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公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柔道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为做好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组织工作,维护好运动会的赛风赛纪,按照《关于加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裁判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2〔91〕号)有关要求,现将柔道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3年8月7日至8月13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托娅(内蒙古)、吉林(山东)、孙宁(江苏)、胡美琪(上海)、江华(陕西)
二、裁判员
编排组:李彩虹(北京)、郑力(天津)、刘桂珠(内蒙古)、张文化(江苏)
裁判员:
北京:王铁梁、李晓东、李秀平
天津:周学敏、付金芳、沈君
河北:苗国华、张彩坤、申玉刚
山西:史俊杰、赵第高、张文光、赵宝艳、靳大虎
内蒙古:张根辰、刘晓杰
辽宁:王瑞生、隋岩、云双利、李茂达
吉林:李殿军、赵永健
黑龙江:宫照麟、辛艳秋、徐丽辉
上海:张光玥、唐丽雯
江苏:何吉、常东
浙江:倪卫红、李爱月
安徽:王晓伟、朱咏梅
福建:李仁松
山东:王伟军、韩晓丽、张鹏
河南:付强、张予、郭素英、王珂
湖北:沈开阳、付琴、李红梅
湖南:袁超
广东:何海、陆美仙、赵志斌
广西:梁凤斌、黄路秀
海南:王慧堂
重庆:刘啸松、郑本益、杨德慧
四川:谭朝芳、杨红、孙波
陕西:陆青、张学峰
甘肃:张青
青海:葛景涛
新疆:王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周丽
解放军:王国桥、王伟、马明震
北体大:仇忠伟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认为不符合总局有关选派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总局竞技体育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
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电 话:010-87182492
传 真:010-67173451
竞技体育司
二О一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