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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移动培训-2014年第9期
发布时间:2014-03-31

 【封面专题】

“超人”段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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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返底村群众心里有一个账本,上面镌刻着一个绝美的段爱平:2001年,她自掏腰包8万余元,为村里修建小学;2002年,她自筹资金将全村电网进行改造;2003年,她带领全村农民种植中药材200余亩;2004年,她筹资10万余元建起300平方米的敬老院……一直到2011年她所患的食道癌开始转移扩散到淋巴时,她仍带领村民完成了村通自来水工程和巷道亮化工程。她担任村委会主任14年,几乎垫光了自己的积蓄,但返底村发展干果经济林、养殖业等,人均增收1500余元;她这14年容颜走了样,但修路通渠,村庄的容颜变了样!

    村民说:“段爱平的确是个能人。”早在1998年时,这个弱女子靠向本家弟弟借的3000元干起贩卖焦炭的生意,两年就赚了几十万元。所以在1999年村里选村委会主任时,村民们放弃候选人名单,在后面的空格里填上了段爱平三个字。群众说:“爱平能吃苦能挣钱,心里又有咱返底人,不选她选谁?”

    就为这一份信任与重托,段爱平当选之后年年有“大动作”:翻修学校、建敬老院、修公路,搞调产……群众想啥她干啥,村里没钱就自己垫,她早年做焦炭生意攒下的钱,基本上被她贴得所剩无几。

    村民还说:“段爱平还是个‘超人’。”14年间,不仅她自己先后罹患肾结石、食道癌、淋巴癌,她的丈夫也于2005年查出患肺癌晚期,并于当年离世。送走了丈夫,她以超人的意志支撑自己,继续拖着重病之身为村里的事奔波。2013年以来,段爱平已4次昏倒,2次住院。淋巴癌需要3个月一检查,可段爱平却说:“一年一次就行了,村里的事很多,我吃点止疼片顶顶就好了。”

    段爱平害怕雨季时村庄防汛出问题,就决定给村里修个排水渠。她说干就干,到县里跑财政、交通、水利部门,在获得支持之后,立刻开挖1700多米排水渠。这项工程进行了整整20天,段爱平久病羸弱的身体就在工地上“晃”了20天。就在排水渠铺底砌边的时候,她坚持不住昏倒在了工地上。在县医院,大夫一再叮嘱:“你这么严重的病,血糖这么低,还营养不良,一定要静养,不能再操劳了!”可段爱平却只在医院住了9天就偷偷跑回工地上……

    段爱平的行为让子女们不解甚至恼火,当她逃离医院时,大女儿追赶到家责问她:“爸爸没了,你也病成这样!你是要我们这些孩子没爹没娘么!”看着孩子们一脸怒容,段爱平擦干眼角的泪水,一字一句地说:“有病怕什么,要是不能为乡亲们干事了,那才真是要了我的命!”

(来源:2013年7月《山西日报》,记者孟婷,有删减)

 

【党建工作动态】

总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轮训班

暨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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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总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轮训班暨各单位主要领导思想政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开班。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刘鹏同志进行开班动员,并为学员授课。

    刘鹏指出,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是体育战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新一届党中央执政理念、治国方略、工作思路和信念意志的集中反映,是全党智慧的汇聚和集中体现,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体育总局系统的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吃透精神、领会内涵上下功夫,在全面贯彻、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体育事业发展所处的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体育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重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体育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进体育事业改革,进一步创新体育管理体制和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健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努力破解制约体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等等。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契机,采取综合措施,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推进体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摘自《中国体育报》,作者曹彧,有删减)

 

【理论观点集萃】

“依法办事”也是一种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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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对领导干部来说,如何衡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除了看能不能依法办事,还要看愿不愿依法办事、敢不敢依法办事。

    换句话说,一事当前,是先想到法治方式,还是法外手段?处理矛盾,是只想着息事宁人,还是捍卫法律尊严?面对压力,是只顾四处讨好,还是坚守法律底线?调整利益,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还是坚持一碗水端平?

    这些问题,似乎都是底线要求,但换个角度,则体现了一种担当精神。“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在中央领导多次强调“担当”的语境中,依法办事应该成为最醒目的度量衡。

    现在有种现象,一些地方遭遇负面新闻,不问青红皂白,就火速免职干部,以此平息舆论;不管是非曲直,只希望花钱买太平,赶紧捂盖子灭火;不顾合法与否,在“强者”“弱者”的概念下,主观偏袒一方。这种做法看似高效,却忽视了“法治是最大的公共利益”,也导致了法律公信力的下降。那种“信访不信法”的思维,那种“有律法没办法”的尴尬,那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疲惫,莫不与此有关。不信法律,谈何法治?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是最近一个流行词,也可以用来分析上述问题。许多时候,不依法办事的背后,是一种精巧的利益考量。行使依法不该行使的权力,往往是为了谋求不当利益;逃避依法应该履行的职责,常常是为了降低自身风险。然而,合意依法、不合意违法,倘若都是机会主义,何来法律信仰?宁愿不干事,唯求不出事,倘若都搞明哲保身,何来铁面执法?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倘若都不敢坚持原则,何来法律权威?

    当然,强调依法办事的担当,也要有依法平安的保障。一方面要树立导向,另一方面要明确后果。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惩戒,给敢担当敢负责的撑腰,才能打消“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顾虑,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更多干部身上生长。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担当。“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当更多人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中坚定法律信仰,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普遍选择,法治中国才有希望。

(摘自《人民日报》,作者范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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