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关于修改橄榄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备注的通知

体竞字(2015)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小球中心:

    根据我国橄榄球项目发展的实际情况,体育总局对橄榄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含7人制橄榄球和15人制橄榄球)的备注修改如下:

    备注第3条均修改为:以上国际和全国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5队、省级和地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4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本规定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体 育 总 局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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