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负责健身气功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健身气功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二、审核、推广科学健康的健身气功方法; 三、制定健身气功辅导人员的管理制度,负责健身气功辅导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组织健身气功的科学研究; 五、对全国性健身气功活动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地方健身气功业务工作; 六、负责健身气功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在我国举办的国际健身气功活动的审批和组织工作; 七、协调组织人体科学研究; 八、负责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的日常工作,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九、完成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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