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依据《中国健身气功涉外培训讲师管理办法(试行)》,经考核并公示,我中心决定向王玉林等39名同志授予首批中国健身气功涉外培训讲师称号,为其颁发证书,并办理人才入库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首批中国健身气功涉外培训讲师名单.doc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