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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 京津冀指导员公开赛 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3-05-15  信息来源:群众体育司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活力,强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加大科学健身项目开发和推广力度,加强京津冀及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交流与互动,决定举办2023年京津冀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计划5月至9月在线上举办公开赛。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群体部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天津市体育竞赛和社会体育事务中心

河北省体育局社会体育中心

二、推广单位

北京博睿创维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活动口号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奋进新征程 健康赢未来

全民健身促健康 同心共筑中国梦

奉献 服务 健康 快乐

四、比赛形式、时间

社会体育指导员录制视频线上投稿报名参赛。获奖视频将择优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体育部门相关平台等进行展播。优秀的参赛队伍和个人参赛者将邀请参加线下精英赛。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日至6月15日

评选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成绩发布:2023年7月6日

展播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9月30日

赛后选拔:2023年7月

五、比赛内容

比赛分为健身技能展示、推广套路展演、自主创编推介、技能教学模拟四类比赛形式。京津冀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可按要求录制视频报名参赛,同时欢迎其他省(市、自治区)体育部门和体育组织参与,鼓励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

(一)健身技能展示赛

1.竞赛组别

分为团体赛和个人赛,均设置武术一组(太极类)、武术二组(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广场舞、柔力球、空竹、花棍、踢毽、跳绳、第九套广播体操、健身瑜伽、其他类(限报前述组别以外的健身项目)等12个竞赛组别,共24个竞赛组别。

2.比赛形式

根据竞赛组别要求,自选一个健身项目的一个套路进行完整展示,规定套路和自编套路均可。主要考察展示套路的健身效果、动作的完成情况、参赛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团队配合情况(团体赛)。突出体育的特点,重点考察所展示套路的健身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上场人数:团体赛3至16人;个人赛1人。

完成时限:规定套路或总局推广套路展示时长以配套音乐时长为准(其中健身气功使用缩编版无口令音乐);武术二组时长1.5至5分钟;其他组别时长3至5分钟。

3.报名要求

(1)每支队伍限报团体赛的1个竞赛组别,每人仅限代表1支队伍参赛。多报组别的队伍由领队选定一个组别参赛,其余作为展示;如不选定则视为放弃全部组别的比赛,仅参与展示。1人代表多支队伍参赛则其所代表的全部队伍报名无效,相关队伍可在报名结束前调整人员重新报名;不调整的则视为该队伍放弃比赛,仅参与展示。

(2)每人限报个人赛的1个竞赛组别。多报组别的人员由本人选定一个组别参赛,其余作为展示;如不选定则视为放弃全部组别的比赛,仅参与展示。

(3)一个竞赛组别内仅限投稿一个参赛视频。多次投稿以领队或本人选定的视频作为参赛视频;如不选定则以收到的第一个符合要求的视频作为参赛视频。

(二)推广套路展演赛

主办方统一发布推广套路和音乐,各参赛队伍学练后录制展示视频报名参赛。推广套路教学演示视频和音乐请进入报名页面(详见报名方式)下载。各参赛队伍在参赛之余应加强对推广套路的宣传普及。

1.竞赛组别

每个推广套路划分为一个竞赛组别,各组项目和名称如下:

(1)健身气功•太极养生杖

(2)健身操舞•冰雪照亮梦想

(3)柔力球•火红的萨日朗

(4)花棍•新编花棍操

2.比赛形式

各参赛队伍自选竞赛组别,配合指定的音乐,完整展示指定推广套路。根据上场人数和展演需要,在保证推广套路基本动作组合完整性的基础上可自行决定队形和队形变换。

上场人数:3至16人。

完成时限:以各组推广套路音乐时长为准。

3.报名要求

(1)推广套路展演赛与其他类比赛不同,每支队伍可报多个竞赛组别,每人可代表不同队伍参加不同组别比赛,但一个组别内每支队伍、每人仅限参加一次。

(2)一个竞赛组别内仅限投稿一个参赛视频。多次投稿以领队选定的视频作为参赛视频;如不选定以收到的第一个符合要求的视频作为参赛视频。

(三)自主创编推介赛

设1个竞赛组别,社会体育指导员团队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其中个人参赛也视为1支参赛队伍)。推介项目不限,但必须为新创编的健身项目或套路,以现有项目或套路报名无效。

1.比赛形式

突出原创性,分为介绍和展示两部分,先介绍后展示。介绍环节可包括项目或套路名称、特色特点、健身效果、习练要求等内容,不进行技能教学。展示环节主要考察创编能力、创编价值、参赛人员的技能水平及团队配合情况。

上场人数:1至16人。

完成时限:介绍1至2分钟;展示2至6分钟。

2.报名要求

(1)每人仅限代表1支队伍参赛。1人代表多支队伍参赛则其所代表的全部队伍报名无效,相关队伍可在报名结束前调整人员重新报名;不调整的则视为该队伍放弃比赛,仅参与展示。

(2)每支队伍仅限投稿一个参赛视频。多次投稿以领队(个人参赛本人即为领队)选定的视频作为参赛视频;如不选定以收到的第一个符合要求的视频作为参赛视频。

(四)技能教学模拟赛

设1个竞赛组别,为个人比赛(其他人员可做配合但不参与评奖),教学项目不限(冰雪类、球类、小众精品以及其他适于全民健身的竞技项目也可参赛)。

1.比赛形式

自选一个健身项目或套路,对其一至两组或一至两个八拍的动作进行模拟教学(可自选是否带配合学员)。教学过程应包括内容介绍、动作示范、分解教学、要点提示、错误纠正等环节。通过教学演示,重点考察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教学方面的能力,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之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上场人数:教学人员1人,模拟学员若干。

完成时限:3至5分钟。

2.报名要求

限报教学人员1人,每人仅限投稿一个参赛视频。多次投稿以本人选定的视频作为参赛视频;如不选定以收到的第一个符合要求的视频作为参赛视频。

六、参赛资格

(一)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坚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充满正能量,发挥作用好。

(二)18周岁(含)以上,地域、级别和指导项目不限。

(三)各参赛队伍领队可以兼任上场队员。

(四)参与比赛裁判、仲裁的人员不得兼任任何参赛队伍领队和上场队员。

七、服装、器械

(一)各参赛队伍或个人参赛者自备统一的服装、鞋参加比赛,且应与比赛项目要求相一致。

(二)着装要得体,禁止带有不文明、不健康、商业化等元素,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和他人的配饰。

(三)参加比赛所用器械自备,禁止使用过高、过重、过长、带有危险性的器械。

八、比赛音乐

比赛音乐需符合比赛项目的风格、特点及相关要求,旋律、内容健康阳光、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不得使用低俗、涉及不良内容、存在版权争议的音乐。不得有后期配音的口令、口号或念词。规定套路应使用与该套路配套的音乐。

(一)健身技能展示赛、自主创编推介赛比赛音乐自备。

(二)推广套路展演赛音乐使用推广套路的统一音乐。

(三)技能教学模拟赛原则上不需配音乐,确需音乐自备。

九、参赛视频

各参赛队伍或个人参赛者自行完成比赛视频的录制、编辑、上传等工作。

(一)视频规格

1.视频必须是专为本次比赛制作的原创视频,无其他活动背景板、文字、标识、logo或商业内容,无不相关元素,无版权争议。

2.采用全景拍摄,画质清晰,背景尽量纯净,横、竖版均可(建议横屏16:9比例),但需全程拍摄到所有上场队员。

3.技能展示类比赛应完整记录一次展示过程,音乐开始播放后至音乐停止前,不能有停顿,不能做剪辑、拼接处理。

4.视频声音需清晰、干净、音量适中。技能展示期间不能有除比赛音乐外的口号、口令或其他无关声音。

5.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视频将不予采用,各参赛队伍或个人参赛者可于比赛报名结束前更换参赛视频。

(二)版权说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参赛队伍和个人参赛者对本队或本人的参赛视频享有著作权;主办方对参赛视频享有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的权力,并享有优先使用权。

十、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由参赛队伍和个人参赛者自选,大小不限,要求符合项目展示的安全标准,不得有其他活动背景板、LOGO、商业广告等元素露出,不得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行车公路、盲道、残疾人通道等区域。

十一、报名方法

(一)操作步骤

第一步:扫描二维码(或微信内搜索“北京健身汇”小程序),在“首页”点击“赛事活动报名”按钮,选择“2023年京津冀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进入报名页面。


第二步: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点击“我要报名”,按照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视频(选择视频后需点击“上传”小按钮),提交完成即为报名成功。参赛队伍在填写团队信息后需点击“添加队员”继续填写所有队员信息,否则无法为队员制作荣誉证书(队员无法获得证书)。

第三步:报名成功后,各参赛队伍领队或个人参赛者扫描报名页面“京津冀指导员交流赛咨询群”二维码进入群聊,由群内志愿者协助您进入对应组别的比赛群。

(二)补充说明

1.报名后如需修改信息、补充信息、换人或退赛,请按照创建队伍、加入队伍、个人参赛等不同身份,点击报名页面右下位置“创建的团队”“加入的团队”“个人赛”按钮进入调整。

2.报名后请及时加群,以免错过主办方发布的相关比赛通知。

十二、评分方法及标准

比赛采用裁判打分的方式评分,每组比赛满分为10分。裁判根据各参赛队伍或个人参赛者的发挥情况为其打分。在所有裁判打分中去掉若干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求取平均分值,扣除“裁判长减分”,即为当前参赛队伍或个人参赛者的最后得分。

(一)健身技能展示评分标准

1.武术类

武术类(含太极拳)比赛参照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12版)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评分标准。

2.健身气功

健身气功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21年发行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评分标准,可自编气舞。

3.广场舞类

广场舞类比赛参照全国广场舞推广委员会编著、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广场舞竞赛规则》(2018年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中自选套路评分标准。

4.柔力球

柔力球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柔力球运动竞赛规则》(2016年)中自编套路评分标准,均通过一轮比赛决出名次。

5.踢毽

踢毽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组编的《花式毽竞赛规则》(2011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中非计数计时类比赛评分标准。

6.跳绳

跳绳比赛参照全国跳绳运动推广中心组编、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8-2021年全国跳绳运动比赛规则》中非计数计时类比赛评分标准。

7.第九套广播体操

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第九套广播体操动作标准予以评分。

8.健身瑜伽

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审定的《健身瑜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和《健身瑜伽体位标准(试行)》的评分标准。

9.其他技能展示类项目

由主办方邀请相关项目专家共同制定适于比赛的评分标准。

(二)推广套路展示评分标准


(三)自主创编推介评分标准


(四)技能教学模拟评分标准


(五)裁判长减分

当评分中出现以下情况或明显不合理现象时,在确定参赛队伍或个人最后得分之前,裁判长可酌情调整其应得分。

1.参赛人数不符合规定。

2.成套时间不足或超过。

3.着装不符合规定。

4.比赛时掉物或装束散落。

(六)违规处理

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十三、裁判、仲裁

邀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相关专家参与裁判、仲裁工作。

十四、奖项设置

各竞赛组别分别评选一等奖40%、二等奖60%及风采展示奖。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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