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简报(第4期)

省普查办对试点县(区)进行工作调研

 

        为保证全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省普查领导组决定将太原市小店区、阳曲县,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县作为试点县(区)“先试先行”,为全省普查工作的全面展开提供经验。

按照全省普查工作计划,试点县(区)在2014年1月20日前完成采集和录入数据工作。在试点县(区)同志们的努力下,2013年12月25日前,数据采集工作基本完成,录入工作已经开始。为收集试点县区数据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各自的解决办法,抽查实地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帮助解决采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指导录入工作的开展,省普查办于2013年12月28-31日赴试点县(区)进行了调研。调研采用听取汇报、随机抽取场地实地查看、分组座谈、现场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行。

四个试点县(区)普查组织方式可归为两类:一是体育部门组织专人分组奔赴普查一线;二是体育部门培训学校、社区、乡镇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普查。

        第一种方法:普查员由体育、教育部门人员组成10-12人专业普查队伍,分为两个组,一组负责学校、一组负责其它。这种方法的特点是体育部门工作人员工作量很大,效率高、数据准确,返工率小。但需要注意几点:1、提前与备查单位进行预约,以便安排配合,特别是盖行政村公章最好预约好时间;2、学校组需要教育部门跟随专人协调;3、将参加过培训的骨干分别放在不同组。

        第二种方法体育部门投入的人员不多,主要依托学校、社区、乡镇开展普查,体育部门重点要做好培训、辅导、数据审核、录入工作。这种方法的特点是由于普查员素质参差不齐,参与部门比较多,造成周期长、投入人员多、准确性差、返工率高。这种方法注意:1、收表时一定要进行仔细审核,防止缺项和错表。2、普查员要亲自报送表格,以便沟通改错。3、数据最好用铅笔填写,便于修正。4、对于大型场馆,体育部门同志要亲自到现场复核,确保数据的高质量。5、督办工作要跟上,防止个别单位、个别人拖后腿。

        省普查办提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第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也是全省普查方案中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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