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2004年全国帆船冠军赛裁判员的通知 体水字[2004]40号
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体育局竞训处、青岛航校、福建省水上运动中心、石狮市体育局: 根据2004年全国帆船竞赛计划,2004年全国帆船冠军赛定于2004年3月13日至20日在福建石狮市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特聘请下列人员参加比赛的裁判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裁判名单: (一) 仲裁:夏明晶(安徽)、陈洪太(福建)、顾欣祖(广东)、 (二) 总裁判长:周长城(水上中心) (三) 副总裁判长:刘广辉(广东)、张小冬(青岛航校)、林武强(福建) (四) 起点裁判长:李燕强(广东) (五) 标旁裁判长:季树青(上海) (六) 终点裁判长:黄明山(福建) (七) 编排记录长:张海斌(青岛航校) (八) 丈量长:刘林祥(青岛航校) (九) 裁判员:张军(青岛航校)、邓雷(江苏)、张东英(山东)、陈项薇(浙江)、栾林(广西)、陈文波(广东)、陆伟峰(上海)、戴东亮、陈品霖、朱阳河、骆秋勇、陈秀梅、李素梅、杨伐、张亚芬、李珊、吴诚勇、李建忠、陈吟、刘忠雄、陈清爽、李建宗、李斌武、梁世忠、朱聪强、廖晓燕(福建) 不足裁判由承办单位补充。 如不能派出以上人员,请于3月1日前传真或电话告知国家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联系人:程静静 电话:010-67113677 传真:67112793 二、 报到:请总(副总)裁判长于3月9日、其他裁判员3月10日到福建石狮报到。 联系人:陈洪太 13003922470 电话传真:0592-6067157
二○○四年二月十日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主题词:水上中心 帆船 裁判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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