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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体育局印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13-08-06     【来源: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体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和《中共厦门市体育局党组关于成立局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为保证办公室更好地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厦门市体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沟通联系,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全局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2、做好局党组成员到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调研指导的相关服务工作。
    3、为领导小组成员调研指导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4、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
    5、做好市委督导组的相关协调和服务工作。
    6、筹办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
    7、指导督促检查各支部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
    8、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协调联系新闻单位对我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重大典型宣传工作。
    9、视情况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及时反映动态,交流经验。
    10、做好局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议制度
    实行办公室办公会议、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
    办公室办公会议主要是传达市委精神和领导小组有关指示要求,安排办公室的工作,讨论研究重要文稿;办公室专题会议主要是研究落实有关工作。
    三、有关工作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办公室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文件运转制度、学习研讨制度、工作调研制度、保密制度等具体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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