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公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铁人三项等9个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为做好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组织工作,维护好运动会的赛风赛纪,按照《关于加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裁判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2〔91〕号)有关要求,现将铁人三项等9个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一、铁人三项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贾宝剑(北京)
委员:徐平(总局奥体中心)、徐友成(江苏)、孙波(江苏)、金雯(自剑中心)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司煜(江苏)、陈海光(河南)
裁判长:王宝平(天津)、王楠(北京)
裁判员:
北京:何丽娟(女)、李征(女)、刘京莉(女)、常晓东、刘海霞(女)、丁进国、郭爱民(女)、赵淼、徐新利
天津:于秋生、王桂玲(女)
江苏:王炳、刘晓
浙江:龚建平
山东:陈巍然(女)、祝曦东、隋红(女)、陶亦海、刘政潭、李莉(女)
河南:翁颖(女)
贵州:岑永枫
甘肃:张继敏
解放军:胡莉琳(女)
北体大:温宇红(女)
自剑中心:李笃志
(三)辽宁省选派辅助裁判员40人。
二、帆船帆板
辽宁:孙伯江、吴强、刘晓龙、藤万革、董爱民、郭继鹏、付德刚、郑世伟、张闻雨
上海:张秉军、季树青、胥恒彪、戴宏、金忠伟、朱烨
江苏:张明军、朱建国、张锡广、余永祥、刘大海
浙江:沈国良、裘国林、沈龙生、陈项薇(女)、唐志忠、章慧(女)、钱江、蒋俊华
福建:戴东亮、陈清爽、黄明山、骆邱勇、林长青、洪鹰、邱斌、吴兹明
山东:邵先利、王永建、夏文军、贺长引、孔庆杰、王作宏、兰川军、季发、姜作儒、张成玉、武雪梅(女)
广东:顾新祖、陈文波、徐承建、杨健立、沈圣、林佑雄、俞燕燕(女)
广西:陈维芳(女)
海南:莫泽海、邢增乐、黄成立、卢大顺
四川:王翔、刘天、贵成忠、黄洁(女)
香港:赵不求
武汉体院:郭志浩、刘嘉、马勇
青岛航校:曲春、朱新建、江崇伦、金年钟、张军、康鹏、王树建、张海斌、黄玉婷(女)
水上中心:周长城、张敏、杨凯淇、臧月(女)
外籍裁判员5人
三、激流回旋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许高航(女,水上中心)
委员:孟宪华(北京)、郑黎明(北体大)、徐刚(北体大)、乔凤杰(北京)
(二)裁判员
总裁判长:邵力平(江苏)
副总裁判长:荣晓军(河南)、高云清(女,福建)、黄厚贵(广东)
赛道设计者:约翰.马克雷奥德(英国)
主记分:杨筱竹(女,贵州)
记分组:唐正(北体大)
发令:梁冰(北体大)
起点助理:唐高军(云南)、张广斌(湖南)
终点裁判长:王易(贵州)
起点计时:王剑(四川)、卜安(女,贵州)
终点计时:樊浩(湖南)、徐育东(江苏)
舟检:廖海明(福建)、徐尊华(四川)、袁东(广东)
水门裁判:张旭(女)、周玲(女)、王锐(辽宁)、向武军、周军(湖北)、林海城、
录像裁判:约翰.马克雷奥德(兼)、徐刚(兼)
电子计时:金绍辉(北京)
仲裁录像:张钦福、王东升(山东)、于斌(青岛航校)、张鹏辉(四川)、严浓(北体大)、王亚博、石龙飞(河南)
救生员:罗佳隆(广东)、罗建洲(江苏)、聂帅(广东)、齐光涛(北京)
(三)辽宁省选派辅助裁判员10人。
四、游泳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么正杰、许琦(游泳中心)、穆祥杰(北京)、诸达乐(上海)、黄家驹(浙江)、张佩纶(辽宁)、陈既银(安徽)、叶欢荣(广东)、沈映昌(江西)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赵与龄(河南)
裁判员:
北京:白钢、高岩、王炎、曹巍、郄胜强
天津:熊发洲、高婷立、原家谦
上海:马吉光、季荣康、丁玲娣、李明、吉宏、游松辉
浙江:华民、严蓓
黑龙江:李晓寰、陈永欣
河北:武巧玲
山东:李允印、时敏
河南:艾东海
山西:朱兵
陕西:刘迅雷
湖北:曾吉、曾庆肃
江苏:倪小焰、李凯宪
安徽:李昌军
湖南:王志诚
福建:周玉成、梅雪雄、许建成
云南:薛容
贵州:王玉萍
广东:曲明、陈受满、顾有华、沈宇鹏
广西:殷玲玲
江西:赵志力
四川:周凯
重庆:罗加冰
香港:司徒秉衡、杨锦达
北体大:王虎、温宇红、高婕
(三)辽宁省选派辅助裁判员40人。
五、跳水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周继红(女)、李军(游泳中心)、王敏(女,天津)、刘林芳(湖北)、吴国村(广东)、白云峰(河北)、葛军(北京)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余俭(女,北京)、谭敏(女,陕西)
裁判长:耿涛(山东)
副裁判长:陈安平(山西)、万胜红(女,湖北)、蒋全新(重庆)
裁判员:
北京:梅跃跃(女)、董琦(女)
天津:杨晓燕(女)、戚务丽(女)
河北:王克楠、董雨萌(女)
山西:魏薇(女)
辽宁:
上海:史美琴(女)、吴修忍(女)、史惠国
江苏:刘战、周晶(女)
安徽:节文燕(女)、张海峰
福建:林育毅、傅文寿
江西:胡斌(女)、谢玉蓓(女)
山东:荣园(女)、王耀南、赵军
河南:隋鑫然(女)
湖北:李妍婷(女)
湖南:陈菁(女)、欧阳波
广东:刘超、李伟杰
广西:吴浩涛(女)、陈国芳(女)
重庆:饶琅(女)
四川:甘为霖(女)、谢渝
云南:顾婉旋(女)、任佳(女)
陕西:王璇(女)
解放军:杨小萍(女)、胡国军
总局体科所:张忠秋
(三)辽宁省选派辅助裁判员14人。
六、花样游泳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俞丽(女,游泳中心)、张晓利(女,游泳中心)、葛军(北京)、刘卫星(辽宁)、沈克(江苏)、王月仪(广东)、杨海谊(四川)
(二)裁判员
北京:孔睿(女)、付豫玲(女)、邓羽(女)、赵元(女)、徐建方、叶腾飞、桂全生、郭辉
天津:吴新培(女)、林珊(女)、陈琦(女)
河北:岳岩
辽宁:朱琦(女)、黄朝俊(女)
江苏:黄春宁(女)、鲁芬(女)、黄馨纯(女)、金蝉(女)、马劼(女)
湖北:张军(女)、刘茹(女)、肖端(女)
湖南:刘澜(女)、魏厚香(女)、李懿(女)
广东:佘小萍(女)、白慕炜(女)、王九莉(女)、李娟(女)、陈爱萍(女)
四川:罗玺(女)、高举英(女)、李瑛(女)、李新双(女)
(三)辽宁省选派辅助裁判员5人。
七、水球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俞丽(女)、李向东、赵琪(游泳中心)、刘玉臣(天津)、赵英华(上海)、陈家盛(广东)、刘焕新(湖南)、王海涛(四川)、梁戈敏(广西)
(二)裁判员
北京:陈爱国
天津:庞洋
上海:施重光、张亮、钟杰、王光
江苏:孙红叶(女)
湖南:王亚琪、陈子粱、周钢
广东:钟浩田、李仕豪、林文发、蔡树力、冯炳友、乔蕾颖(女)
广西:蒙安龙、范献华、苏荣均、郭海
成都体院:陈宇(女)
外籍裁判员4人
(三)选派辅助裁判员15人。
八、乒乓球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张燮林、张晓蓬、李玉环(女)、赵霞(女)、孙麒麟(乒羽中心)
(二)裁判员
裁判长:彭华(河北)
副裁判长:赖勇辉(广东)、赵平(女,辽宁)、张瑛秋(女,北体大)、彭健(北京)
裁判长助理:刘文珂(上海)、王春明(黑龙江)
裁判员:
北京:吴飞(女)、王欣(女)、李凤华(女)、牟春蕾(女)、李莉卿(女)、郎敬
天津:张娜(女)、瓢林
河北:马玲(女)、刘慧宇
山西:高玉琴(女)
内蒙古:霍日查
吉林:万德云
黑龙江:于晓阳(女)
上海:徐昱玫(女)、赵方红(女)
江苏:刘裴(女)、朱革平
浙江:何志华
福建:陈丹虹(女)
江西:曹解民
山东:曹汉明
河南:刘杰
湖北:梅慧(女)
广东:冯政
广西:玉聚成
四川:谢蓥、陆世义
云南:罗晶(女)
陕西:郑强
解放军:贺贞贞(女)
火车头体协:刘艳华(女)
北体大:杨旖旎(女)
(三)辽宁省选派辅助裁判员26人。
九、羽毛球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林传潮(福建)
委员:郁鸿骏(上海)、陈菁年(浙江)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鲁钢(乒羽中心)
技术官员:田秉毅、钟波、程勇民(乒羽中心)
裁判长:李欣天(江苏)
副裁判长:赵小矛(北京)、朱峰(辽宁)、刘小峰(福建)、刘代娣(女,湖北)
编排长:葛幼飞(上海)
编排裁判:丁阳(辽宁)、田夏(女,湖南)
司线长:关欣(女,辽宁)
裁判员:
北京:刘云(女)、苏楠(女)、李宏建、田开功、李冰
天津:薛峰、孙文远、徐严
河北:王征和、陈勇、李洁(女)
辽宁:刘罡、刘杨、苏庆永、张海春
上海:张佩华(女)、盛怡(女)
江苏:周杰、黄峥、徐积华、陈政秀
浙江:朱灵康、曹融、周爱兰(女)
福建:侯龙虎、林学斌、谢少萍(女)、黄斯男
江西:周建飞
山东:王全代、赵春胜
湖北:朱卫雄、张军、许毅斌、操超
湖南:陈署辉、宋毅
广东:郑三粮(女)、李森、陈正茂、孙纲、易广华
广西:周东风、兰肖(女)、蒋辉(女)、李宾南
海南:李全慧(女)
重庆:李建国
四川:刘丹(女)、刘小光、王开进、周晔(女)
贵州:祝颐
陕西:张力、翁亚萍(女)
甘肃:周峰、杜萍(女)、焦玉娥(女)
解放军:陈扬(女)、赵东胜
(三)辽宁省选派辅助裁判员85人。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实名向总局竞技体育司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问题时,需提供详细的材料或证据以供核实。
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电 话:010-87182307
传 真:010-87182046
竞技体育司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