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计划期间云南省体育事业全面进步 1. 群众体育蓬勃发展。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第一阶段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具有云南特色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全民健身服务组织网络覆盖全省70%以上地区;社会体育意识不断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1340万,占7~70岁人群的35.23%,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1923人,较“九五”末增长198%;建成全民健身(路径、乐园)工程274个,较“九五”末76个增加198个,规模档次有所提升。截止2005年底,获得“全国体育先进县”、“云南省小康体育特色县(区、市)”命名的27个,占全省21%;建成“全国体育先进社区”14个、“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42个、“云南省体育先进社区”105个、“云南省小康体育特色乡(镇)121个;建成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58个、国民体质监测(检测)站(点)308个、健身气功站(点)97个。全面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挖掘、整理、推广一批民族传统体育、老年人健身方法,出版发行23集民族体育音像资料,云南群众体育形成特色。
成功举办云南省第7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6届农民运动会、第8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团参加全国第6届残运会、第7届民运会、第5届农运会,均取得历史最好成绩;2004年第12届残奥会,我省选手取得6.5枚金牌、6.5枚银牌、6枚铜牌的优异成绩,残疾人体育工作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2. 竞技体育取得显著进步。2001年第9届全国运动会获7枚金牌、7.5枚银牌、5.5枚铜牌,金牌、奖牌、总分分列全国第20、19和18位,位列12个西部省(区)、市第4位。2005年第10届全国运动会,获得5.5枚金牌、8枚银牌、8.5枚铜牌,金牌、奖牌、总分分列全国第21、17和19位,位列12个西部省(区)、市第3位。2002年釜山亚运会获3枚金牌,3枚银牌。2004年第28届雅典奥运会张国政获男子69公斤举重金牌,实现我省奥运金牌零的突破。“十五”计划期间,云南运动员参加国际比赛获冠军7个,亚军5个,季军2个,国内重大比赛冠军37.5个。培养国际级健将8人,国家级健将41人;国际级裁判6人,国家级裁判38人。成功承办世界杯场地自行车赛,举办云南省第11届运动会、第5届城市运动会。
贯彻实施《云南省竞技体育“三星”工程第二期计划纲要》取得成效。完成全省62个业余训练网点布局,形成以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的省、州市、县三级业余训练网络,在训规模扩大至1万人左右,向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输送203人,省级运动队输送326人。2004年云南省体育运动学校成功升格为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三级业余训练网络基础加强。
3. 体育产业稳步推进。体育市场逐渐兴起,体育投资迅速增长,经营项目和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形成一定规模。大众健身服务、高原训练服务和体育旅游持续升温,体育设施市场化经营程度不断提高。云南高原训练品牌初步建立,年接待来滇训练的国内外运动队达1万多人次,影响辐射东亚、东南亚。“十五”期间,全省共销售体育彩票33.04亿元,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11.36亿元,为体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4. 体育设施得到改善。“十五”期间,完成国家级“雪炭工程”项目8个,省级“雪炭工程”项目17个,省级“健康促小康”工程项目4个;建成全民健身乐园、全民健身路径274个。截止2005年底,全省建有各级各类体育场地40989个,比1996年增长78%,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0.77平方米。全省13个州市拥有体育场(馆),41%的县(市、区)拥有体育场(馆)。启动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昆明高原训练基地配套项目建设。随着全省体育设施不断改善,公共体育设施在为群众健身提供服务的同时,面向市场,发挥多元化功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5. 人才强体战略初见成效。注重体育队伍建设,各级各类体育人才总量增长,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普遍提高,形成了具有一定数量、结构较为完整的体育人才队伍和较为完善的体育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体系。2005年全国体育人才基本情况调查显示:我省当前体育人才资源总量为3252人,其中:体育机关公务员682人;直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959人;体育教练员726人(国家级教练7人,高级教练74人);体育裁判员804人。
6. 体育科研有所发展。随着体育科技意识增强,科技兴体战略逐渐确立。体育科研条件不断改善,体育科技服务能力提高,体育科研对全国九运会、十运会的备战参赛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云南体育科技工作者入选国家2008年奥运会科研攻关项目组。两次国民体质监测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口健康素质数据。
7. 体育宣传、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成立云南省体育记者协会,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为体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颁布实施。贯彻《行政许可法》,理清全省体育行政许可项目和程序。推进全省体育系统电子政务,体育工作进一步规范、高效。
8. 体育对外交流不断深入。与周边国家体育交往活跃,日本、韩国、泰国等体育交流的领域不断扩大;借助特色体育项目,形成欧美体育交流新渠道;加强“湄公河次区域”、“泛珠三角”体育合作,签署《滇港体育交流协议》。
二、云南省体育事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公共体育设施远远不能满足群众健身需求。2003年全国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显示:我省农村体育设施匮乏,城镇体育设施严重不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0.77平方米,低于人均1.03平方米的全国平均水平,且质量低,规模小,非标准比重大,管理经营粗放,开放服务和维护保养与群众健身需求有很大差距。
2. 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和发展后劲有待巩固加强。业余训练基础薄弱,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不足,参与国际、国内高水平竞争的整体实力有待加强。
3. 体育资源开发不足,培育云南特色体育产业还需作极大努力。云南的高原训练、体育旅游、民族民间体育资源和体育无形资产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开发,法规政策体系不健全,体育产业人才缺乏,资源整合不足,体育经营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水平低,市场竞争力弱。
4. 高素质体育人才缺乏。体育管理、科技、教学、产业人才,特别是高素质复合型教练人才稀缺,制约我省体育发展。
三、云南省体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七届省委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委、省政府贯彻意见,加快各级体育设施建设,加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夯实基础,抓好根本;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高国民体质;着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多出优异成绩;大力培育体育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体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二)奋斗目标
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群众体育:到2010年,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基本完善,体育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大众健身活动广泛普及,各民族的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乡(镇)体育指导站、老年人体育协会等组织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到2.3万人,约2300人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经常参加体育运动的人口占全省7~70岁人口的40%以上。
竞技体育:按照“精干一线,提高二线,扩大三线”的战略思路,发挥云南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和州市体校的骨干作用,形成结构优化、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的业余训练网络,建设后备人才梯队和科学合理的竞赛体制,使业余训练州市级在训人数达到4000人以上,县区市级在训人数稳定在6000人以上,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有15~20人获得录取名次;业余训练在训一级及一级以上的运动员达100人以上。增强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省级运动队争取有2~3个重点项目在全国形成团队优势,有4~6个项目的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2006年亚运会、2008年奥运会及世锦赛、世界杯赛等国际大赛,取得好成绩;2009年全国十一运会上金牌、奖牌、总分位次处于西部省(区、市)前列。
体育产业:积极培育体育消费市场,拓宽投融资渠道,努力培育体育市场主体,建立完善体育产业政策法规和管理服务体系。发挥气候、地理、区位、民族等资源优势,以大众健身服务、体育旅游、高原训练服务、体育竞技观赏为重点,打造云南体育产业品牌,体育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两位数以上,每年新增3000个就业岗位。深入开发市场,保持体育彩票销售稳步增长。
体育设施建设:力争“十一五”末,全省16个州市都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大型体育场(馆),60%的县建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体育场(馆);每个乡镇拥有一定数量的体育设施;按照《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城市社区拥有能满足群众基本健身需求的体育场地,使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从现在的0.77平方米增加到1平方米以上,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大力完善昆明高原训练基地功能,形成高低海拔训练服务设施网络。提高体育设施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满足各族群众的基本健身需要。
体育科技和体育人才建设:坚持科技强体、人才强体战略,以高原训练为重点,提高体育科技的硬件条件和服务水平,增强指导全民健身、服务竞技训练的科技力量。形成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善年龄结构,加大继续教育力度,提升综合素质,建设优势突出、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体育人才队伍。适当扩大教练员队伍规模,着重提升能级层次,五年后高级教练员总数达到100人以上。
(三)任务和措施
1. 群众体育
(1)实施《云南省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2006―2010年)实施计划》,抓好“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三个环节。通过“两康工程”,创建“小康体育特色县、乡镇、社区”“社区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传统项目试点学校”等鼓励性政策的引导,争取政府支持,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筹措资金加速建设城乡公共体育设施,使各级各类场地设施尽快达到《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规定的标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健身需求。进一步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使全民健身组织、各类社会体育团体、城市社区居委会或农村村民委员会体育指导站基本覆盖城乡,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
(2)结合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职工、农民、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特点,加强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和民族体育工作。科学指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方便群众参与的各类健身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体教结合,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体育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实效的健身服务,争取到2010年,建成全省体育特色先进乡(镇)420个,体育特色先进社区280个。开发推广具有民族特色的健身方法。
(3)落实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三项制度。
(4)认真筹备、承办好2007年第7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组队参加第7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第3届体育大会,争取优异成绩。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组团参加全国第8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6届农民运动会。组织好我省第7届农运会、第8届民运会、第9届残运会。
2. 竞技体育
(1)认真备战2006、2010年第15、16届亚运会,2008年奥运会和2009年第11届全国运动会,力争取得好成绩。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充分发挥高原训练特点和优势,实施项目和人才攻尖,建设团队优势项目,走强项精兵之路。
(2)制定实施云南省“三星工程”第三期(2006―2009年)工作计划。以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调整优化业余训练布局,加强基层业余训练网点建设,形成重点项目分类管理的长效机制。搞好人才培养输送,保证重点一、二类项目在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的项目设置,使其每周期的输送成材率达到60%,促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
(3)强化竞赛管理。深入研究,科学制定竞赛规程,发挥省运会、省城运会和各项目年度比赛等各级各类竞赛对业余训练的导向作用。加强管理,建设项目齐全、年龄和能级梯次合理的裁判员队伍。严肃赛风赛纪,贯彻《反兴奋剂条例》。
(4)加强运动队伍管理。结合我省实际,逐步健全和完善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建立运动员科学选材体系。加强培训,提高教练队伍执教水平,建设品德优良、技能精湛、意志顽强、作风过硬的教练员和运动员队伍。
(5)加强科研工作。建立科学选材、运动员生理、生化、生物力学、心理学和运动营养等方面的科学训练监控指导体系,进一步推进“科训医一体化”进程。
3. 体育产业
(1)构建体育产业政策法规体系和市场管理服务体系。科学规划全省体育产业发展,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
(2)以大众体育健身、竞赛表演、健身旅游、康体休闲为重点,培育体育消费市场和体育市场主体。开发体育资源,培育产业人才、发展体育中介市场,整合、盘活现有体育资源,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利用现有体育资源,面向社会,引导、推动大众体育健身服务发展。建设“低海拔―高海拔―高高海拔”立体型、多功能、国际化的体育训练带,做大做强高原训练品牌。培育体育竞赛市场,形成2~3个层次高、影响大的竞技体育赛事。发展体育旅游。打造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展演品牌。
(3)推进体育彩票发行销售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体育彩票销售稳定增长。
4. 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以海埂、呈贡、松茂为中心的国家级“昆明高原训练基地”建设,确保2006年竣工使用。完成体工大队搬迁的征地和建设。加快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建设,实现2007年高等教育达标。推进云南省全民健身中心建设。
(2)实施“健康促小康”工程,推进州市标准体育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基层体育设施条件。
5. 深化改革,促进云南体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1)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推动体育社会化。政策引导、利益调节,创造各种社会力量竞相参与、充满活力的体育兴办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局面。提高体育系统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能力。
(2)改革创新,建设优良的人才成长环境。加强各级各类体育人才的教育、培训,提高体育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深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体育人才资源高效整合。
(3)加快全省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启动“体育人才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完善科学选材、公文处理和信息流转等体育电子政务系统的功能,实现体育管理的科学高效。
(4)加强体育宣传工作,树立云南体育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