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

    体育事业是兵团屯垦戍边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体健康是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之一。发展兵团体育事业,满足广大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更好地履行屯垦戍边使命的现实需要。为促进兵团体育事业的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兵团体育工作简要回顾
    “十五”期间,兵团各级党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兵团党委、兵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兵团体育工作的决定》,群众体育蓬勃开展,竞技体育有所突破,体育设施逐步完善,体育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训练基地初具规模,为促进兵团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群众体育工作成效显著
    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以来,经过努力,兵团群众体育的普及程度和群众参与体育的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全兵团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30%,工厂、学校、机关等单位常年坚持做工间操和课间操,各单位利用节假日及独特的地理条件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组团参加了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全国体育大会及健身路径、登山、拔河等单项比赛,都取得了可喜成绩。残疾运动员王志全在第13届世界残奥会上取得了标枪第六名、铅球第八名。参加一些非奥运项目的体育比赛,共获金牌11枚、银牌23枚、铜牌38枚。有3批112个先进集体和366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有736人被兵团批准为一级至三级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兵团中学生运动会、各师中小学生运动会坚持举办,中小学坚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体质得到明显增强。
    (二)团场群众体育蓬勃开展
    “十五”期间团场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农一师坚持每年组织一届职工排球联赛,农二师每两年举办一届垦区综合性运动会,农八师除了举办全师运动会外还组织举办了师机关运动会,一些单项比赛常年不断,农十师处在边境地区、气候寒冷,始终坚持每年举办一届职工学生篮球联赛,很多团场充分利用农闲、节假日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对稳定职工队伍、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竞技体育实现零的突破
    “十五”期间,兵团单独组团参加了全国城市运动会、第9、10届全国运动会等,参赛项目有武术、拳击、跆拳道、田径、柔道等单项比赛,在2005年第10届全国运动会上,取得了1枚银牌、1枚铜牌、1个第5名、3个第8名,位列46个代表团奖牌总数第33名,团体总分第37名,代表团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荣誉称号,在奖牌数、团体总分取得了历史性的重大突破。
    (四)体育场地设施有明显改善
    兵团现有各类体育场地3731个,其中标准场地3023个,包括篮球场1984个,排球场267个,这些场地大多属于教育系统,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0.3平方米。各运动体校充分利用学校体育设施的优势,坚持走体教结合的发展道路,培养后备人才,发展自己的优势项目。
    (五)兵团体育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兵团的人均体育场地、人均体育消费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仍处在较低水平。体育场地设施等资源总量严重不足与现有体育资源利用率不多的现象并存,严重制约着广大职工群众更广泛地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竞技体育水平不高,后备力量匮乏,目前没有专业的教练员和运动员队伍;体育人才队伍严重匮乏,结构不合理。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十一五”期间,必须认真重视、着力解决妨碍和制约体育发展的各种问题。

    二、“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思路
    要紧紧抓住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历史机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积极开创体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兵团在西部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初步建成具有兵团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紧紧围绕“场地、组织、活动”开展工作,重点推动农牧团场体育工作和广大职工群众的体育活动,提高他们的身体健康水平。
    ――发挥优势、突出重点、立足全运,培养具有兵团特色的优势项目和传统项目。
    ――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同时自主努力地调动各级各单位的积极性,加大对团场、连队体育的支持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建设一批场馆,并发挥积极作用。
    ――进一步明确兵师团在发展体育事业中的基本责任,不断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
    ――以学校体育为龙头,带动社会体育的发展,增强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拓宽发展体育工作的新局面,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体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探索体育产业发展的新路子,为发展体育产业提供政策支持。
    ――加强体育人才队伍的培养,提高体育的管理水平,依靠体育人才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发展和壮大兵团体育事业。

    三、兵团群众体育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
    (一)“十一五”期间群众体育的发展目标
    经过5年的努力,把兵团全民健身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基本建成有兵团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职工群众的健康素质有明显提高,体育意识有明显增强,培养职工群众的健身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比较浓厚的体育健身氛围;团场、连队公共体育设施明显增多,群众体育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使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40%左右;学校体育更加丰富多彩,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组织日趋健全,把体育教育作为素质教育重要载体加以重视,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有明显改善。
    (二)工作措施
    1. 逐步完善加强团场体育设施建设,扩大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路径工程”“雪炭工程”,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扶持、资助建设适应广大职工需求和当地特点的体育设施,在有一定规模约2000个连队建设标准篮球场地、配备篮球架及篮球等设施;在有条件团部及城镇建设公益性中小型体育场馆;发挥兵团体制的优势,加快向公众开放学校体育设施的步伐,尽快出台《兵团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缓解兵团社会体育健身设施不足的压力。
    2006年是《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的启动年,要抓住“场地、组织、活动”三个环节,努力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体系。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适宜的自然区域建设职工群众健身活动设施。建立不同类型的体育健身组织,开设晨练、晚练点,使公共体育设施成为群众的体育活动中心、体质监测中心、体育信息中心和体育社会团体的办学中心。到2010年,传统项目学校16所,群众健身广场112个,团场体育特长班164个,人均体育设施场地面积达到全国平均水平(1.4平方米)。
    2.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竞赛和活动。
    制定、实施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计划,为奥运会营造较浓厚的体育氛围。大力开展青少年体育,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中学生体质监测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和体育竞赛,各级各类学校的全校运动会每学年不少于一届,兵、师、团场每年都应坚持举办一次单项或综合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兵师及新建的市直属学校和有条件的团场学校建立各具优势的体育代表队,学校体育及体育教师队伍走在区域内的前列;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全民健身周”活动和“全民健身宣传周”活动;要因人、因地、因时制宜地组织开展各类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科学、文明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积极倡导和推广单位体育、广场体育、家庭体育、节假日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等活动形式;每年举行一次单项竞赛活动,第二届中学生田径锦标赛,第三届中学生篮球赛。
    3. 重点建设一批体育设施,做好带动辐射作用。
    采取新建、改建、开放、合办等多种途径,重点建设7~10个全民健身“雪炭工程”体育馆、10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好“石河子体育训练基地”,逐步完善其他3个新建城市体育设施。发挥体育馆和青少年俱乐部的聚集效应和示范效应。
    4. 加强团场、连队体育活动站(中心)建设工作。
    充分利用团场及连队现有活动室,完善其功能作为体育活动站,并配备适量的体育活动设施。制定基层体育活动站服务标准,开展评比活动,推动体育活动站建设规范化。依托体育活动站建立广大职工群众体质监测站点。有条件的体育活动站开展职工群众日常体质监测活动。
    5. 培养和扩大群众体育骨干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使一、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2000人。建立兵团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发挥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意识培养、活动组织、知识传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托在体育活动站,提高体育指导员在基层的服务能力,每年举办基层群体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群众体育干部队伍素质。
    加强对各类体育社会团体的领导,在人员、办公条件和活动经费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使他们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地点、有活动经费,常年有特色活动的体育社会团体。
    充分发挥团场体育教师在团场群众体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6. 继续完善和做好“全民健身计划‘一二一’启动工程”。
    坚持每人每天参加一次健身活动,每人学会两种以上健身方法,每人每年进行一次体质测定;倡导每个家庭拥有一件健身器材,每年全家参加两次户外体育活动,每个家庭有一份(本)健身报刊图书;逐步做到每个社区提供一处以上群众健身活动场所,每年开展两次群众性活动,建立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保证每所学校的每个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每年组织学生开展两次郊游活动,每个学生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形成国家、社会、个人三者有机结合,单位、社区、家庭共同发展的群众体育新格局。

    四、竞技体育发展目标及工作措施
    (一)“十一五”竞技体育的发展目标
    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本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逐步扩大运动员队伍的交流,加速培养高水平运动队及输送高水平运动员。有选择参加国家组织的赛事和项目并取得良好成绩,争取获得25枚奖牌,并积极备战第11届全国运动会,争取优异的成绩。
    (二)工作措施
    1. 加快体育项目建设。切实抓好青少年业余训练和优势项目运动队的训练工作;逐步形成重竞技、射击、冰上项目为主的优势项目群,竞技体育项目布局趋于合理;抓好传统项目学校――业余体校――竞技运动学校――体育学院高水平运动项目的建设,并逐步增加训练项目,培养2~3个全运项目或奥运项目,有条件的师,有选择培养1~2个全运项目,全面提升兵团竞技体育的总体实力。
    2. 积极培养竞技体育运动后备人才。加强兵团体校的建设和管理,体育后备人才的成材率和对外比赛成绩不断提高,运动员的选材和出路渠道畅通。培养自己的高水平运动项目,重点在重竞技、射击、速滑等项目上有所突破,规范重点项目的年度比赛,每年以1~2次为宜,充分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
    按照“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积极提高”的要求,对优秀体育后备苗子统一设立人才档案库制度,及时登记,跟踪考查。对重点运动员实施科学的训练监控,加强训练恢复。
    3. 积极培养并扩大兵团体育队伍。到2010年发展教练员30人,二级以上运动员人数183人,二级以上裁判员人数1415人。
    4. 以积极工作的态度迎接北京奥运会。进一步落实和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做好“奥运宣传周”活动,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培养兵团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和潜优项目,争取在国家重大赛事取得好成绩。

    五、兵团体育产业及其他
    (一)积极发展兵团体育产业
    初步建成与职工群众消费水平相适应,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兵团体育产业有所发展。积极引导广大职工群众进行健康文明的体育消费,积极开发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加强体育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好电脑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稳步扩大发行量,丰富营销手段,提高营销水平。
    (二)积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坚持“科技强体、人才强体”,充分发挥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在教育、训练、科研的优势,培养更多发展体育事业需要的各类人才。围绕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使体育人才的总量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积极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加强与兄弟省(市)的体育交流合作工作,进一步拓宽国内体育交流的领域,学习、借鉴其他省和地区发展体育的经验并争取他们的帮助来发展兵团的体育事业。加强和自治区体育工作的交流,取长补短,共同为新疆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成绩。
    (四)陆续出台兵团体育政策,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
    逐步建立与兵团体制相适应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鼓励有条件师团、企业及事业单位发展本系统的体育事业并给予政策及资金的支持。成立体育协会并积极发挥体育协会的作用。加强体育执法监督,确保体育法规及政策得以落实。
    (五)加强体育宣传工作
    大力宣传体育在屯垦戍边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宣传北京奥运会对中国社会和体育的综合作用和巨大影响,宣传兵团体育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推动兵团体育事业向前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重视体育工作的氛围
    各级党政领导要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并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开创体育事业和体育工作新局面。体育系统的各级干部和体育工作者增强对体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及做好各项体育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热爱体育工作、重视体育工作的氛围,保障和推进兵团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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