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公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柔道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为做好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组织工作,维护好运动会的赛风赛纪,按照《关于加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裁判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2〔91〕号)有关要求,现将柔道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3年8月7日至8月13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托娅(内蒙古)、吉林(山东)、孙宁(江苏)、胡美琪(上海)、江华(陕西)

二、裁判员

编排组:李彩虹(北京)、郑力(天津)、刘桂珠(内蒙古)、张文化(江苏)

裁判员:

北京:王铁梁、李晓东、李秀平

天津:周学敏、付金芳、沈君

河北:苗国华、张彩坤、申玉刚

山西:史俊杰、赵第高、张文光、赵宝艳、靳大虎

内蒙古:张根辰、刘晓杰

辽宁:王瑞生、隋岩、云双利、李茂达

吉林:李殿军、赵永健

黑龙江:宫照麟、辛艳秋、徐丽辉

上海:张光玥、唐丽雯

江苏:何吉、常东

浙江:倪卫红、李爱月

安徽:王晓伟、朱咏梅

福建:李仁松

山东:王伟军、韩晓丽、张鹏

河南:付强、张予、郭素英、王珂

湖北:沈开阳、付琴、李红梅

湖南:袁超

广东:何海、陆美仙、赵志斌

广西:梁凤斌、黄路秀

海南:王慧堂

重庆:刘啸松、郑本益、杨德慧

四川:谭朝芳、杨红、孙波

陕西:陆青、张学峰

甘肃:张青

青海:葛景涛

新疆:王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周丽

解放军:王国桥、王伟、马明震

北体大:仇忠伟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认为不符合总局有关选派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总局竞技体育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

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电  话:010-87182492

传  真:010-67173451

 

 

 

 

 

                                  竞技体育司

                              二О一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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