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体经济字�z2004�{8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参、总政、武警、铁道部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体育场地普查评选表彰工作,达到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整个普查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严格按照《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进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
二、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将组成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具体负责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三、省级普查机构中产生的先进集体,由评委会负责统一考核和评比,并推荐上报全国普查办审核批准。
地、县级普查机构中产生的先进集体由所在省普查办公室考核和评比并向评委会推荐,由评委会负责统一考核和评比,并推荐上报全国普查办审核批准。
先进个人的评选分别由各省普查办根据实际情况层层推荐上报评委会,评委会审核后报全国普查办审核批准。
四、经研究,现下达 普查办公室先进集体名额 个,先进个人名额 个。
各省普查办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数须在所下达的名额内控制,不得突破,评委会将在各省上报材料中择优评审。
五、评选推荐工作拟于2004年12月28日结束,请各省抓紧时间,布置落实,并按照附件的格式一式一份及时上报。表彰会召开时间等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另行通知。
六、各省所属各级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可由各省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结合全国普查办表彰情况以及本省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附件:1、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先进集体评选推荐总表
2、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总表
3、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先进集体评选推荐表
4、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

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
二OO四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体育 场地 普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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