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论观点集萃】 爱国情怀是创造辉煌的力量之源 ---------------- 历史会永远铭记这振奋人心的一刻!在万众瞩目的里约奥运会女排决赛中,排山倒海的加油声响彻小马拉卡纳体育馆,无数面五星红旗汇成气势恢弘的中国红,郎平率领的中国队在先失一局的情况下力挽狂澜,战胜劲旅塞尔维亚队,时隔12年再次登上奥运最高领奖台。 “致敬!”“她们配得上所有的赞美”“有一种精神叫中国女排”……从深夜的里约到午间的北京,从电视机前到网络空间,融为一片欢乐的海洋。13亿中国人分享着胜利的荣光,感动于拼搏的精神。从小组赛2胜3负的坎坷磨难,到强敌环伺下的背水一战,女排姑娘们以荡气回肠的逆袭征程,不但为中国代表团增添了一枚沉甸甸的金牌,更激荡起无数中国人深埋心底的爱国情怀,奏响了超越自我、顽强拼搏、团结奋进的时代强音。 奥运之美,绽放在体育健儿们勇攀高峰、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重大赛事最令人感动的未必是夺金牌,而是体现奥运精神。这正是中国人讲的自强不息。”高手云集的奥运赛场上,没有“一分一分咬牙顶”的顽强坚持,何来女排冲出“死亡之组”、勇夺冠军的惊喜与奇迹;缺少了迎难而上、追求卓越的进取意识,“大男孩”孙杨也无从克服困难奋力摘金夺银。从女将钟天使和宫金杰为中国实现自行车奥运金牌零的突破,到乒乓球队包揽四金傲视群雄,拼搏精神激励着奥运健儿们奋勇向前,不但构成赛场上一道闪亮的风景,也生动诠释了“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格言。 奥运之力,流淌在爱国主义的朴素情感中。竞技场上,总有一种力量穿越时空、跨越国界,激励着运动员全力以赴、争创佳绩,那是对祖国发自内心的热爱,那是为国争光的自豪与幸福。科威特选手阿尔哈德尼勇夺金牌,却因本国奥委会被“禁赛”无法升起国旗潸然泪下;难民代表团无处安放的爱国之情,更让我们深切感受到祖国的可贵。无论何时何地,祖国都是体育健儿最坚强的后盾、最温暖的家园。独自代表中国参加奥运马术比赛的华天最大的梦想是“让中国的国旗飘扬在里约上空”,举重选手龙清泉夺金感谢祖国:“这股力量是祖国给我的”……当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当国歌回荡在赛场内外,我们为胜利鼓掌欢呼,更体会到爱国主义的深沉力量。这是凝聚起所有中华儿女的精神纽带,这是我们心中澎湃不已的情感暖流。 正如中国女排队长惠若琪所说,现在这个社会需要一种精神,不论是球场上还是生活中,都需要打出中国人的精气神。不管时代情境如何变化,女排精神永不过时,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永远是我们开拓前进的力量之源。今天的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巍然屹立,但我们依然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面临发展征程上的诸多问题和挑战。身处啃硬骨头、涉险滩的改革攻坚期,步入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发展阵痛期,面对脱贫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硬仗,我们更加需要以“蛮拼的”劲头迎难而上,用钉钉子的精神勇毅笃行,汇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磅礴力量,才能攻坚克难、闯关夺隘,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的竞技场上续写中国奇迹,创造新的辉煌。 “团结起来,振兴中华!”30多年前,中国女排创造的体育奇迹激励了一代人,奏响了改革开放时代的最强音。这不仅是竞技体育的魅力所在,更是中华民族锐意进取、走向复兴的豪迈宣言。里约奥运会即将落下帷幕,那些赛场上挥洒的汗水与泪水,终将化作奋发向上的力量、百折不挠的勇气,激励我们在不同的领域同心合力、再创佳绩。从此刻走向未来,我们更加坚信:荣耀属于每一个为梦想不懈拼搏的人,胜利属于坚韧不拔、砥砺前行的中国! (来源:新华社) 【学习书目推荐】 “强自身素质、建体育强国”2016年读书活动书目推荐之七 ---------------- 从党章发展看中国共产党成功之道 作者:姚桓、李娜、张惠舰 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 图书简介: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够成功?其中的奥秘是什么?本书将带您走进党章,探寻党章发展历程,解答您心中的疑问。这是一部从党章发展角度解读中国共产党成功奥秘的党史通俗理论读物。党章是我党成功经验的总结,是共产党人智慧的结晶。本书回顾党章发展脉络,就是重温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党章继承发展中蕴含的智慧经验,就是揭秘中国共产党成功之道的一把钥匙。 本书立足于党章发展演变,再现了历史深处不为常人所知的细节,如“一大纲领到底是几条”,“为什么五大没有通过党章”,“党的领导人发生过的违背党章的错误”,“六大党章是由外国人起草的吗”等。让读者获取党史知识的同时,更从党章继承发展中汲取中国共产党成功的智慧和力量,期待读者有所思、有所悟、有所为。 (摘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党务知识】 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 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具有特定含义的三个概念。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这三者是其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人培养成熟程度的标志。 从发展党员工作过程来看,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入党申请人”。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对他们一般应指定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对其中准备近期发展的,列为“发展对象”。 (摘自共产党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