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关于举办2015年运动员转型体育经纪人培训班的通知
体人力字〔2015〕103号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 2015年4月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处,总参军训部军体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运动员保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运动员保障和职业辅导工作的要求,为运动员转型为体育经纪行业从业人员提供帮助,同时推动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促进体育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总局人力中心)将于2014年4-5月委托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在广州举办“2015年全国运动员转型体育经纪人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二)承办单位: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退役运动员职业转换培训基地),广东省体育职鉴站
二、培训时间
2015年4月23日至5月17日。其中4月23日报到,5月16日参加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5月17日离会。
三、培训地点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
四、培训内容、考核鉴定及实习实践
培训班以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考试鉴定为核心内容,同时安排有运动员职业指导和心理调适、基础综合素质、学员活动、实习实践等模块内容。
其中,体育经纪人课程学习结束后,学员将报名参加5月16日的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试通过可获得体育经纪人(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培训班向学员提供实习实践项目和推荐就业岗位,有意愿进行实习实践的学员,学习结束后可双向选择后留广东职鉴站实习实践,也可经双向选择后参与广东省体育局社会体育中心赛事活动实践(费用自理)。
五、培训对象及报名要求
(一)培训对象:全国各省市待安置优秀运动员以及2015年有退役意向的在役运动员。培训班总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
(二)报名条件:按照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要求,报名的运动员应符合以下要求:体育类专科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人有兴趣、有意愿在体育市场中从事体育中介服务和体育经纪工作;性格外向、善于交谈、沟通能力强;有赛事活动经纪或策划经验者优先。以往参加过该项目培训的不予重复报名。
(三)报名组织: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处、负责运动员职业辅导工作的人力(人才)中心、职鉴站及总参军体局、总政文体局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2名以内的待安置优秀运动员参加培训。因培训班经费、食宿条件等限制,额满即截止。
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15日前将申请参加此次培训班的运动员报名表传真至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退役运动员自愿报名的,也需经体育局人事处或相应主管部门同意。
六、相关经费
运动员的培训费、考试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等由总局人力中心承担;往返路费由运动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在相关单位实习期间的食宿费由实习单位或个人承担。
七、报到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培训的运动员请于4月23日到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具体报到地址、路线、提交材料及要求请到总局人力中心网站查询。
八、联系方式
(一)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部
联系人:王永建,李祯 电话:020-61034038(兼传真),61034061
(二)国家体育总局人力中心人才服务部
联系人:刘光涛,于苗苗 电话:010-87183097,87182096(兼传真)
以上信息、培训班报名表以及此次培训班的课程简介、报到路线、相关单位简介等内容,已在总局人力中心网站上登出,欢迎查询。网站名称:中国体育人才网,网址:www.tyrc.gov.cn。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
2015年4月2日
抄 送: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广东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