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广西所属城市参加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集体球类项目决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经反复沟通和研究,现将香港、澳门以及广西所属城市参加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集体球类项目决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团直接进入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足球(男女17-18岁组、男女15-16岁组)、篮球(男女18岁以下组、男女16岁以下组)、三人篮球(男子、女子)、排球(男女18岁以下组、男女16岁以下组)、手球(男子、女子)、棒球、垒球、水球(男子)、橄榄球(男子、女子)项目决赛,不再参加预赛(已经参加预赛的不再通过预赛获得决赛资格)。

女子水球、曲棍球项目不报名参赛。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团仍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相关要求参加公开组足球、篮球(篮球、三人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垒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预赛,通过预赛获得决赛资格。

三、广西所属城市代表团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相关要求直接进入公开组足球、篮球(篮球、三人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曲棍球、棒垒球(棒球、垒球)、水球、橄榄球项目决赛,其中公开组足球(男女15-16岁组)、篮球(男子16岁以下组)、排球(女子16岁以下组)、曲棍球(男子)、橄榄球(男子、女子)项目决赛虽不在广西举办,但仍执行以上规定。

篮球(女子16岁以下组)、排球(男女18岁以下组、男子16岁以下组)、女子曲棍球项目不报名参赛。

四、以上项目已经总局批准并公布的预赛竞赛规程、预赛分组抽签、已经完成的预赛结果不再进行更改。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团直接进入以上项目公开组决赛,不占用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所规定的决赛录取名额;广西所属城市代表团直接进入以上项目公开组决赛的,无论是否在广西举办,均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相关规定,占用决赛录取名额。

六、以上项目决赛奖励办法不变,仍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请各项目根据以上要求,抓紧研究、调整决赛竞赛办法、竞赛编排、分组抽签、日程安排等相关事宜,同时积极与香港、澳门、广西等单位联系,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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