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经济司关于征求《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3部分:蹦极场所》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计划,总局相关单位已完成《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3部分:蹦极场所》《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29部分:攀冰场所》《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30部分:山地户外场所》和《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31部分:高山探险场所》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材料详见下方附件。反馈意见单位请填写附件6《征求意见反馈单》后提交到联系邮箱,本次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26年4月10日。

体育总局经济司

联 系 人:丁品榕

电    话:(010)87182816

体育总局登山中心

联 系 人:高春眉

电    话:(010)87182971

联系邮箱:837205698@qq.com


附件1:征求意见标准信息汇总表.pdf

附件2:GB 19079.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3部分:蹦极场所》(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GB 19079.29《体育场所开放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29部分:攀冰场所》(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GB 19079.30《体育场所开放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30部分:山地户外场所》(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5:GB 19079.31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31部分:高山探险场所》(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6:征求意见反馈单.doc



体育总局经济司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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