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执委会 关于召开组委会第二次会议暨代表团团长会议的通知
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各参赛代表团,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组(执)委会各工作部门,各项目竞委会:
根据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以下简称学青会)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召开学青会组委会第二次会议暨代表团团长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11月5日(星期日)上午9:00;
(二)地点: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8号)。
二、参加人员
(一)组委会有关成员;
(二)纪委会有关成员;
(三)组(执)委会21个工作部门部长;
(四)各项目竞委会主任、执行主任(已经完成决赛的项目不用参会);
(五)各代表团团长;在各代表团中任团领导的各省体育局副局长各1人。
三、会议议程
(一)广西通报学青会整体筹办工作情况;
(二)国家有关部委领导讲话。
四、报名和报到
(一)人员报名
请各参会单位和部门于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18:00前,将附件《参会回执》发至邮箱xqh2023@tyj.gxzf.gov.cn。
(二)人员报到
1.广西区外参会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组(执)委会相关要求到指定驻点酒店报到;不在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入住的人员,于11月5日上午8:00,在驻地酒店统一乘车前往会场。
2.南宁市外各项目竞委会参会人员、南宁市内参会人员于11月5日上午9:00前,自行前往会场报到。
五、其他要求
(一)广西区外参会人员往返差旅费自理,会议期间当地食宿、市内交通费用由学青会组委会统一负担;广西区内参会人员往返差旅费用自理;南宁市内单位不安排食宿。
(二)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严格遵守会场相关纪律,按要求参会,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三)学青会组(执)委会新闻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做好会议宣传报道。
未尽事宜,联系学青会组(执)委会综合协调部:韦云珍0771—5668221、13878652266;胡微微17758690428;王庆凯1517778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