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运动员保障工作要点

 

2013年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做好运动员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和系统设计,紧紧围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任务,服务于运动队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大局,以人为本,扎实做好伤残互助、关怀基金、特殊困难补助、教育资助等日常保障工作,不断完善运动员保障与社会保障相衔接的机制,不断丰富和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扶持体系,加大职业辅导工作力度,探索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模式,规范运动员创业扶持管理工作,拓宽运动员就业渠道,进一步推动运动员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一、进一步加强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进一步推动运动员保障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针对运动员职业特殊性,研究相应的衔接措施和办法。做好运动员退役时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推进运动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扎实开展运动员工伤保险专项研究,不断完善保险衔接、等级鉴定、缴费费率等环节所涉及的政策。

继续推动运动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积极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对于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影响。

二、继续完善行业保障政策

完善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政策。配合运动员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进一步总结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政策的实施情况。

不断研究和完善各项特殊补助和照顾政策。开展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医疗照顾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调研。做好新修订的运动员保障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涉及的预算申请、审核发放等过渡衔接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扶持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运动员职业辅导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职业辅导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省区市体育局和国家队加大运动员职业辅导工作力度。

继续推进和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培训体系建设。积极探索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推进职业转换培训基地和合作单位建设。扶持、指导职业指导室开展职业指导工作。

继续举办教练员、拓展训练培训师、潜水员(救生员、游泳指导员)、健身教练(健美操)等典型项目、示范项目培训班。

继续指导各地做好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继续争取更多政策支持,鼓励更多的运动员到基层就业。

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培训和认定工作,推动运动员从事体育教师。鼓励和引导体育系统开发好、利用好退役运动员人才资源。

四、稳步推进创业扶持试点工作

扎实启动和开展创业扶持第二期试点工作。调动省级基金会等机构积极性,建立扶持运动员就业创业合作网络平台。严格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工作,对扶持资助款项实行全程监控。

做好第二期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试点施行办法。注重推广试点工作中的典型做法,探索创新和扶持各种类型创业就业项目。

五、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创设体育总局政府网站运动员保障专题专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广泛宣传运动员保障政策,推广宣传工作理念。指导各地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广泛宣传运动员保障工作进展。利用“两会”时机,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内容提供参考材料。为有针对性地争取保障政策做好准备。

积极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继续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对运动员保障政策、运动员保障工作理念及各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和理解运动员保障工作。

组织运动员保障工作专题培训班。组织运动员职业辅导师专题研修,提高运动员职业辅导工作人员专项业务能力,逐步扩大运动员职业辅导工作培训覆盖面。

六、继续做好基础性工作

及时更新基础信息。利用体育统计平台,做好各项运动员保障统计等工作,继续开展全国运动员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调研,做好体育系统接收运动员就业情况统计。

深入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对社会保障体系发展与改革对运动员社会保障影响的研究工作;开展职业运动员社会保障和职业发展调研工作。及时调研了解运动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强前瞻性理论研究。继续做好运动员保障制度研究工作,吸收体育系统内外专家学者及运动员保障实践一线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地运用和把握国家政策走向,加大与运动员保障相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编制等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力度,完善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

完善配套措施。继续深入领会国务院会议精神,研究细化《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完善运动员保障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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