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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象棋协会关于发布《全国象棋甲级联赛注册交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象棋协字〔202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象棋协会:
为更好的推动项目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我协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国象棋甲级联赛注册交流管理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现正式发布实施。
附件:《全国象棋甲级联赛注册交流管理办法》.docx

中国象棋协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全国象棋甲级联赛注册交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国象棋运动发展,促进全国象棋甲级联赛有序进行,维护联赛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全国象棋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由中国象棋协会举办全国象棋甲级联赛(包括男子、女子)的注册单位和注册棋手。
第三条 棋手所代表单位的资格仅限于本赛事。该资格与当年度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进行注册的所属单位组队参加各类国家级、国际级赛事代表资格无关。
第四条 注册与交流应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开、合法,有利于象棋运动健康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 注册
第五条 注册单位及注册棋手需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象棋协会有关反兴奋剂、赛风赛纪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 单位注册
(一)注册单位需为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每个法人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参加联赛。
(二)注册单位应具有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保证按要求参加当年度全部比赛。
(三)按时履行注册手续:
(1)本赛事年度注册截止时间根据当年筹备情况另行通知。
(2)注册单位请填写《注册申请表》(见附件1),并连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报送中国象棋协会。
(四)报名后无故不参赛或中途退赛的单位,在三年内不予注册。
(五)注册单位可注册棋手4-6人(含境外棋手)。
(六)原则上等级分(以注册时公布的最新等级分为准)前10的棋手不得多于两人。在本单位上赛季注册棋手等级分前10者已满2人且继续注册本单位(等级分仍保持前10名)的情况下,上赛季本单位其他棋手,如出现本赛季等级分进入前10者最多可有1人,超出者需进行交流。
(七)各注册单位可注册境外棋手1人。
(八)已获得当年度全国象棋甲级联赛参赛资格的单位仍需参加注册。
第七条 棋手注册
(一)所有注册棋手需与注册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二)注册流程:
(1)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当年度注册棋手:联赛报名即视为联赛注册棋手。
(2)未在棋牌中心注册,且不处于优先注册权履行期的棋手,可以直接在联赛进行注册。棋手应具有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三级(含)以上者和中国象棋协会业余一级棋士(含)以上。请棋手填写《棋手年度注册表》(见附件2),年满16周岁的运动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等级证书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运动员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3)境外棋手注册。请填写《境外棋手年度注册表》(见附件3),并提交身份证文件及所属国家/地区象棋组织参赛确认函原件。
(三)棋手应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赛事。
(四)棋手本赛季只能代表一个注册单位参加赛。
第八条 注册工作完成后,中国象棋协会将名单予以公示。
第三章 棋手交流
第九条棋手当年度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所注册单位与本赛事报名单位不一致时(包括处于优先注册权履行期的棋手),应由参赛报名单位、所注册单位和棋手签订三方协议(或同意函),并报中国象棋协会备案。
第十条三方协议年限最多不超过五年。
第十一条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注册且未处于优先注册权履行期间的棋手,不需要提供三方协议。
第十二条三方协议应明确,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棋手交流性质:商借(需注明商借年限)或转会(联赛代表资格转让)。
(二)未满16岁棋手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签署相关文件,转会时间不得超过该棋手年满16岁的当年年限。
(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保险缴纳方式。
(四)应注明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三条 接受协会停赛处罚的棋手在处罚期内不得进行注册和交流。

第四章  注册单位转让
第十四条注册单位转让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五条注册单位和棋手必须严格履行和遵守双方签订的交流协议,严禁暗箱操作。凡有确凿证据表明注册单位或棋手违反此项规定的,协会给予如下处罚:
(一)警告、严重警告;
(二)取消成绩;
(三)取消下一赛季注册资格;
注:以上罚则可以并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象棋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23年3月22日起实施,原《全国象棋甲级联赛参赛单位及参赛棋手注册交流办法(试行)》(象棋协字﹝2016﹞3号)作废。

附件1

全国象棋甲级联赛参赛单位注册申请

填表日期                 

参赛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主管单位

 

注册年度

 

法人代表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管理人员名单

领队

 

教练

 

队务

 

其他

 

单位简介

 

 

 

 

 

 

 

 

 

 

 

 

 

 

 

 

 

 

 

 

 

 

 

 

 

 

 

 

 

 

 

 

 

 

 

 

 

 

 

 

 

注册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参赛单位公章:

 

           日   

省级(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等)体育主管部门或协会意见

 

 

 

           日       

中国象棋协会审批意见:

 

 

           日    

 


附件2

全国象棋甲级联赛运动员注册申请

 注册单位:     (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学历

 

人事关系

所在单位

 

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专业技术等级称号

 

获批时间与成绩

 

中象协会等级称号

 

获批时间与成绩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近期免冠

2寸照片

(盖章)

通讯地址

 

转会情况

£

      月从      转到         

£

£首次参加联赛

£自由身份

代表协议

协议期:从             日至             

主要参赛成绩(全国赛、洲际赛、世界赛事)

 

 

 

 

 

 

 

 

                              本 人 签字:

 

附件3

全国象棋甲级联赛境外棋手注册表

注册编号:                           参赛单位:     (盖章)       

中文

 

性别

 

出生日期

 

英文名

 

技术等级

 

所属国家/地区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

 

代表协议

协议期:从             日至             

主要参赛成绩(国家/地区赛、洲际赛、世界赛事)

 

 

 

 

 

 

                    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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