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修改案)》
日前结束的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大会的一大成果就是通过了《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修改案)》(以下简称《章程》),标志着我国足球事业向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方向又迈进了一步。为此,本报记者独家采访了沈阳体育学院足球专业博士张辉,请他对《章程》修改进行了分析、解读。
张辉首先谈了自己对修改后的《章程》的总体印象,他说:“本次章程修订案是在2005年由中国足球协会特别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现行章程的基础上修订产生的,其在保持《中国足球协会章程》延续性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与国际接轨,在加强政府监管职能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协会管理的行业化、规范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这次章程修订案的出台为我国职业足球真正实现管办分离以及市场化运营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我国足球体制改革的历程中将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对于修改后的《章程》所呈现出的特点,张辉从六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首先是《章程》总体结构框架更加合理化、清晰化,由原来的12章减少至现在的9章;具体条款内容更加规范化、细致化,由原来的66条增加至现在的69条。”张辉介绍说。
张辉说:“《章程》的另一大特点就是强化了协会的社团管理职能,明确了协会的组织机构体系,体现了协会管理的行业化。”张辉进一步解释说:“根据社会团体管理的基本要求,《章程》还明确了协会的组织机构体系,细化了会员大会、执委会和主席、专项委员会的职责,规定了各层级的议事决策制度。这是修改后的《章程》的第三个特点。”
“第四、第五个特点和第二、第三个特点相接续,同样是针对社团管理职能所做的组织机构调整。先是《章程》按有关社团管理规定,将会员代表大会改为会员大会,明确会员大会的组织结构、职权、法定人数、决策程序、选举以及会议议程等,体现了协会管理的民主化;然后又增设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作为法律机构,突出法律机构的地位和职权,反对足球腐败和非体育道德行为,强化行业监管,体现了协会管理的法制化。”
最后一点,也是比较引人瞩目的一点,即《章程》根据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目标,删除了职业足球俱乐部一章。张辉说:“这主要体现了职业足球运营的市场化。”
张辉最后表示,《章程》的修订充分考虑了中国足球的实际情况,在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也应该看到,中国足球发展还面临很多问题,尤其是在协会管理自主性上《章程》能否更好地发挥作用还有待验证。
(林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