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迎办奥运为契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形成竞技体育水平较高、群众体育普及、体育设施完善、体育产业兴旺的体育发展新局面,借此推动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同时根据《青岛奥运行动规划》的总体部署,为举办一届历史上最出色的奥帆赛提供良好的体育环境和服务。
一、全面贯彻实施“奥运争光计划”,提高竞技体育发展水平 1. 加大奥运争光计划的实施力度,争取实现奥运金牌零的突破
科学制定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增加对游泳、柔道、乒乓球、羽毛球、击剑、射箭、射击、帆船、赛艇、皮划艇等项目的投入,不断拓展优势项目,形成合理的项目布局;加大优秀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强化科学训练,为优秀后备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向省队乃至国家队输送更多的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使青岛籍运动员借助国家队的优势,向奥运金牌发起冲击,力争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实现金牌零的突破。
抓住2008年奥帆赛在我市举办的机遇,强化帆船项目运动员的培养力度,在我市选拔有一定帆船运动基础的运动员进行系统训练,夯实帆船运动训练的基础;积极争取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体育局的支持,由国家队、山东省队青岛籍现役运动员组建“英灵”项目“中国青岛天泰2008帆船队”,采取从国外引进高水平教练员执教和赴国外强化训练等措施,争取在3~4年内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并力争实现青岛籍运动员在2008年奥帆赛上取得好成绩。
积极做好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项目的筹备工作,做好有关赛事的技术和组织工作。
2. 普及帆船(板)运动,树立“帆船之都”新形象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奥运意识,宣传和普及奥林匹克特别是帆船比赛知识,使广大市民“知奥运”、“懂帆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配套建设帆船(板)基地,开展各层次的帆船普及活动;积极承接、举办各类帆船比赛,营造浓厚的奥运氛围,树立青岛市“帆船之都”新形象。
3. 实施城运会、省运会发展战略,保持青岛体育在全省的龙头地位和在全国的先进水平
合理调整运动项目布局,不断拓展优势项目;改革训练体制,积极引进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加强体育科研队伍建设,加大科研成果的开发和利用力度,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强化科学施训,培养高水平的运动员。保持在山东省运动会上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的领先地位和全国城运会上的先进水平。
4. 梯次配置和建设体育运动培养教育体系,完善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输送机制
借市体校搬迁新建的机会,按国家级高水平体育人才培训基地的要求,建设完备的设施,合理设置运动项目,强化教练员、教师队伍,使之成为集训练、比赛和体育教育为一体、高水平的综合性体育运动学校;对第二体育场进行改造,使之成为我市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建设好青岛市(胶南)水上运动训练基地,开展皮划、赛艇等项目的训练,使之成为我市运动项目金牌新的增长点。同时,进一步完善以市体校为龙头、区市业余体校为主干、各传统项目学校和中小学训练点为基础的三级业余训练网络,完善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输送机制。
二、构建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条主线,按照“整体规划、逐步实施”的要求,逐步改善群众性体育运动条件,构筑“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为广大群众开展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和体育服务,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1. 完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
制定实施《青岛市促进全民健身若干规定》,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体育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协调有序、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
2. 改善群众性体育活动环境和条件
在全市城乡建设能够基本满足群众健身活动需要的体育设施,扩大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2008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占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按照《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完善社区全民健身设施。2008年前,达到每个区、市都拥有一处以上全民健身中心,社区达到或接近全国及省级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场地设施建设标准,跨入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在现有210条健身路径的基础上,力争在2005年达到每个社区都有1条以上健身路径,满足群众就近参加体育锻炼的需要。公共体育场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所属的体育场馆,向大众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为群众健身服务。
3. 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加体育健身的吸引力
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按照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开展群众性、系列化、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将社区居民吸引到科学健身活动中来。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以乡镇为龙头,以村为基础,农民体协为纽带的农村体育网络,积极开展“因地制宜、科学文明”的体育健身活动。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确保青少年学生每天参加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锻炼和业余训练,在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同时,培养和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关注老年人、残疾人体育的开展,引导老年人和残疾人进行体育健身。各区(市)每年都要举办一次规模大、范围广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周和“五个千万人群”(青少年、职工、农民、老年人、妇女)的健身活动。从2003年开始,在广泛开展各类健身活动的基础上,每年精心组织几次全市性的全民健身活动,逐步打造登山、海滨步行道健步行和汇泉湾横渡等全民健身活动品牌,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
4. 构筑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网络,实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为科学设置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保障。建设青岛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在各区、市建设全民体质监测站,社区、镇设立监测点,并购置国民体质监测车,定期对不同年龄、不同人群的民众进行体质监测,为全民健身决策提供依据,指导群众科学健身。不断壮大社会体育骨干队伍。积极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壮大规模,提高素质,建设一支能基本满足辅导群众健身需求、具有较高水平的体育指导员队伍。实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在营利性体育场所从事体育健身指导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争取在2005年前体育指导员总数由目前的2780名增加到4000名,2008年达到7000人,并有10%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具有高等体育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三、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举办综合性运动会的标准,加快体育场馆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原有体育场馆的使用功能,力争在2006年前达到承办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全国单项体育比赛的标准,2008年达到承办全国城市运动会和国际单项体育比赛的标准并争取承办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
1. 规划建设一座能举办国内、国际高规格体育比赛和演出活动的大型现代化体育馆。
2. 规划建设一座能够举办游泳、跳水正式比赛的50米标准游泳馆。
3. 按照“科学合理、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青岛市体育运动学校,使其成为集训练、比赛、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高水平竞技体育教育训练中心。
4. 进一步完善胶南水上运动基地,开展皮划艇、赛艇等项目的训练;组建青岛市帆船训练中心,开展帆船项目训练;新建莱西航空运动基地,进行航空运动项目训练,形成陆、海、空三位一体的体育运动项目格局。
5. 争取国家和省体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建设市级全民健身中心。
6. 加快现有体育场馆的改造,完成市第二体育场和军体校游泳馆改建工程。
7. 把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与广场、公园建设结合起来,加大公共体育场所的建设力度;科学设置体育、休闲、娱乐等功能设施,满足全民健身活动的需要。
四、加快体育产业发展 加强市场引导,发挥优势,开发体育的经济功能,创新体育运行机制,完善体育产业结构,发展体育产业体系,推动体育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1. 大力开发体育竞赛市场
按照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的目标,积极组织各种体育竞赛活动,激活体育竞赛市场,营造奥运城市的体育氛围。充分发挥海上运动的资源优势,积极承办全国、亚洲和世界帆船锦标赛;围绕海洋节、啤酒节等节庆活动,承办各项海上运动项目邀请赛、表演赛;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2008年以前承办全省或全国性高水平的综合性体育赛事,提高我市举办体育赛事的能力和水平。
2. 完善市场运作机制,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法规,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办体育,推进运动项目的体企联姻,拓宽体育社会化、市场化发展道路。大力发展职业体育俱乐部为主体的群众体育组织,推进体育协会向实体过渡,促进体育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完善游艇俱乐部、帆船俱乐部等航海运动项目的体育组织,宣传推广帆船运动,营造“碧海扬帆”奥运城市氛围。培育、引导、规范体育市场,扶持面向大众的体育健身业,鼓励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成立各种类型的健身会所,从而带动体育用品制造销售、体育旅游、体育建筑、体育广告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体育科技、人才、信息三个要素市场,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培养发展具有本地特色、适合本地自然条件的民间传统体育健身项目,满足不同体育爱好者的消费需要。
3. 合理开发和利用体育无形资产
在搞活体育市场,注重提高体育无形资产整体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健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机制,改变对体育无形资产简单开发和粗放经营的状况,开发利用好体育无形资产。公开出让体育设施冠名权,对各项体育赛事和活动的会徽、会标等的使用权和场地广告,进行精心策划和高水平营销,力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五、保障措施 1. 深化体育体制改革
推进体育行政管理机构改革,把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转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推进体育事业单位改革,使其逐步成为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深化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运动项目的协会和俱乐部制,加快体育社会化进程。
2. 资金保障
明确各级政府对发展体育事业的责任,将体育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逐步加大财政对体育事业发展的投入。坚持市场取向,拓宽筹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对体育赛事、公益性体育机构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支持,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 法律保障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健全体育法规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体育法制环境,保障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