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关于征招标准化工作合作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航空及科技体育标准化建设工作(以下简称“标准化工作”),规范航空及科技体育活动,指导各级组织有序合规的开展航空及科技体育工作。经研究,现
公开征招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标准化工作合作机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航管中心”)标准化工作合作机构  
  二、项目背景
  航管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中国定向运动协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和政策,统一组织、指导全国航空运动、模型运动、无线电运动和定向运动的发展,推动项目的普及和提高。
近年来,随着航空及科技体育的蓬勃发展,相关运动项目参与人群数量不断扩大,为更好的服务参与群众,满足市场需求、规范行业秩序、支撑项目监管,中心亟需建立健全科学的航空及科技体育服务标准体系,并发挥其对航空及科技体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助力体育改革,促进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三、标准化工作内容  
  (一)编制中心业务范围内的体育标准化工作计划、中长期规划及有关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定中心业务范围内的体育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
  (三)宣传、贯彻、实施与本中心业务有关的体育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中心业务范围内的体育标准化示范工作。
  四、标准化工作目标
  根据我国航空及科技体育事业发展现状,计划分4年逐步推进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工作。2018年制定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2019-2020年初步建立起航空及科技体育标准体系,重点制定、修订一批缺少的、重点的、紧迫的、亟需修改的,更好的服务社会的,支持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发展的关键标准。2021-2022年,从赛事、产业、装备、培训、场地、人员等方面形成一套较为系统的航空及科技体育标准体系,体育标准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五、合作内容及期限
  (一)项目合作原则性内容
  本项目为航管中心标准化工作合作机构,主要为航管中心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相应服务。
  合作机构需积极协助本中心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体育标准化管理办法,根据本中心有关实际工作需求,承担有关标准编制、技术咨询、检测认证、培训组织、监督检查、宣传推广等服务。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双方正式确定合作关系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六、合作机构获得权益原则性内容
  (一)合作机构享有为本项目中约定的“航管中心标准化工作”提供相关服务的权利。
  (二)合作机构享有在开展航管中心标准化工作中免费使用航管中心及其负责管理的相关运动项目协会标准化工作合作机构的宣传口号的权利。
  (三)合作机构享有在本中心有关标准化宣传推广活动中在指定区域进行的企业展示、企业标识或商标悬挂之权利。
  七、应征单位资质
  (一)依法登记并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经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体育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三)具备从事体育标准编制、咨询、培训、体育设施现场及产品检测、体育服务认证业务等相关体育标准化技术服务的能力和相关资质;
  (四)具备与业务工作相匹配的标准化咨询专业技术团队,专业技术团队具备标准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带头人。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优秀的品牌形象;
  (六)依法缴纳税收并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
  (七)参加本项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八、报名方式
  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向航管中心现场递交应征文件,应征文件须密封。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无效。
  (一)报名时请递交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详见附件1)。
  3.企业情况及意向表原件(详见附件2)。
  4.第七条应征单位资质提到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有关情况介绍
  (1)标准化咨询专业技术团队人员组成情况;
  (2)组织起草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情况;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17:00。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中杰 
  联系电话:(010)6705001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东楼219室
  九、应征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提交报名材料,参与应征。
  (二)我中心成立综合评估小组,根据报名单位的应征文件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竞争性谈判的意向合作企业,并进行网上公示。若竞争性谈判应标人不超过一家单位,自动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招标。
  (三)确定谈判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并展开谈判。
  (四)确定最终合作企业,签署关于合作的法律文件。
  (五)应征程序结束后,向社会公告结果。
  (六)本公告为要约邀请,合作单位与航管中心关于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2:企业情况及意向表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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