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公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网球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各参赛单位,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为做好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组织工作,维护好运动会的赛风赛纪,按照《关于加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裁判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2〔91〕号)有关要求,现将网球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2年4月16日至22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万建斌(网球中心)

委员:德连生(北京)、穆怀路(天津)、朱强(上海)王继光(网球中心)

二、裁判员

裁判长:王琍(北京)

副裁判长:殷剑巍(安徽)、李秋勇(天津)、姜晓宏(女,辽宁)

编排:黄志民(广东)、钟黎(女,湖北)

裁判员:

北京:王欣亮、郑剑晖、张志华、王玉瑾(女)、周兵(女)、闫博(女)

天津:黄波、黄霆、宁津、张剑峰、谢玉波、褚剑斌、高向军、袁晖、张志武、刘世军、范洪成、李辉、赵小青(女)

河北:黎长东、殷海涛、李岩峰、周婷(女)

山西:巫国贵、郭国兵、郭新明、王东、张文杰、张宇、周继斌、吴文斌、田园(女)

辽宁:焦宗元、邰峰、支远春

吉林:贾一农、刘煜、郎贺、马晓刚

黑龙江:张旭辉(女)、姜淼淼(女)

上海:陆英浩、徐杨、孔俊

江苏:王乔亮、乔佇(女)、周光耀、吴国宁、吴凯

浙江:黄焕宇

安徽:骆午凤(女)

福建:官钟威、陈兰香(女)、马立迎(女)

山东:甄启元、杨宏、孙梁

河南:冯明新、李建新

湖北:王景(女)、徐祥峰、景洋子(女)、宋奥博(女)、王奎、许庆生、沈华东

湖南:上官戎

广东:金雁(女)、劳晓宇(女)、陈影红(女)、张作萍(女)、夏卫智

海南:黎建军

四川:陈海(女)

陕西:张德智、王保金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认为不符合总局有关选派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总局竞技体育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

 

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电  话:010-87182492

传  真:010-67173451

 

 

                             竞技体育司

                        二О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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