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健身气功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健身气功体医融合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健身气功运动处方师培训工作,确保健身气功运动处方师培训质量,更好地服务群众身心健康需求,我中心组织专家制定了《健身气功运动处方师培训大纲(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文件下载:健身气功运动处方师培训大纲(试行).doc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