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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1-11-19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定和落实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赞助物品、固定资产及其他物资的管理;

    (三)负责组织物资、服务等采购工作;

    (四)负责公共区域保洁绿化工作,管理公共服务设施、浴室、员工宿舍、职工住宅区;

    (五)负责对相应物业服务项目日常管理和考核,办理物业费拨付手续;

    (六)履行有形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手续办理;

    (七)完成其他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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