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对第十三届全运会解放军两次计分运动员名单(2014年申报)进行公示的通知
体竞字〔2014〕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有关行业体协,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运动员注册和代表资格确定办法》(体竞字〔2014〕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解放军体育部门2014年申报的两次计分运动员名单进行公示。根据要求,实行两次计分的运动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运动员入伍前未获得过该项目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没有全国锦标赛或全国冠军赛的项目,以总局项目中心指定类似级别的两项赛事为准。全国冠军赛设分站赛的,以总决赛成绩或最终排名为准)前8名(含第8名)成绩。”
请各单位对名单中运动员的输送单位以及入伍前是否取得过相应成绩等情况进行核查和举报。公示期: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18日。
联系人:田飞鹏
电 话:(010)87182307
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