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会议的通知
体竞字[2013]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各厅、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将于8月31日至9月12日在辽宁省举行。为了做好组织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在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方面不出现问题,决定召开第十二届全运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题工作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7月10日(星期三)1天。上午召开第十二届全运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题工作会议,下午召开第十二届全运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扩大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纪检组组长和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通知另发)。
7月9日报到,7月10日晚或11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
体育总局办公楼102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组组长和竞技体育处处长,共3人;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火车头体协、前卫体协、煤矿体协主要负责同志以及负责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人员,共2人。
(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项目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1人。
(三)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及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群众体育司、竞技体育司、青少年体育司、体育经济司、人事司、对外联络司、科教司、宣传司、机关党委、监察局、离退休干部局、财审中心、体育信息中心、反兴奋剂中心、装备中心的主要负责同志各1人。
四、会议内容及安排
9:00 -10:00 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举摔柔中心、排球中心、武术中心代表分别发言。
10:00-10:20 会间休息。
10:20-11:30 体育总局领导讲话。
五、会议经费
参会人员食宿费用由大会负担,差旅费自理。
六、报名和报到
各单位须于6月25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告总局竞技体育司。
京外参会人员可于7月9日报到,只参加10日上午会议的人员可于10日下午离会,其它人员可于10日晚或11日离会。报到和住宿地点:北京市天坛饭店(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号)。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站。
联系人:竞技体育司田飞鹏
电 话:(010)87182307
传 真:(010)87182046
邮 箱:tfp@sport.gov.cn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3年5月30日
附件: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