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

    概括说明
    一、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指标解释是本次调查在统计上的界定,不适用于其他方面调查。其指标的分类和代码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确定的,各类体育场地的规格是依据体育竞赛规则确定的。
    二、体育场地是指专门用于体育训练、比赛和健身活动的,有一定投资的、公益性或经营性体育建筑设施。长期闲置和临时被占的体育场地也在这次普查范围之列。在原体育场地上改建扩建但未交付使用的体育场地仍按原体育场地情况统计。临时用于体育活动,如会议室、礼堂、仓库等不予统计;在建工程不予统计;学校等无固定体育设施的操场不予统计;被批准报废、拆迁的体育场地不予统计;凡不以体育活动为主的场所,如各种休闲娱乐广场、音乐广场、农村院坝、温泉洗浴场、幼儿园的游戏场地等不属于这次体育场地普查范围之列。
    三、普查表式分为两大类即登记表和综合表。登记表又分三类表式,即甲表、乙表和丙表。
    甲表登记填报标准体育场地,即符合本次普查所规定指标口径要求的场地,共有32张表式。乙表登记填报非标准体育场地,即未达到标准体育场地规格要求的场地,包括全民健身路径设施。丙表登记填报体育系统内被占用的体育场地,乙表、丙表各有一张表式。
    甲、乙登记表的指标内容分为通用和专用两大类指标。通用指标是各种体育场地必须填写的。凡有代码的指标栏目必须填写。没有内容的则填零。
    综合表是各级普查单位用来汇总上报的过渡表。
    四、填写报表时,必须字迹工整,不得使用铅笔,保持表面整洁。
    第一部分:通用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是指直接管理体育场地的单位的全称。如:某某“中学”、某某“工厂”、某某“体育中心”、某某“乡”广场体育场。每表必须加盖公章。(无法盖章的单位可由体育部门代章)。
    2、企事业单位法人代码:指机关企事业单位从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获得的,并用于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代码。填报时以《法人代码证书》为首选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工商注册码》为次选代码。多个二级单位共用一个法人代码的可填同一法人代码。如个体工商户没有法人代码,可填报其工商注册码。已解体的单位其场地还存在,填业主单位的法人代码。小区场地填写其物业管理公司的法人代码。法人代码、工商行政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的可逐级追溯填报,无法人代码、工商行政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的场地不予填报。
    3、场地名称:指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等体育场地冠予的名称。如成都市体育中心、四川省游泳馆、北京光彩体育馆、霍英东游泳馆。场地名称和单位名称相同的场地,不能省略填写。
    4、主管部门:指直接管理该场地的主管部门。如某银行所属的场地填报时主管部门为该银行,而不是该银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无业务主管部门的均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5、电话号码:指体育场地所在单位的电话号码或可供联系的电话号码。
    6、行政区划码:指体育场地所在行政区域的代码。行政区 划码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03年12月31日)填写。行政区划码不得与邮政编码混淆。
    7、场地所在详细地址:指体育场地座落在行政区域的具体位置,街道门牌号码必须填写完整。
    8、场地代码:指各类体育场地的分类编码。每个场地都有相对应的代码,如体育场的代码是“010”、体育馆代码“020”。
    9、系统代码:指体育场地所在单位归属的行业系统编码。如:属体育系统的学校填“10”代码,其他学校均选填“20―23”代码。
    10、隶属关系:指体育场地所隶属的行政级别。分中央、省、市、县四级。无隶属关系的一律按县级填报。
    11、场地分布情况:指体育活动场地分布的区域。共有11种类型:①广场上的各种体育活动场地。②公园内的各种体育活动场地。③校园内的各种体育活动场地。④老年活动场所的各种体育活动场地。⑤乡(镇)村中的各种体育活动场地。⑥各居住小区(街道)中的各种体育活动场地。⑦厂矿单位内的各种体育活动场地。⑧机关企事业单位楼院内的各种体育活动场地。⑨各宾馆饭店内的各种体育活动场地。⑩军营内体育活动场地。⑾其它体育场地指不包括以上各项体育活动的场地。
    12、经济成分:按国家统计局[1998]204号文件《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进行分类。其中
    ①公有经济:是指资产归国家或公民集体所有的经济成分。公有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类型。
    国有经济:是指资产归国家所有的经济成分。如:各级体育局等;
    集体经济:是指资产归公民集体所有的经济成分。股份合作企业,不论其资本构成如何,全部列入集体经济。如:××社区商场。同时共有多种经济成分的单位,如合资单位,不能按出资多,控股多少来确定经济成分,只能选填集体经济;
    ②非公有经济:是指资产归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或归外商、港澳台商所有的经济成份。它包括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和外商经济三种类型;
    私有经济:是指资产归我国内地公民私有的经济成分,如:希望集团等;
    港澳台经济:是指资产归港澳台商所有的经济成分;
    外商经济:是指资产归外商所有的经济成分,如:独资的“家乐福”等。
    13、建成年份:指体育场地已建成,工程正式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年份。工程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因经费等其他原因未交付给使用方的场地,按落成年份填写。
    14、场地规模:
    ①占地面积:指体育场地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包括附属配套设施的占地面积,以及道路、停车场、绿化带等占地面积。两个或两个以上场地集中建在一处的如体育中心等各类场地须分别填表。各种场地的占地面积相加之和应等于整个中心的总占地面积。(公共部分占地面积不得重复统计)
    ②建筑面积:指室内体育场地和场地附属建筑物的面积。看台下可利用的室内体育场地只要净高超过2米的都要计算其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必须四周有墙壁,上面有屋顶。建筑面积的计算以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为准,无产权的以实际丈量或业主提供的数据为准。
    ③场地面积:指可供训练、比赛、健身活动的有效面积。室内场地从内墙计算,有看台的场地从看台下计算,室外场地除包括比赛规定的尺寸外,还包括必要的安全区、缓冲区、无障碍地带。
    15、投资金额:指对体育场地的全部投资额。包括财政拨款、单位自筹、社会捐赠、体育彩票公益金及其他各种来源的资金,还包括改建、扩建的投资,但不包括正常维修费用。外资按当时比价折合成人民币。
    16、场馆从业人员:指在本场地从事管理、服务等专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人员不包括在内,临时聘用人员应在一年以上。以当年年末人数为准。
    17、运营性质:
    公益性体育设施:公益性体育设施是依法保障公共体育利益、非营利性的、向社会开放或提供服务的体育场地设施。
经营性体育设施:经营性体育设施是以营利为目的、收取一定费用的向社会开放或提供服务的体育场地设施。如各种培训保安的武术学校、健身健美培训班等。
    18、经营收入:指有偿提供体育场地设施而取得的收入,包括门票、比赛收入、广告收入等。按2003年决算数填报,以万元为单位。
    19、对外开放情况:
    不开放:指不向全社会开放的体育场地。如学校、单位只对本校师生或对本单位职工内部开放。
    全天开放:指全天向全社会开放的体育场地。包括学校、单位内的部分体育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部分开放:指全天分时段向社会开放,或只开放部分体育场地设施的体育场地。所有对外开放情况,只统计2003年的当年数。
    20、参加活动人次:指每周在体育场地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平均人次。有台帐的按台帐统计,无台帐的由业主提供的数据为准。参加活动人次只统计2003年当年所参加活动的人数。开放与不开放均需填报参加活动人次。
    第二部分:专用指标解释和填写说明
    1、甲表1体育场:指有6条以上标准400米跑道、场地中心含有足球场、并建有固定看台的运动场。(观众座席不少于500个)
    观众席位:指固定看台实际容纳观众的座位数。
    400米跑道条数:指标准环形400米跑道的条数。
    跑道面层:指跑道地面材质的类型。
    足球场面层:指中心足球场地面材质的类型
    电子计时记分设备:指在体育场地内安装的固定电子计时记分专用设备。
    大屏幕显示设备:指在体育场地内安装的固定大屏幕显示设备。
    电子信息处理系统:指在体育场地内设置的用于比赛信息采集、发布的中心处理系统,包括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系统。
    灯光设备:指在体育场地内安装的固定的专用灯光设备。
    更衣室:指体育场地内附属的可供运动员更衣、短暂休息等功能的房间。
    沐浴室:指体育场地内附属的可供运动员沐浴的房间。
    2、甲表2体育馆:指有固定看台可供训练比赛的室内体育设施。座席数不少于500个。不包括半封闭的室内体育设施。
主场地长度:指可供开展训练和比赛的场地实际的长度,从看台围墙下计算。
    主场地宽度:指可供开展训练和比赛的场地实际的宽度,从看台围墙下计算。
    室内场地净高:指室内场地地面向上无障碍空间的高度。
    3、甲表3游泳馆、跳水馆、室内游泳池、室内跳水池、室外游泳池、室外跳水池:指有固定看台或无固定看台可供游泳、跳水或戏水活动的室内外体育设施。室内游泳场地为全封闭的场地,室外游泳场地为露天或大部分露天场地。游泳池的长、宽、深以其最长、最宽、最深的尺寸填报。室内标准池为25M×10M以上,室外标准池为50M×25M。在一处同时修建的多个标准游泳池可填多张表。
    比赛池:指在游泳馆、跳水馆中专用于游泳、跳水比赛和训练的最大的水池。
    训练池:指在游泳馆、跳水馆中专用于游泳、跳水训练的最大的水池。
    戏水池:指在游泳馆、跳水馆中专用于游泳、跳水、人群游玩戏水的最大水池。
    跳水池:指在游泳馆、跳水馆中专用于跳水的最大的水池。
    跳台(板)数量:指跳台(或跳板)的数量。
    4、甲表4有固定看台灯光球场:指有固定看台和固定灯光设备,可供篮球、排球、羽毛球等运动训练比赛用的室外体育场地。灯光球场地面积不应不小于26M×14M,四周各有2米的缓冲区。同一看台围栏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固定看台灯光篮球场,需分别进行登记填报。
    场地面层:指灯光球场场地地面材质的类型。
    场地长、宽:指训练、比赛场地的实际长、宽度,其面积应从看台下计算。
    5、甲表5综合房(馆):指同一建筑物内多层或分割独立的可同时开展两个以上运动项目的室内体育场地。综合房中不同类型场地按表中顺序的指标内容依次填写。
    场地类型:指综合房(馆)按体育项目划分的不同场地类型。
    6、甲表6田径房(馆):指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供田径运动训练的室内体育场地。
    7、甲表7包括:篮球房(馆)、排球房(馆)、手球房(馆)、体操房(馆)、羽毛球房(馆)、乒乓球房(馆)、武术房(馆)、摔跤、柔道房(馆)、拳击、跆拳道(馆)、举重房(馆)、击剑房(馆)、健身房(馆)、棋牌房(馆)、其它训练房(馆)等16种室内体育场地。
    篮球房(馆):其场地长宽不应小于26×14米,还应保留底线外2米、边线外2米的缓冲区。
    排球房(馆):其场地长宽不应小于18×9米,还应保留底线外3米、边线外3米的缓冲区。
    手球房(馆):其场地长宽不应小于40×20米,还应保留底线外2米、边线外1米的缓冲区。
    体操房(馆):其场地长宽不应小于40×25米。
    羽毛球房(馆):其场地长宽不应小于13.4×5.18米,还应保留底线外2米、边线外1米的缓冲区。
    乒乓球房(馆):其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92平方米。
    武术房(馆):其场地长宽不应小于14×8米。
    摔跤柔道房(馆)其场地长宽不应小于14×14米。
    举重房(馆):其举重台长宽不应小于4×4米。
    击剑房(馆):其剑道尺寸不应小于14×2米,长向每边留7米,宽向每边留3米。
    健身房(馆):其场地面积不应小于40平方米。
    棋牌房(馆):指专供棋牌运动训练活动使用的,有固定棋牌桌椅的室内体育场地。其场地面积不应小于40平方米。棋牌项目包括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和桥牌。不包括麻将牌。
    其他训练房(馆):指除以上各类训练房之外的体育训练房(馆)。其场地面积不应小于40平方米。
    以上各种训练房(馆)如在会议室、餐厅、礼堂、楼道内临时放置器材设施的活动场所不予统计。
    8、甲表8划桨训练房(馆):指供划船等水上运动项目模拟训练等使用的室内体育场地。
    划桨池数量:指划桨训练房(馆)中划桨池的个数。
    9、甲表9保龄球房(馆):指供保龄球运动训练比赛健身使用的室内体育场地。球道数量是指整个保龄球馆中的所有球道数量。
    10、甲表10台球房(馆):指供台球运动训练比赛健身等使用的、其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室内体育场地。不包括在门厅、走廊等安放台球桌的场地。
    11、甲表11田径场、小运动场:
    田径场:指有4条以上400米环形跑道、无固定看台的室外体育场地。
    小运动场:指有200米以上不足400米环形跑道的室外体育场地。
在小运动场、田径场中另建其它体育场地如篮球场、排球场等场地只登记填报小运动场和田径场。
    风雨跑廊长度:指可防风雨进行田径训练的跑道长度。
    12、甲表12手球场、足球场:手球场指供手球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室外场地。其场地长宽不小于40×20米,还应保留底线外2米、边线外1米的缓冲区。相邻的场地应分别统计。
足球场:指供足球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室外体育场地。其比赛场地长宽不小于90×45米,还应保留底线外1米、边线外1米的缓冲区。相邻的场地应分别统计。
    13、甲表13室内外网球场(馆):指供网球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室内(外)体育场地。其比赛场地长宽不小于23.77×8.23米。同一时间同一处修建完成的多片场地填一张表。不在同一时间建成的场地分别填表。
    场地片数:指同一处场地包含的球场片数。
    14、甲表14棒垒球场:指供棒垒球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室外直角扇形场地。其场地面积为垒球边长为68.58米的直角扇形,棒球边长76.20米的直角扇形。
    15、甲表15室内外曲棍球场:指供曲棍球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室内(外)体育场地。其比赛场地长宽不小于91.4×55米。
    16、甲表16室内外射击场:指供射击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室内、外体育场地。射击位和靶位在室内的则为室内射击场。
靶位类别:指按射击运动项目所划分的类别。分为气枪、手枪、步枪、移动、飞碟等五类靶位。
    17、甲表17室内外射箭场:指供射箭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室内、外体育场地。其场地标准长度为130米,宽度为150米。射箭位和靶位在室内的则为室内射箭场。
    靶位数:指射箭场靶位的个数。
    18、甲表18摩托车赛车场、汽车赛车场、卡丁车场:指供摩托车、汽车赛车或卡丁车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室外体育场地。
赛道周长:指用于运动、训练、比赛的赛道实际长度。
    赛道宽度:指用于运动、训练、比赛的赛道实际宽度。
    19、甲表19自行车赛车场:指有250米以上赛道,供自行车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室外体育场地。
    赛道周长:指用于自行车运动、训练、比赛的赛道实际周长。
    赛道面层:指赛道地面材质的类型,包括木质和其他面层。
    20、甲表20赛马场:指供赛马、马术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体育场地。无投资、无设备、无人管理临时安排赛马活动的场地不予统计。
    21、甲表21水上运动场:指供摩托艇、皮划艇、赛艇、帆船、帆板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水上运动场地。水上运动场地应具有相应的陆上设施,如码头、船坞、仓库等。没有相应陆上设施的不予统计。
    航道长度:指在指定的航道宽度内,航道的直线距离。
    水面面积:指水上运动场用于训练、比赛的水面面积。
    船库:指水上运动场陆上存放船只的仓库。
    船坞: 指水上运动场陆上修理船只的场地设施。
    码头:指发船或停靠船只的场地设施
    起航线:指水上运动场在训练比赛时船只起航线的长度。
    天然游泳场:指利用江、河、湖、海等自然水域,有人工围栏设施及更衣室,有专人管理、专供游泳活动的场所。
    22、甲表22航空运动机场:指供飞机、滑翔、跳伞、热气球、航模等    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室外体育场地。以租用、借用等形式使用部队机场的不予统计,军用机场兼作航空运动机场或为比赛而临时占用的场地不予统计。
    跑道长度:指航空运动机场跑道总长度。
    跑道宽度:指航空运动机场跑道的宽度。
    23、甲表23:室内外人工冰球场:指供冰球、短道速滑、花样滑冰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室内、外场地。其比赛场地长宽不小于56×26米。
    24、甲表24室内外人工速滑场:指供速滑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室内、外场地。
    赛道周长:指速滑场赛道的长度。
    赛道数量:指速滑赛道的条数。其中每条赛道宽度不小于4米。
25、甲表25滑雪场:指供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越野滑雪、冬季二项滑雪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室外场地。未经人工修整、    无人管理、无相应辅助设施的雪场不予统计。
索道数量:指为滑雪运动训练比赛而设置的索道设备条数。一上一下为一条。
    索道长度:指为滑雪运动训练比赛而设置的索道长度。
    跳台:指专为跳台滑雪运动训练比赛而设置的跳台。
    26、甲表26室内外人工冰壶场:指供开展冰壶球运动训练比赛等使用的室内外场地。
    场地长、宽:指人工冰壶场地围栏内的尺寸。
    壶道长、宽:指人工冰壶场供冰壶球滑行的壶道尺寸。
    27、甲表27室内外轮滑场:指供轮滑运动训练比赛健身等使用的室内、外体育场地。其场地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利用广场进行活动的场地,合法经营一年以上纳入统计范围。
    28、甲表28高尔夫球场:指供高尔夫球运动训练比赛使用的,有18个以上球洞的室外体育场地。高尔夫球场附近的练习场地不单独统计为一个高尔夫球场。
    球道总长:指高尔夫球场各球洞之间距离总和。
    洞数:指高尔夫球场所设置的球洞数。标准球场为18洞。
    标准杆数:指高尔夫球场按规定方法计算的标准杆数。
    练习场:指附属于高尔夫球场,专为训练用的球场。
    29、甲表29攀岩馆、攀岩场:指用于开展攀岩运动的室内外人工岩壁场地。岩壁标准为:高度15米,路线宽度为3米(不包括标志线)。
    岩壁数量:指独立人工攀岩壁的个数。
    30、甲表30壁球馆:指用于开展壁球运动的室内体育设施。其场地标准为:长度9.75米,宽度6.4米。
    场地片数:指同一处包含的壁球房的数量。
    31、甲表31地掷球场:指用于开展地掷球运动的室外体育设施。场地的标准24×3.8米,其围板高度为25厘米。
    32、甲表32篮球场、排球场、门球场:
    篮球场的场地面积不小于26×14米,还应保留底线边线外各2米的缓冲区,相邻的场地应分别统计。
    排球场的场地面积不小于18×9米,还应保留底线边线外各3米的缓冲区,相邻的场地应分别统计。
    门球场的场地面积不小于15×20米,相邻的场地应分别统计。
    第三部分:非标准体育活动场地指标解释
    非标准体育活动场地:指未达到标准体育场地要求,但又可供长期开展体育健身活动,较为固定的室内外体育场地。如室外的健身路径、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包括中、小学校中的石头乒乓球台)。因羽毛球、乒乓球正式比赛只能在室内进行,所以室外的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只能在非标准体育活动场地中来反映;全民健身路径需5站、件器械以上为一个活动场地。会议室、餐厅、礼堂、楼道内等临时放置器械的活动场所不予统计;学校操场上安有器械、有投资的体育设施应视为非标准体育活动场地;三人篮球场或半边篮球场也视为非标准体育活动场地。
    1、全民健身路径场地面积:指可供健身活动的场地有效面积。长度计算以顶端器械到尾端器械前后各延伸2米;宽度计算以器械中最宽一件器械边缘向左右各延伸2米,(5 件以上为一条路径)其场地面积即是占地面积。
    2、体育设施数量:是指包括室内外体育场地在内的各种体育活动场地体育器械的数量。
    3、开展体育项目:指非标准体育活动场地开展的主要体育活动的项目。如开展的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同时还包括健身路径器械中的各项健身活动。项目名称只选择一个项目填写。
    第四部分:被占体育场地指标解释和填写说明
    被占体育场地:是指违规改变了原使用性质并已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体育场地。其计算时间以第四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后(即1996年)为准。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的已转换和暂未建成的场地、有规划、有立项批文的场地不视为被占。部分体育场地被占时,则看主场地是否被占,如主场地未被占用则不填此表。被占体育场地登记表只统计体育系统的场地被占情况。
    第五部分:综合表指标解释和填写说明
    综合表是手工汇总表,具有过渡和校验的功能。分为综合一、二、三表。
    综合一表:是各系统、各行业体育场地的汇总表。
    综合二表:是按行政区域来进行汇总的体育场地的汇总表。
    综合三表:是各级体育系统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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