事活动参赛指引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规范全国各类象棋赛事活动的组织管理,保护象棋赛事活动参赛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象棋运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5号令)《象棋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象棋赛事活动参赛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的赛事活动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举办的象棋赛事活动。

第三条 本指引是参加象棋项目赛事活动的人员必须了解的事项,帮助参赛者熟悉赛事活动概况和参赛流程,并安全顺利完赛。

第二章 参赛须知

第四条 运动员应当诚信参赛,做到: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遵守体育道德,不弄虚作假,严禁使用兴奋剂、冒名顶替、操纵比赛等干扰公平竞赛的行为。

(三)遵守象棋竞赛规则、竞赛规程和组委会的相关规定。服从赛场管理,自觉配合反作弊等各项安全检查,维护赛事活动正常秩序。

(四)遵守社会公德,在赛事活动中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第五条 熟知并遵守竞赛规程、补充通知、补充细则。

竞赛规程是赛事组织的政策与规定,竞赛参加者与组织者都必须遵守。竞赛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竞赛名称、举办单位、举办时间、举办地点、竞赛项目、竞赛办法、参赛办法、奖励办法,以及组委会的其他要求。

补充通知是组委会对赛事信息的补充性文件,主要包括报名要求、报到须知、技术会议须知、联系方式、食宿交通安排,以及组委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参考信息。

补充细则是裁判长对赛事的技术细节规定进行补充说明的文件,主要包括抽签办法、比赛日程、名次区分以及竞赛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三章 赛前

第六条 报名

(一)参赛者需符合竞赛规程所规定的参赛资格要求,如参赛年龄、参赛组别、运动员注册资格、技术等级、学籍、户籍等。

(二)参赛者需确认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适宜参赛。按照日程安排,及时办理体检证明、个人或团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保险有效期须包含赛事活动报到至离会日期及往返路程日期)。

(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如实填写报名表所需信息,并根据规程相关要求加盖公章,报名后应及时与赛事组委会沟通确认。

(四)报名表是竞赛编排的重要依据,如报名后需更改或取消的运动员和工作人员,可按照下述规定进行(规程中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规程进行):

1.在报到前,须由报名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在抽签、编排后,原则上运动员和工作人员均不予变更和取消,无故退赛运动员按照赛风赛纪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交通和食宿

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组委会提供的相关信息,提前规划交通路线和食宿安排。

(一)如组委会提供接站/送站交通服务,提交报名信息时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准确告知组委会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抵离日期时间、航班或车次、抵离站点、人数、联系方式和超规行李(如有)等,便于组委会设立接待站点,做好接送站工作。

(二)在报名后报送相关食宿信息,主要包括:选择的酒店名称和标准、入住人数和天数、人员、性别、房间需求、缴费金额和缴费方式及其他特殊需求,如提前报到和延期离会需求、超编人员住房需求、特殊饮食需求等,并在提交后及时与组委会进行确认。

(三)自行前往赛地的参赛者请在报名成功后提前规划好比赛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事项。

第四章 赛中

第八条 报到

(一)一般情况下,参赛队/参赛运动员应于赛前1天报到。如涉及因疫情防控或其他要求,报到时间可能会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须严格按照组委会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

(二)报到流程

1.核对参赛信息。核验参赛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组委会认可的身份证明(原件),根据规程或补充通知要求提交复印件;

2.出示个人或团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健康证明及规程要求的资格审核材料等;

3.进行安全、防疫等方面的检查检测工作,包括核酸检测结果、身体健康证明等;

4.领取报到资料,包括参赛证件、秩序册、参赛手册、餐券以及赛会有关通知、注意事项等;

4.办理入住、缴纳相关费用等;

5.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参赛者报到时,须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代理人。

第九条 技术会议

技术会议是由组委会组织,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委员会、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仲裁共同参加,针对赛事的组织情况、竞赛情况、裁判情况以及特殊的情况和要求进行说明。

(一)所有参赛队必须派领队、教练或至少一名运动员 参加技术会议。承办单位负责人介绍赛事筹备情况,裁判长解读竞赛规则与规程重点内容后,与会者可就竞赛规程、补充细则、抽签、编排、接待和组织工作等问题,进行提问。

(二)与会者应认真记录会议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参加开幕式、闭幕式、交流活动、比赛期间赛事纪律、安全保障、防疫要求等的重要内容,会后及时向所在队伍进行传达和落实。

(三)现场抽签并确认结果。个别赛事的抽签仪式也可在报名结束后或开幕式上举行。

(四)技术会议后应提前前往赛场,提前熟悉赛场环境、成绩公告栏、洗手间等位置。

第十条 开幕式(如有)

(一)根据组委会要求,按时参加开幕式并提前就位。

(二)参加开幕式须按组委会规定着正装或队服等。

(三)在升国旗、奏唱国歌环节应保持肃立,行注目礼。

(四)仪式全程应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听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 比赛期间

(一)所有人员应佩戴比赛证件出入赛场,进入赛场应衣冠整洁,言行举止文明有礼。

(二)配合安检、防疫等工作,禁止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不符合竞赛规定的电子产品进入赛场。

(三)根据新闻宣传需求,配合接受媒体采访。

(四)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克己自律,严守赛风赛纪。自觉抵制不良赛风、赛纪,坚决杜绝扰乱赛场、肢体冲突、无故退赛等行为。如有投诉或者举报,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五)比赛期间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无论输赢要努力保持平和的心态。

(六)及时关注成绩公告,如对比赛成绩或结果有异议,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向竞赛裁判或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不得扰乱正常比赛秩序。

(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反兴奋剂工作的相关规定,注意食品、营养品、药品安全,避免误服误用情况的发生。

(八)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象棋协会关于竞赛的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 闭幕式(或颁奖仪式)

(一)根据组委会要求,按时参加闭幕式。

(二)需上台领奖的队伍或个人应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列队,展示队伍的良好风貌形象。

第十三条 注意事项

(一)注意餐饮安全,合理安排用餐时间,赛事期间严禁饮酒。

(二)比赛场地均配常驻医疗组,在赛事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医疗组或承办方寻求帮助,采取相应措施,切勿逞强勉强参赛。

(三)配合组委会落实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加强安全意识,注意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不参加非组委会组织的活动。

(五)办证办理。赛后需办理证书的棋手,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至组委会。

第五章 赛后

第十四条 赛后注意事项

(一)及时总结

根据比赛结果,进行赛后总结,以便提升水平。同时,应分别结合赛前筹备、参赛安排、竞赛水平、技战术发挥等方面进行总结,为下次参赛积累经验。

(二)离会

按照规定时间和组委会有关要求有序离会。

第六章 网络赛事

第十五条 网络赛事

(一)棋手自愿报名参加象棋网络比赛,报名后应遵照中国象棋协会相关竞赛文件、比赛规程及补充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参赛棋手应保证比赛环境达到基本比赛标准,具体如下:

1. 比赛环境应设立在小范围独立区域,保证比赛设备、网络、光源等达到比赛标准;

2. 比赛环境须保持安静,严禁参赛棋手发出不必要的声音;

3. 除比赛设备外比赛区域内不能有其他电子设备;(如比赛要求使用直播设备、录制设备等,棋手则根据组委会要求执行)

4. 参赛棋手身边不能放置象棋相关书籍资料等,

裁判员可以要求参赛棋手协助检查比赛环境。

第十六条 注意事项

(一)网络赛事在报名时除填写常规报名信息外,还需要准确填写参赛平台用户昵称、姓名、ID等信息。

(二)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加入领队联络群并及时关注群内通知。在群内交流时注意文明言语,不得相互攻击。

(三)技术会议采用网络会议模式召开。与会者需提前安装和熟悉会议所用软件。

(四)参赛者需提前安装和熟悉会议或者比赛用网络平台、软件和设备操作。确保设备电量充足,网络通畅。

(五)根据组委会要求注意保留好录屏、对局棋谱等相关文件。

第十七条 其余未列出事项,参照线下赛及要求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指引解释权归属中国象棋协会。

第十九条 本指引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2018年9月26日印发的《象棋比赛参赛指南(试行)》(象棋协字〔2018〕5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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