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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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健身气功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健身气功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二)审核、推广科学健康的健身气功方法;
(三)制定健身气功辅导人员的管理制度,负责健身气功辅导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组织健身气功的科学研究;
(五)对全国性健身气功活动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地方健身气功业务工作;
(六)负责健身气功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在我国举办的国际健身气功活动的审批和组织工作;
(七)协调组织人体科学研究;
(八)负责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的日常工作,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任用;
(九)完成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中心事业编制25人。下设办公室、国内发展部、对外发展部、科研宣传部四个机构。
第二部分 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气功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5.0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6.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48.4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77万元,其他支出2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气功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6.6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950.59万元,减少了73.98万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其他体育支出项目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运动项目管理等支出的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448.9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4.01万元,减少2.49%。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30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9.12万元,减少11.43%,其他体育支出健身气功宣传推广项目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42.47万元,与2020年55万元减少12.53万元,减少22.78%。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需求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3.03万元,与2020年基本持平。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1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0万元,减少25%,主要是购房补贴支出需求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气功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6.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及住房保障支出43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142.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气功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气功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具体构成全部为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六、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气功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气功中心收支总预算1326.7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6.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万元,事业收入200万元,其他收入1.7万元,上年结转48.4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8.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7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69.47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结转下年201.70万元。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气功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32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6.61万元,占66.0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万元,占15.07%;事业收入200万元,占15.07%;其他收入1.7万元,占0.14%;上年结转48.45万元,占3.65%。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气功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32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76万元,占62.09%;项目支出503万元,占37.91%。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体育事业单位利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开展体育活动,进行市场开发的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和捐赠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用于国家体育总局本级、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事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科目编码2070307):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科目编码207039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5):主要反映用于国家体育总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6):主要反映用于国家体育总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2):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3):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七、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科目编码2296003):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科目编码2070304):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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