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公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网球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各参赛单位,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为做好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组织工作,维护好运动会的赛风赛纪,按照《关于加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裁判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2〔91〕号)有关要求,现将网球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2年4月16日至22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万建斌(网球中心)
委员:德连生(北京)、穆怀路(天津)、朱强(上海)王继光(网球中心)
二、裁判员
裁判长:王琍(北京)
副裁判长:殷剑巍(安徽)、李秋勇(天津)、姜晓宏(女,辽宁)
编排:黄志民(广东)、钟黎(女,湖北)
裁判员:
北京:王欣亮、郑剑晖、张志华、王玉瑾(女)、周兵(女)、闫博(女)
天津:黄波、黄霆、宁津、张剑峰、谢玉波、褚剑斌、高向军、袁晖、张志武、刘世军、范洪成、李辉、赵小青(女)
河北:黎长东、殷海涛、李岩峰、周婷(女)
山西:巫国贵、郭国兵、郭新明、王东、张文杰、张宇、周继斌、吴文斌、田园(女)
辽宁:焦宗元、邰峰、支远春
吉林:贾一农、刘煜、郎贺、马晓刚
黑龙江:张旭辉(女)、姜淼淼(女)
上海:陆英浩、徐杨、孔俊
江苏:王乔亮、乔佇(女)、周光耀、吴国宁、吴凯
浙江:黄焕宇
安徽:骆午凤(女)
福建:官钟威、陈兰香(女)、马立迎(女)
山东:甄启元、杨宏、孙梁
河南:冯明新、李建新
湖北:王景(女)、徐祥峰、景洋子(女)、宋奥博(女)、王奎、许庆生、沈华东
湖南:上官戎
广东:金雁(女)、劳晓宇(女)、陈影红(女)、张作萍(女)、夏卫智
海南:黎建军
四川:陈海(女)
陕西:张德智、王保金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认为不符合总局有关选派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总局竞技体育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
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电 话:010-87182492
传 真:010-67173451
竞技体育司
二О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