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直接关系到人民体质的增强、民族的兴旺发达及子孙后代幸福长久的大事。根据青海发展改革委的总体部署,现就青海体育“十一五”发展规划报上。
一、“十五”回顾及现状分析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和指导下,青海省体育工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以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为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体育产业的发展,团结一致、开拓进取,有力地推进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为西部大开发和我省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一)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的成功举办,创出了青海体育的品牌
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由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广电总局、青海省人民政府主办,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中央电视台体育中心、青海省体育局等承办,其规模在我国自行车发展史上是空前的。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充分肯定。达到了推介青海,让世界了解青海,让青海走向世界的目的。
(二)全民健身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以青少年体育为重点,以抓好不同年龄层次、职业阶层的健身活动为主线,以增强人民体质为工作的落脚点,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抓身边组织、建身边场地、搞身边活动,为建立起具有青海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全省各地参与体育活动的总人数达110.5万人,占总人口的21.58%;平均每年举办各种群众体育竞赛570项次,参加活动的人数80.3万人;各种健身演示活动410项次,人数达41.1万人。完成国民体质监测任务。举办了青海省第13届运动会和青海省第2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体育赛事。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不断深入人心。“十五”期间,我省全民健身共投资2181万余元,其中国家:1683万余元、省级440万余元、地市以下58万余元。直接受益单位和地区178个,“雪炭工程”2个,健身路径129条、其他健身器材项目600余套(件)。室内建设总面积1.3万多平方米,室外建设总面积近14.4万平方米。
(三)为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做出不懈努力
2000年,我省运动员孔繁桃夺取青海历史上第一个世界冠军。在第9届全国运动会上,我省取得1银2铜、1个第五名、1个第六名,2个第七名的成绩,总分53分,奖牌数列45个代表团的第32位,比上届提升一位。同时,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业余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力度。
(四)积极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
我省体育产业以发展体育登山探险、自行车赛和高原训练为青海体育产业发展的关键,突出高原优势,依托体育彩票等本体产业,努力培育和开辟体育健身消费市场,积极发行体育彩票。销售体育彩票7416万元,获公益金2554万元。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将青海多巴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命名为“国家级”。国家体育总局进行了基础设施建设,并已将其列为2004年、2008年奥运会重要的备战基地之一。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加强登山探险管理,扩大对外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创收渠道,推动登山运动的发展。已成功地举办了四届玉珠峰登山节,有力地展示了青海的登山优势。
纵观“十五”,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省体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为宣传青海起到了很大作用,已逐步形成体育品牌;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形成了以力量型、耐力型为优势的项目,在奥运会和世界大赛上都有所突破;体育产业发展和体育市场的开发速度逐步加快。但是也应看到,一些地方和单位对体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投入较少;体育活动的普及程度不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竞技体育发展与先进省市和西部兄弟省市差距不断拉大,优势项目逐渐减少,覆盖面小,高水平人才短缺,体育后备人才不足;体育设施和健身场地数量少、标准低,远不能满足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需求;体育产业发展水平较低。
二、“十一五”发展计划和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体育事业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满足全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增强全省人民体质和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提高我省体育工作水平和综合实力,为推动我省迈向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总体要求是:从省情出发,坚持体育事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坚持走体育社会化、产业化道路,努力推进体育体制改革,强化体育制度创新,增强体育发展的后劲和活力;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稳步发展体育科技和体育教育,培养高素质体育人才,不断提高体育工作的整体水平;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强化体育队伍的思想道德作风建设,促进全省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发挥体育功能,塑造青海体育品牌。
“十一五”末,“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基本达到赢利。以“民族体育、传统体育、高原体育”为特色,以“环湖赛”为龙头,积极举办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以回归大自然,保护生态为宗旨,建成“环青海湖民族体育圈”。青海多巴国家高原训练基地内建成田径馆、游泳馆、射击馆、运动员康复中心等,成为我国参加2008年奥运会的高原训练基地,为国家作贡献。形成以多巴国家高原训练基地和省全民健身中心为两翼,使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以“环青海湖民族体育圈”为助推器,在青海湖地区建设国家级示范露营地为突破口,作为全民健身的新型体育产业的切入点。同时建成“玉珠峰国家高山训练基地”和“西大滩反季节攀冰训练营地”,逐步形成规模。依托现有的体育品牌,努力打造五条青海体育产业发展链。第一条,以青海省全民健身中心――三亚体育基地为主的体育产业发展链。今后几年内还要力争在外省建设多巴基地的外延小型基地;第二条,以“环青海湖民族体育圈”为主,向上海、三亚等地外延发展的体育产业链;第三条,以“环湖赛”――“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国际攀岩挑战赛”(力争2007年打造成功)为主的体育产业发展链;第四,以玉珠峰国际登山基地为主的、利用青藏铁路开发沿线体育旅游品牌的体育产业发展链。第五,以绿茵公司为主的服务业(体育器材、服装、场地设施)。
――群众体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
努力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青海各民族的体质与健康水平,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充满发展活力的运行机制,建立起社会化、科学化、产业化和法制化的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框架。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全省人口的30%以上,其中,发达地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占35%以上,欠发达地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占25%以上。人民体质进一步增强,国民体质的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全国水平。亲民、便民、利民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各类体育健身辅导站达到2000个,社会体育指导员与人口的比例达到1∶5000。全省各州、地、市、县人口在50万人以上的每年人均体育经费要达到0.5元;50万人以下的州、地、市、县每年人均体育经费要达到1元,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继续组织“体育三下乡”,有计划地在三年内重点建设以“东部篮球乡村(以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乐都县、民和县为主)”、“西部射箭之乡(每年为六个自治州建设3个,为乐都县、循化县、化隆县每年建设1个射箭之乡)”、“民族赛马盛会(资助玉树藏族自治州赛马节、海北藏族自治州马术队、乐都县北山跑马活动)”,建设土族“轮子秋之村”等项为主的具有高原特色的“青海省农牧区民族体育健身示范点”,使我省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得以保留、发展,同时将群众基础好的体育健身项目场地设施条件增加规模和提高档次,以满足更多的农牧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健身需求。
――注重项目选择和运动员队伍建设,增强竞技体育后劲。
竞技体育本着“以我为主,借助外部的智力、财力和人才,发展适合我省特点有竞争实力的竞技体育”的思路,适当增加具有发展潜力的高原优势运动项目,增加高水平优秀运动队编制,不断扩大参赛覆盖面和竞争力,以适应竞技体育的发展。在努力完成十运会既定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全省优秀运动员由现有的84人发展到150人左右,竞技体育项目由现有的8个发展到12个左右,力争1~2人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
――体育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配套,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将体育设施建设列入城镇化建设和提高城镇品位的规划之中。将南门体育场建成能承担一定规模的体育竞赛和大型集会及为市民提供健身场地的青海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0%以上县(市)的体育设施达到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四个一”(即一个标准田径场、一个标准游泳池、一个灯光球场、一个训练房)的要求;其余县(市)建有一个公共的标准田径场和一个灯光球场;城市社区和每个乡镇建有小型体育场和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含健身房)的体育活动场所;全省人均公共体育场地达到1平方米。
――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加快社会化进程。
体育产业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发展规范的体育健身娱乐、体育竞赛表演、体育技术咨询服务、体育旅游和体育彩票等体育产业市场,重点抓好培育开发体育竞赛市场、健身娱乐市场和体育用品市场;以“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和“环青海湖民族体育圈”为龙头,将体育产业与体育旅游、体育登山探险相结合,促进发展,形成具有青海高原特色的青海体育产业品牌和强大的体育旅游市场;通过举办高水平国际、国内比赛及体育场馆综合开发、体育广告、技术培训、科技服务等方面带动体育产业的全面发展。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符合国民消费要求的各种体育健身娱乐市场和体育经营活动,使体育产业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体育产业指标纳入国民经济的统计指标。体育产业经营实体达到1000户以上,城镇人口体育消费占年家庭收入的4%~8%。体育产业增加值年平均以0.5%~0.8%的速度增长。全省体育产业的总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1%~1.2%。
三、保障措施 加快发展“十一五”期间我省体育事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合理配置资源,抓好几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我省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体育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体育事业沿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发展。各级政府必须把发展体育事业作为促进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特别是要巩固县级体育的基础地位,切实加强对县级体育工作的领导,稳定机构,增加投入,认真解决县级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确保各级政府对体育事业的经费投入。认真落实《体育法》中有关体育经费的规定,保证每年的体育经费定额,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省、市、县应设立参加全国和省、市运动会的专项资金、全民健身专项资金、体育设施建设和维修专项资金,保证体育事业的重点需要。
建立和完善运动员退役就业和医疗伤残保险制度。关心运动员的再就业问题,逐步建立退役运动员再就业培训机制和运动员待业基金,进一步完善运动员退役安置政策,拓宽退役运动员安置渠道,退役运动员安置实行国家分配与自主择业相结合。建立运动员医疗伤残保险体系,提高运动员伤残赔付标准。
(二)不断深化改革,加快机制转换
积极主动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转变体育行政部门的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研究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和单项体育协会的作用。群众体育工作改革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努力做到亲民、便民、利民。竞技体育要完善优秀运动队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练员、运动员全身心投入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积极性。针对我省体育产业起步晚、起点低、规模小的现状,积极做好体育产业政策的制定完善工作,改革那些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办法,以改革的手段来培育和繁荣体育市场,在实现体育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积极推动体育事业单位改革。明确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职能,改革人事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实行工资与效益挂钩,推行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事业单位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主体。
(三)坚持科教兴体,实施人才强体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体育科技进步与创新。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体育先进技术,围绕竞技水平的提高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加快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体育的科技含量。密切体育科技与运动训练的结合,运用科学手段测定和挖掘运动员的发展潜能,探索运动员科学训练的规律,开展运动员选材、身体能力、运动创伤防治、疲劳恢复和营养手段的研究,为提高竞技水平服务。重视对全民健身科学指导的研究。根据不同年龄、不同人群、不同项目的健身特点,积极开展健身理论研究,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导群众进行科学的健身活动,提高全民健身的科学化水平。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新观念,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人才三个环节,着力建设体育行政管理人才、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和体育产业经营人才三支队伍,重点培养一批掌握现代体育运动发展规律、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教练员队伍。开展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岗前培训、上岗培训、在岗培训的体系,努力培养出我省体育界的一批精英人才。
(四)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体育设施发展的需要,在体育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和布局上,统筹兼顾,优化配置。新建居民小区、经济开发区和学校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
加大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尽早改变我省体育设施落后的面貌,使我省体育设施达到适应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的要求。加快青海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省体工大队所有运动项目及运动队搬出闹市区,现有设施主要用于全民健身,建成规模宏大、功能齐全、设施先进、引领时尚的省级全民健身中心。
(五)加快体育法制建设和政策研究工作
坚持依法治体,推进体育法制建设。严格遵守《体育法》,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地方体育立法工作,加快体育立法步伐,优先安排影响体育事业发展的一些主要方面的立法,重点在体育设施建设管理、体育产业、社会体育组织、运动员招收和退役安置、体育人才交流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上有所突破。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体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重视体育政策研究工作,增强体育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和计划性。坚持调查研究,实施政策调控,从战略的高度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提高体育队伍的整体素质
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加强体育战线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勤政廉政建设,大力提高体育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体育工作者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体育战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两个务必”,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树立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坚持反腐倡廉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监督管理,坚决与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体育领域的公正性和纯洁性。搞好体育战线的学习培训工作。
(七)加强体育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体育战线的突出成就和先进典型,鼓舞全省人民始终保持与时俱进、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在全省体育战线深入持久地开展以“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勤学苦练、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勇攀高峰”为主要内容的中华体育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大力宣传体育法律、方针、政策,增强全社会的体育观念,提高全社会的体育意识。大力普及和推广体育知识,引导体育消费,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依靠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撰写稿件,同时要建立“通气会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和向新闻媒体“发通稿”制度,加强对体育宣传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推动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