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简报(第6期)
山西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
试点县(区)工作经验介绍
在试点县(区)完成了数据采集工作后,省普查办进行实地调研,现将试点县(区)工作进行归纳,供全省参考。
一、共性情况
四个试点县(区)体育部门对参与建设的农村体育场地、健身路径的数据掌握准确,并制作了相关图册;对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宾馆场地情况了解不全面,都希望通过此次普查进行了解;各地均存在经营性体育场所对经营收入不愿“暴露”的现象,经过反复做工作,最终获得了数据;普遍存在对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营业场所按照普查要求就近挂靠在街道办事处的情况。太谷县、阳曲县体育部门参与普查人员较多,与各单位之间协调、配合较好,完成进度较快,错漏情况较少。
二、组织机构
四个试点县(区)中有三个县(区)的普查领导组由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并由副县(区)长任组长。县政府挂帅,有利于协调各部门参与解决复杂问题。有一个县(区)由体育部门挂帅,由于日常工作开展扎实,需要多头协调的工作较少,工作开展也很顺利。
三、普查人员组成
组织一支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普查队伍是保证普查工作“不重不漏不延误”的关键。四个试点中有两个县(区)是由责任心强、由参加过“五普”的老同志牵头,年轻人参加的普查队伍。老同志人缘广、了解情况多,负责联系、协调、解决疑难问题,为普查创造了条件;参加过省级培训的“学生”回去后是“先生”,但经过逐级培训的“学生”水平明显低于“先生”,所以减少培训环节是提高业务水平的有效途径。依托社区、学校解决不重不漏问题是可以的,但普查测量工作还需要县级普查部门亲自把控。
四、配套经费情况
省级配套的电脑、打印机经试用,性能良好。县(区)体育部门尽可能提供了车辆、印刷、耗材等。专项配套经费方面,市级已经纳入2014年预算中,县级也在积极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
五、给全省普查的建议
1、省普查办希望各地在机构设置时充分考虑部门协调的需要,跨部门协调难度大的,最好由政府部门牵头。
2、各县(区)“普查方案”要突出各自的特点,特别是组织实施和普查方法要在方案中具体化。(参看简报第三、四期)
3、要高度重视质量控制。认真了解场地归类要求,避免表格的张冠李戴、漏填、错填。
4、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事先沟通,预约时间可以预先解决很多不可预知的问题,可以有效地减少工作量,提高数据质量。特别是领导之间的沟通能为普查员上门测量提供很好的条件。
5、充分利用网上平台。国家六普办建立了QQ群,由各省普查办和总局普查办工作人员及专家组成,主要开展答疑解惑、信息上报、动态发布等;我省也建立了省级普查QQ群,建议各市也建立自己的沟通平台。同时各市、县(区)要重视宣传工作,将本地信息及时报省普查办或省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