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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乒羽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体育方针、政策,统一组织、指导全国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的发展,组织国内外重大比赛和开展国际交往,推动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的普及和提高,发展多种经营,积极为促进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的发展积累资金,促进项目的社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本年度,乒羽中心授权中国乒乓球协会、中国羽毛球协会管理使用国家队备战相关经费。
二、单位机构设置
乒羽中心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党建工作部、协会联络部、反兴奋剂部、国球文化发展部五个中层机构。
第二部分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乒羽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乒羽中心202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额19,089.43万元。收入14,912.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87.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0.00万元,其他收入125.3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803.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73.84万元。本年支出16,582.67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369.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87万元,其他支出2,047.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06.76万元。
与2023年度相比,本年度收入总额增加3,379.82万元,增幅为21.51%,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同时,乒羽中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了公用经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乒羽中心2024年收入总额14,912.5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787.22万元、其他收入125.30万元。财政收入是本年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总收入比重为99.16%,其他收入占比0.84%,具体见下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乒羽中心2024年支出总额16,58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59万元、项目支出15,343.08万元,从支出功能分类体育支出14,369.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87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47.17万元。从支出结构分析,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92.52%,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7.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乒羽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额18,135.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87.22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资金3,348.54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54.39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542.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36万元,其他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47.1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2,481.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乒羽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3,607.23万元,其中体育支出13,542.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36万元,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376.32万元,项目支出13,230.91万元。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69.79万元,增幅75.86%,主要是根据备战工作需要增加国家队备战经费、国家队训练津贴、国际比赛及国际交流经费以及国际综合性运动会比赛奖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乒羽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3,542.87 万元,占比 99.53%;住房保障支出(类)64.36 万元,占比 0.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下“运动项目管理”支出311.96万元,“体育竞赛”支出2,642.17万元,“体育训练”支出7,102.12万元,“体育交流与合作”支出3,486.62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下“住房公积金”支出49.5万元,“提租补贴”支出6.86万元,“购房补贴”支出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乒羽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6.32万元,包含人员经费248.38万元、公用经费127.94万元。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发放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公用经费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乒羽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零,决算数为零,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乒羽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0.00万元,上年结转74.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47.17万元,是使用彩票公益金安排的乒乓球、羽毛球青少年体育推广与提升、全民健身普及与推广项目支出,用于发展乒乓球、羽毛球项目青少年U系列比赛训练和全民健身比赛活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乒羽中心2024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乒羽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3.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1.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5.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3.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乒羽中心无公务用车,自有房产一处建筑面积678.8平方米,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乒羽中心项目支出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本年度上级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批复项目支出共计9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分别是优秀运动队竞赛经费、国际单项比赛奖金、国际综合性运动会比赛奖金、国家队备战经费、国家队训练津贴、国际比赛及国际交流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个,分别是青少年体育推广与提升、全民健身普及与推广,自有资金项目1个,为乒羽中心帮扶捐赠项目,所有项目支出预算执行金额为15,343.08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乒乓球、羽毛球两个项目完成了优秀运动队竞赛、国家队备战、国际比赛及交流、青少年体育推广与提升、全民健身等各项工作任务,并对照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与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按照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将绩效自评表情况列示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体育事业单位利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开展体育活动,进行市场开发的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和捐赠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用于国家体育总局本级、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国家体育总局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事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科目编码2070304):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科目编码2070305):主要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训练(科目编码2070306):主要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经费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科目编码207030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科目编码2070399):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科目编码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编码2210201):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2):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科目编码2210203):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八、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科目编码2296003):主要反映国家体育总局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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