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敦元(1767-1834),字金溪,号吉旋,浙江衢州人。戴敦元在读书治学上有很高的天赋,他幼时去外祖父家拜访,一个月内就把外祖父的藏书读完了。戴敦元10岁举神童,学政彭元瑞面问经义,戴敦元对答如流,他感叹道:“子异日必为国器。”此言果然不虚,戴敦元15岁中举人,24岁中进士,最终官至刑部尚书,他一生清正廉明、节俭朴实,为人称道。 道光元年(1821),戴敦元升任江西按察使,工作十分勤奋,在吏员的辅佐下,数月之内,竟清理了四千余件积案。第二年,戴敦元改任山西布政使。当时官场上有一个恶习,凡是上官过境,沿途州县都要劳师动众迎来送往,不仅大摆筵席,临走前还要给上官准备礼品。戴敦元前往山西赴任,轻车简从、不事声张、不搞排场,每天五更就催车夫上路,饮食不过是六枚麦饼,且全在车上解决,不劳烦沿途州县,以致戴敦元“独行数千里,而舆夫馆人莫知其为新任藩使者”。 道光十二年(1832),戴敦元任刑部尚书。有一天天降大雪,戴敦元身披雨罩,手抱文书,步行到街上,叫了一辆驴车去上班。车夫自然不知道戴敦元的身份,到了刑部衙门,戴敦元脱去雨罩露出珊瑚顶戴,要知道珊瑚顶戴是二品官员才可佩戴的。车夫见此大惊,弃车而逃,戴公“强留与之钱而去”。因为这段美谈,人们送他一个“驴车尚书”的雅号。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张金亮,有删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