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群体部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啦啦操分会
南京新恒鼎体育推广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南京合生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啦啦操GO APP
(五)推广单位:北京博睿创维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日-7月31日。
三、竞赛组别
(一)幼儿组(3-6岁)。
(二)儿童组(6-13岁)。
(三)少年甲组(15-19岁)。
(四)少年乙组(12-16岁)。
(五)青年组(17-26岁)。
四、竞赛项目
(一)啦啦操规定动作:采用《2020版全国啦啦操规定动作》。
(二)校园啦啦操示范套路:采用《第三套校园啦啦操示范套路》(项目设置详见附件一)。
五、参加单位
各省(市、自治区)体育局青少处、各行业体协,各有关幼儿园、大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啦啦操考级中心(点)及俱乐部。
六、参赛资格
(一)所有符合年龄要求的运动员都可以报名参赛,参赛年龄计算办法:比赛所在年份减出生年份为运动员参赛年龄(例:2023年-2013年=10岁)。
(二)运动员不得跨单位、跨队、跨年龄组别比赛,每名运动员在比赛中限报1项。
(三)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5名,其中技巧啦啦操教练兼保护人。
(四)运动员应穿着符合啦啦操项目文化特征的专业比赛服参赛。
七、参赛人数及音乐时间
(一)啦啦操规定动作:8-24人,成套音乐时间按规定音乐执行,其中技巧啦啦操规定动作比赛成套动作前必须至少有30秒口号,口号与成套音乐间隔时间不超过20秒;
(二)校园啦啦操:16-36人,示范套路成套音乐时间按规定执行。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2021版啦啦操竞赛规则》。
(二)各参赛单位按要求拍摄成套视频并提交,组委会邀请专家组集中评审。
(三)申诉:申诉委员会负责赛时裁定参赛队伍提出的申诉要求。
(四)视频拍摄要求
1.视频要求:每单项参赛视频须一次性一镜到底录制完成,录制现场须光照均匀,须采取正面录制,不得使用无人机俯视拍摄;不得使用以往比赛、训练视频;镜头保持稳定清晰(建议使用三脚架),视频须为横屏,保证画面画质清晰、镜头大小合适;格式须为mp4,拍摄视线须无遮挡,单机位拍摄,不得运镜,重点突出比赛成套,每个运动员都要在视频里,视频录制不包括进场和退场,不得做剪辑、特写、配音等效果处理;分辨率须为1280×720,大小须在100MB以内,打印参赛信息表并填写,在视频开始前,须先录制五秒参赛信息表,然后开始成套展示(详见附件二);经审查,不符合上述视频要求的取消参赛资格;
2.拍摄建议:场地为适合运动的室内外平整有弹性的区域,拍摄背景干净整洁,建议平视或微俯视拍摄;建议拍摄距离5-10米,建议14m×14m场地在拍摄镜头内。
九、赛事安排
(一)第一阶段:线上报名(5月1日-7月15日),各单位登录啦啦操GO APP完成报名并上传视频。
(二)第二阶段:集中评选(7月16日-7月26日),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啦啦操分会组织集中评审。
(三)第三阶段:公布比赛结果(7月27日-7月31日)。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群体部为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颁发电子参赛证书。
(二)各组别各单项设一等奖(占参赛队伍30%)、二等奖(占参赛队伍30%),三等奖(占参赛队伍40%),根据比赛成绩颁发电子获奖证书。
十一、报名平台:手机登录“啦啦操GO”APP(手机应用程序)完成用户注册,进入赛事入口报名参赛。
十二、经费:本次赛事不收取费用。
十三、其他
(一)参赛者默认已知晓运动风险并自愿参加,期间发生的任何伤亡及意外事故均由本人负责,家属、遗嘱执行人或有关人员均不能以此为由向主办方及其他关联方提出索赔和诉讼要求。
(二)视频录制时要保证录制过程的安全。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版权所有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承办
国家体育总局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政编码:100763
联系电话:010-87182008 信访电话:010-87182116 / 87182045 网站联系电话:010-87182998 / 87182280
网站标识码:bm33000001 京ICP备0507099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5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