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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身气功精英计划”培养对象人选的征询意见函
发布时间:2014-05-04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健身气功作为一项特殊的群众体育项目,近年来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与有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和全面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传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贵单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凝聚着贵单位诸多专家学者的智慧和心血,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为进一步推动健身气功事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完成满足群众气功健身需要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的双重使命,针对当前健身气功专家队伍出现的人才数量总体不足、老龄化倾向严重、复合型人才不多、高层次创新性人才匮乏等问题,我中心2014年专门设立了“健身气功精英计划”,拟用2至3年时间,计划投资500万元对遴选的约30名55岁(含)以下的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希冀造就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精、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实的中青年专家队伍,使其成为健身气功教学科研的骨干,成为传播健身气功养生文化的使者,成为服务健身气功事业国内外发展的生力军。

    鉴于“精英计划”是我中心设立的高层次专项人才培养计划,一旦按照《“健身气功精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选拔条件和程序确定成为培养对象后,我中心将采取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经费资助等措施全方位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且对拥有培养对象的所在单位,我中心将在国内外健身气功活动申办、科研和培训基地建设、课题审批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权,旨在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协助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加强健身气功学科建设和对外交流。

    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和程序,贵单位_________同志已被我中心列为“精英计划”培养对象候选名单,特致函贵单位征询意见,是否愿意推荐此________名同志正式成为“精英计划”培养对象。

    特此函达,敬请十日内研究并书面见复。

    联 系 人:盖 超

    电话/传真:010-67052077

    邮 箱:keyanbu213@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宣部

    邮政编码:100061

附件: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健身气功精英计划”培养对象人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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