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抓住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的历史机遇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推进西部体育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为规划部署好“十一五”期间各项体育工作,促进全省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体育服务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体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体育事业发展回顾
    (一)“十五”时期体育事业取得重要进展。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全省体育战线励精图治,奋发进取,不断开创新局面,各项体育工作实现新突破,是建国以来体育事业发展又快又好的重要时期。
    全民健身取得新成效。广大干部群众的体育意识和健身热情不断增强,全民健身体系建设进展顺利。“十五”末,全省共新建全民健身路径815条,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站点2646个,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县级以上体育社团281个,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11159人,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390万人,占总人口的37%。
    竞技体育水平显著提高。“十五”期间,我省重点优势项目稳步发展,科学训练水平明显提高。我省运动员在参加国际、国内大赛中,共获得世界冠军(含奥运会)15个,亚洲冠军20个,全国冠军56个。在全国九运会和十运会上,我省体育代表团分别取得了8.5枚金牌和22枚奖牌、团体总分526.5分的历史最好成绩。
    体育产业取得长足进步。体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生产经营、体育培训、健身休闲等各类体育市场不断发育,体育服务业已经成为第三产业中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十五”期间全省体育彩票累计销售16亿元,为国家积累体彩公益金5.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体育事业发展。
    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全省各级体育部门投入场地设施建设资金4.3亿元,新建场馆28个。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用于市、县“雪炭工程”、全民健身路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后备人才建设、场馆维修等方面的扶持资金共5000余万元;省奥林匹克中心和西安、宝鸡、延安、安康、榆林、商洛等市的全民健身中心已初具规模。全省体育场馆总数达到19330个,人均体育用地0.9平方米。市、县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改善。
    体育科研教育迅速发展。体育科技队伍不断壮大,“训、科、医”一体化改革取得重要进展。西安体院完成了省部共建划转与平稳过渡,在校学生由“九五”末的3200人增加到6500多人,教学训练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各级体育运动学校和少儿体校在校学生达到11300人,5所体校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
    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体育人才、体育法制和体育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体育系统人才资源总量达到4965人,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依法治体水平有了提高,体育宣传工作日益活跃。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十五”期间,我省体育事业虽然取得显著成绩,但也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与社会所能提供的体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仍将是体育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主要矛盾。我省的人均体育场地、人均体育消费和经常参加锻炼的人数还处在较低水平,全民健身体系还不完善;竞技体育综合竞争能力与体育强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体育产业发展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政策法规及产业统计体系还不完善;体育法治、体育人才、体育科研教育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体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十一五”期间,全省体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二、“十一五”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要求
    (三)“十一五”期间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体育事业发展全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努力建设西部体育强省的意见》精神,以筹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把提高人民身体素质作为根本任务,动员全省体育战线积极为北京奥运会做贡献,继续努力开创体育工作新局面,大力推进西部体育强省建设,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十一五”期间,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深入。围绕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初步建成全民健身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使群众体育做到社会化、生活化、科学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占全省总人口比例达到40%,其中城市达到50%,广大群众的健康素质得到提高。
    ――竞技体育实力明显增强。不断优化运动项目布局,提高运动训练管理科学化水平,增强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力争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再获金牌和奖牌,为国家“奥运争光”做出新贡献;在2009年全国十一运会上,金牌、奖牌和团体总分均居西部省区前列位置,初步实现西部体育强省竞技目标。
    ――体育产业实现新的突破。全省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企业总数和从业人员显著增加,效益良好,体育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1%,基本建立体育产业统计体系与体育服务标准化管理体系,创建2~3个陕西体育名牌企业和品牌经营活动,不断提高体育消费水平,促进全省体育市场繁荣发展。力争2010年全省体育彩票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
    ――体育科技教育水平明显提升。体育科技人员总数和科研装备能力基本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体育科研和科技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西安体院完成国家教育评估,初步建成体育大学,成为博士授权单位,在校学生规模达到8000人;全省各级体校和青少年体校在校学生达到120000人,新建3所国家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体育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全省体育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省级体育管理人员8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市县9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教练员队伍中国家级教练员达到10人以上,高级职称人数达到100人以上;进一步加强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化体育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加强体育宣传,进一步提高体育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努力实现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十一五”期间体育事业发展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努力实现西部经济强省建设与西部体育强省建设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坚持体育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兴办体育事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和把握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协调促进奥运项目和非奥运项目、新兴体育项目和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发展。协调全省城市与农村以及关中、陕南、陕北不同区域之间体育发展,加大对农村体育的支持力度。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深化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体育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体育管理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体育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把体育事业的发展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科教兴体、人才强体。重视和发挥科技、教育、人才在体育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营造崇尚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大力发展体育科技教育,提高体育人才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全省体育发展活力。

    三、基本建成全民健身体系,努力开创群众体育工作新局面
    (六)“十一五”期间,群众体育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坚持“群众体育与奥运同行”,积极营造浓厚的体育健身氛围,大力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群众体育组织化程度与体育服务水平,改革创新群众体育工作机制,基本建成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到2010年,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总人口的40%,其中城市达到45%以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抽样合格率达到80%以上,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标准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90%以上。
    (七)认真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打造“关中体育长廊”。以“一线三岸”(西安―榆林高速公路线,汉江、渭河、延河沿岸)的百镇(乡)千村为突破口,认真实施“体育下乡,篮球进村”,在全面抓好2006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到2010年使全省六分之一的行政村建有一个硬化地面的标准篮球场,两个室外乒乓球台,改善农村体育设施条件,促进农民体育活动开展,把全省农村体育工作推向新阶段。以古城西安为中心,依托秦岭山脉和渭河水系,以陇海铁路、西(安)―韩(城)铁路和西(安)―铜(川)高速公路沿线为框架,辐射宝鸡、咸阳、渭南、铜川5市50个县(区),大力开展都市体育、休闲体育、假日体育及各种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全力打造“关中特色体育长廊”,不断丰富广大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
    (八)加强群众体育组织体系建设,促进体育社团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建乡镇文体中心(站)607个,社区全民健身指导站759个,基本实现全省乡镇社区体育管理工作规范化;到2010年使我省城乡全民健身站点总数增加到4000个,形成全民健身工作级级有组织,层层有人抓的组织体系。积极发展体育社会团体,“十一五”期间,全省体育社团发展要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新突破,登记注册的体育社团总数达到2350个,其中省级新增20个、市级400个、县级2000个,体育社会团体组织健全,管理规范,在群众体育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九)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不断扩大社会指导员队伍,争取到2010年,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2万人。健全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考评管理和激励机制,建立省、市、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积极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在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组织群众体育活动、传播科学健身知识、开展体育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积极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精品”赛事。坚持“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掀起喜迎奥运、支持奥运的群众体育活动高潮,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营造浓厚氛围。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安排下,加强各级体育部门与教育、农业、工会、妇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和组织的合作,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青少年、农民、职工、妇女、老年人等“五个百万人群”健身活动和一年一度的“全民健身周”活动,积极组织乡镇、社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类小型多样、科学文明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积极倡导和推广公园体育、广场体育、街头体育、家庭体育、假日体育等活动形式,不断丰富社会体育生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积极扶持中小学创办传统运动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认真搞好中小学生体育夏(冬)令营。“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60所,发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00所,创建1~2个国家级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2~4个省级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好全省农民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大学生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少数民族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和特奥会,促进各行业系统和各类人群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
    加强社会体育管理,积极扶持发展非奥运项目和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力争“十一五”时期,使我省开展的非奥运项目数量有较大增长,力争桥牌、健美操、围棋、航空模型、健身秧歌、体育舞蹈等项目的发展规模和竞技水平达到全国先进行列,保持电子竞技、地掷球等项目在全国的领先位置。力争在第3、第4届全国体育大会上取得优异成绩。2007年举办首届陕西省体育大会。
    (十一)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服务。加强对全省群众体育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状况的研究和监测,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到2010年,全省各市普遍建成设施完善的国民体质监测中心,60%的县区建立体质测试站,定期开展各类人群体质测试工作,做好全国第三次国民体质测试在我省的实施工作。

    四、贯彻“奥运争光计划”,全面增强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
    (十二)“十一五”期间,竞技体育要以全面提高我省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第11届全运会的备战和参赛为中心,坚持“以奥运带全运、以全运促奥运”的工作思路,坚持金牌战略、人才强体战略和科技兴体战略,优化项目布局,切实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优势项目和重点突破项目的发展上,努力培育新的金牌增长点。争取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所获金牌、奖牌、总分及运动员、教练员参赛人数全面超过雅典奥运会,创造新的历史最好成绩;在全国十一运会上,争取获得前三名和前八名的运动员人数比十运会期间提高30%左右,金牌、奖牌和总分三项指标位居西部省区前列。
    (十三)进一步优化竞技项目布局。保持现有14个大项、200余个小项的总体规模,促进竞技运动项目集约化发展。射击、跳水、赛艇、武术、摔跤等优势项目,要重点投入,全力保障,积极扩大夺金点,确保奥运会和全运会取得优异成绩;田径、游泳等基础大项和柔道、体操、举重、射箭和跆拳道等潜优势项目,要努力培养金牌争夺点,加快人才培养和项目发展步伐,力争实现若干小项和尖子队员竞训能力的新突破;拳击、皮划艇和足球等相对落后项目,要扎实做好项目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力争在全国十一运会决赛中取得好成绩。
    (十四)全面加强运动队建设,努力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坚持不断创新的精神,注重细节,强化管理,认真落实“两严方针”和“三从一大”科学训练原则,加强运动队的竞训管理,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运动队文化教育和保障体系。重视提高运动员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切实保障运动员的合法权益,实施优秀运动员伤残保险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鼓励、引导退役运动员通过市场自主择业。
    (十五)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练员队伍。坚持实行教练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健全和完善任期目标责任制。改善教练员队伍结构,加强教练员特别是中青年教练员的继续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教练员工作水平。加大引进高水平竞技人才力度,对高水平教练员实行年薪制。争取到2010年,省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全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十六)加强运动队的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弘扬“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中华体育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竞技运动人才,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运动队伍管理的新模式,全面提高运动员队伍素质。
    (十七)坚持实行“效益投入、政策扶强”,进一步加大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体育后备人才信息库,规范各类竞技人才选材标准。加强和改进青少年竞赛工作。健全和完善全省体育后备人才建设评估机制。规范和引导各级体育运动学校从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提高科学选材和科学训练水平。创新发展模式,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省青少年体校在举省体制中的独特优势,不断提高后备人才培养效益。争取到2010年,全省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达到8所,创建国家单项体育运动学校5所,建成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45所。
    (十八)坚持体教结合,认真办好各种形式的少年儿童体育学校。规范少儿体校的教学、训练、管理,加大基层教练员培训力度,推行少儿体校教练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少儿体校的人才输送率。重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质量。拓宽业余训练渠道,建立有偿训练制度。培育和发展体育培训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开展业余训练,实行有偿输送。
    (十九)坚持举省一致,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办好省运会。认真组织好“十一五”期间的第13届、第14届全省运动会,适度扩大省运会参赛规模,增加比赛内容,挖掘省运会丰富内涵,找寻更为广阔的体育展示平台,使省运会逐步成为全省选拔和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赛场,展示群众体育的舞台,发展体育产业的商机,弘扬体育文化的窗口。积极营造良好的体育竞赛环境,加大对虚假比赛、消极比赛、执法不公、扰乱赛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工作方针,坚持经常性检查制度和赛中检查制度并重,认真做好反兴奋剂工作。

    五、大力发展体育产业,积极培育体育市场
    (二十)“十一五”期间体育产业发展要以现有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扩大体育消费,培育发展体育市场,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体育经营。加快完善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用品生产经营、体育培训和体育无形资产开发等体育产业体系,组建体育产业集团,逐步建立体育产业统计体系,力争形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产权多样的体育产业格局。保持体育产业以较快速度增长,2010年达到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1%左右。
    (二十一)实行重点突破,促进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西安及其他中等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培育开发农村体育市场。积极引导足球、篮球、乒乓球职业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健康发展,支持西安�哄惫�际、陕西东盛、银河国梁等职业俱乐部发展壮大。鼓励市、县积极开发利用本地富有特色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创办体育竞赛,发展体育旅游。举办连续性、有特色、有影响力的单项品牌型赛事,进一步办好西安城墙国际马拉松赛,汉中冬泳挑战赛,铜川玉华宫滑雪,安康龙舟赛,华山、太白山、翠华山登山节等传统体育活动。
    (二十二)积极引导体育消费,加强体育市场规范化管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为目标,引导健康文明的体育消费。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体育产业,保障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市场,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健身服务。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服务质量和安全的日常监管,建立并推行体育服务标准认证制度,促进体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三)做好体育彩票销售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在财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指导下规范体育彩票销售,管好用好体育彩票公益金,树立体育彩票的良好社会形象,为体育事业发展筹集更多资金。“十一五”期间,全省体育彩票销售总量达到36亿元以上,筹集公益金12.6亿元。
    (二十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营造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体育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加大体育产业投入力度,落实文化体育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拓宽体育产业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和个人对体育事业的捐赠和赞助。建立体育系统国有资产投资评估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体育经营人才培训,提高体育产业人才队伍素质。积极建立体育产业统计体系,为完善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加强指导和服务奠定基础。

    六、增加投入,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
    (二十五)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大投入,改善功能,加强管理,提高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省朱雀广场、省杨凌水上运动中心、省射击场和蒲城航空航模、自行车、摩托车运动俱乐部五个省级体育园区综合发展水平,把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成西部地区场馆设施完备、管理服务一流的竞技训练、全民健身和体育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朱雀广场“二次创业”,改善设施条件,提升服务水准,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使之成为设施完善,服务精湛、最具活力的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园区,抓紧规划和建设一座可容纳8000~10000人的省属体育馆。抓紧延安、安康、榆林、渭南、铜川等市体育中心建设,提高宝鸡、咸阳、汉中等市体育场馆设施综合利用率。
    到“十一五”末,全省各市基本具备承办省级综合性运动会的场馆;以实施“雪炭工程”和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契机,加快改善县乡体育设施。到2010年争取全省县区政府所在地实现“四个一”目标:即有1块标准田径场、1个灯光球场或1个游泳池、1个综合训练房、1个全民健身广场。关中地区的乡镇要有1个标准足球场或篮球场、1个全民健身广场、1个不少于50平方米的文体活动室;陕南、陕北的乡镇的体育设施要有较大改善;城市社区要有1~2个全民健身广场、1个80平方米的室内健身房。到2010年,全省人均体育场地达到1.2平方米。
    (二十六)切实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落实国家关于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加快本地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把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作为体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探索体育场馆建设和综合利用的新模式。加强体育和教育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快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发的步伐,缓解城乡居民体育健身设施不足的压力。严禁非法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需要改变规划或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本着“先建后迁”的原则,完善补偿机制。

    七、坚持科技兴体战略,大力发展体育科技和教育
    (二十七)深化体育科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体育科研工作要面向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主战场,以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争取奥运会和全运会竞技成绩突破为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科技攻关和科技服务。进一步发挥体育科技工作的先导和保障作用,有效解决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体育情报、信息的采集和分析,不断提高体育工作科技含量。
    (二十八)建立以课题为中心的科研管理体制,密切体育科研与竞技训练的结合。继续推进“训、科、医”一体化科技服务体系,加强竞技体育科技服务目标管理和科学考评。深入研究运动员科学训练规律,以运动员科学选材、增强身体能力、关键技术细节、运动创伤防治、疲劳恢复与营养手段研究为重点,争取完成一批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积极推进省体科所、西安体院及其他科研力量与省级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合作,围绕奥运会和全运会任务开展重点项目关键技术课题联合攻关。不断提高竞技体育科技服务能力与水平,深化体育科研体制改革,积极创建省级重点项目实验室,壮大体育科研队伍,改善体育科研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和引进一批中青年体育科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
    ��二十九��加强体育社科研究,重视对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支持西安体育学院和陕西师范大学两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科研究基地的建设。组织体育科研人员,根据不同年龄、不同人群、不同项目的健身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健身研究,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和全民健身科技服务体系,增加对市县国民体质监测设备的投入,扩大县区监测服务站点引导群众进行科学健身,提高全民健身的科学化水平。
    (三十)重视发展多层次体育教育,培养社会实用型体育人才。加强基础体育教育,鼓励中小学、幼儿园开设体育特长班;鼓励各级体育部门吸引社会投资,联合社会力量创办单项体育运动学校。创新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办学模式,面向社会需要培养实用型体育人才。加强运动队的文化教育和就业培训,建立以高等教育为龙头、高等职业教育为辅助、九年义务教育为基础、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现役运动员文化教育与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教育并重的运动队文化教育体系。
    (三十一)加强西安体育学院建设。坚持教育创新,按照“以本科教育为基础,发展研究生教育,拓展留学生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发展思路,不断优化专业布局,发挥体育运动专业优势,强化高水平竞技人才培养;加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建设,发挥国家重点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作用。努力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8个,名牌专业3~5个,取得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博士授予点,全面建设教育、科研、训练三结合基地,争取成为国内一流并在国际具有广泛影响的体育大学。

    八、实施人才强体战略
    (三十二)加强人才工作,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观念,深化体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聘任制和目标管理为重点,完善和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健全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扩大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多元分配制度,建立起重绩效,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方式,充分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重视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
    (三十三)加强体育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力度。加强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体育人才教育培训制度,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有效机制。从2006年起每年设立300万元的教育培训和引进资金,通过多种方式引进更多的高层次体育人才。每年选派一批教练员、运动员、体育管理、体育产业经营、体育法律及其他方面的优秀人才到国家队、有关管理部门、高等院校或国外进行学习培训,全省每年培训人员达到500人以上。把西安体育学院、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成西部体育人才培训基地。
    (三十四)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到“十一五”末,建立起结构比较完整、职能分工比较完备的体育人才体系,体育管理人才、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运动员人才队伍进一步扩大。中青年人才所占比例保持在70%左右;全省教练员队伍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其中国家级教练员达到10人以上,高级教练员达到100人以上,全省优秀运动员队伍达到1000人以上。

    九、深化体育改革,加强体育法制和体育宣传
    (三十五)健全完善体育管理体制。不断深化体育改革,努力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更具活力的体育管理体制。继续推行体育事业单位和运动项目协会的改革。加快推进运动项目协会实体化,加强对各级各类体育协会的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体育协会的管理职能,健全自律机制。
    (三十六)深化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对训练单位和优秀教练员的科学化管理和量化考核。在资金投入、人员聘用、目标考核、科研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坚持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积极探索符合省情又快又强的项目发展道路;改变只讲投入不计成本的粗放型管理模式,重视竞技备战周期的资金效益,提高管理集约化程度;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实行优秀运动队人员工资津贴与运动成绩挂钩;坚持和完善周期目标与年度目标相结合、竞技运动成绩与人才梯队建设相结合、奖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综合配套考核。
    (三十七)加强体育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治体水平。认真做好《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的立法工作,初步形成地方性体育法规体系框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体育行政执法体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体育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监督、行政处罚等各项职能,建立和完善体育行政复议、体育行政诉讼制度。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制定、实施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开展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体育队伍的法律意识。
    (三十八)加强体育新闻宣传工作。完善体育新闻工作机制,搭建有效信息平台,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体育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积极弘扬主旋律,展示新形象,努力创造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十九)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树立人文奥运理念,深入挖掘体育的文化内涵,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积极开展体育美术展览、体育文学创作等体育文化活动,加强对体育文物、史料的征集和研究,完成《陕西省志?体育志》的续修工作,做好1990―2010年《陕西体育年鉴》的资料搜集整理和编辑出版工作。

    十、努力提高体育队伍素质
    (四十)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对体育工作的领导,争取体育事业投入随着经济增长逐步增加。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体育组织,建立对县级体育的综合评估与激励机制,强化县级体育的基础地位。完善体育事业统计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业务的应用推广。联通国家体育总局、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办好陕西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建立与全国互联的体育文史资料信息网络系统。
    (四十一)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创新型人才。努力建设高素质体育队伍。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体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大力加强各级体育部门机关建设和体育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委三部委的通知精神,在机关党员干部当中深入开展“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体育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创新管理方式,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把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十二)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健全机制,加强考核,促进落实,对规划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落实情况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形成在全省体育系统狠抓落实的良好风气,保障和推进全省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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