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交流材料
近年来,江苏在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完善公共体育服务的同时,努力推动体育产业发展,逐步形成健身休闲、竞赛表演、用品制造、服务贸易、场馆运营、体彩销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业初具规模并呈快速增长态势,2010年体育产业实现增加值347.7亿元,占全省GDP的0.85%,截止
一、举省一致,上下联动,努力形成体育产业发展共识
我省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为重要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发展共识,明确职责职能,完善工作机制,科学谋划、强力推进体育产业发展。
(一)切实强化政府职责。江苏把发展体育产业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明确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将拓展体育健身等新兴服务消费,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内容之一,列入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时任省长、现任省委书记罗志军同志在专门听取省体育局工作汇报时强调指出:“要更多地在体育产业发展上下工夫,体育产业的发展不仅促进服务业发展,还能促进竞赛市场的繁荣,促进体育消费,又能更好地支持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发展。”国办《指导意见》一出台,罗书记即作出批示,指出体育产业也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并要求研究我省落实的措施。曹卫星副省长亲自牵头,按照“立足实际、适度超前、率先发展”的思路,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相关事宜,使我省贯彻国办《指导意见》从一开始就提升到了政府层面。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体育产业相关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实施意见》。省政府首次召开了全省体育产业工作会议,曹卫星副省长对全省体育产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分管秘书长主持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解读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全省各地都将发展体育产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体育产业政策,并结合实际出台当地政策措施;部分市县政府出台实施意见,也设立了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召开了体育产业工作会议,有效地推动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二)积极履行体育部门职能。全省各级体育部门改变过去对发展体育产业认识不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以及缺乏大体育产业观的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树立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共同进步、协调发展的观念,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省体育局通过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发展体育产业的自觉性,并先后开展多轮体育产业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听取意见,制定了《江苏体育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召开工作会议与分片座谈会指导基层抓好体育产业工作。市县体育部门积极争取领导重视,主动协调部门支持,将体育产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化体育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政策实施、指导服务功能,努力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着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我们注重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体育产业工作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对外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沟通协调,与省旅游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进体育旅游新兴业态发展;与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作组建江苏省运动与健康工程中心,打造体育装备科研平台;与中体产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拓展体育产业发展新领域。对内围绕体育产业组织架构、政策实施、基地评选、人才培训等内容,充分发挥各级体育产业部门、单位、企业、协会和基金会等载体的协同作用,初步构建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企互动、系统联动的体育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创新模式,破解难题,积极探索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路子
“十五”到“十一五”的十年间,我们抓住承办十运会和各地城市功能整体提升的机遇,规划、推进全省体育场馆建设。目前全省绝大部分省辖市已建成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90%以上的县(市、区)已基本建成“新四个一”工程。同时,积极引导各地探索体育场馆多元运营管理模式。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快体育场馆建设步伐。自2005年开始,我省每年从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提取2个百分点作为专项引导资金,扶持县级体育设施建设。省政府把县级“新四个一”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纳入科学发展观评价体系和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省体育局把体育设施建设纳入体育强市强县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调动了基层建设体育设施积极性。各地把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省级专项资金的引导下,积极筹措资金、调配土地,并通过银行融资、市场化运作、土地置换等多种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体育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体育场馆固定资产投入160亿元,其中政府投入132亿元,占总投入的82.5%;省级体彩公益金补助4亿元,占2.5%。
(二)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模式。一是“管办分离”模式。以无锡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为代表,该市将原市体育局下属的9个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中心,中心作为承接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的新载体,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心实施“两权分离”,组建了体育场馆运作平台—无锡市博威体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确保国有资产性质不变、保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前提下,实行企业化管理,开展多元经营。二是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营模式。以省五台山体育中心为代表,按照“以馆养馆”的思路,采用企业化管理模式,通过深化内部改革,推行标准化服务,打造“五台山健身”品牌。三是公司化运营模式。在这方面我省有几个典型代表:省政府批准成立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前三年政府拨款共6000万用于日常运营补贴,中心坚持社会事业项目的社会公益性不改变,积极拓宽经营思路,拓展经营空间,初步形成了全民健身、体育竞赛、房屋租赁、演出会展“四轮驱动”的发展格局。常州市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公司——常州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常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的经营管理,将经营性资产从公益性资产中剥离、总体打包,探索“主体多元化运营”模式。苏州成立市体育实业投资发展公司,与体育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营管理模式,采用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促进健身培训、竞赛表演、商贸会展等业态发展。四是专业化托管模式。如无锡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下属博威公司托管无锡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无锡市成立民办非企业斯伯特体育服务中心,从事第三方管理,协助10余所学校做好场馆开放运营。江苏苏体公司托管南京市两个区的体育中心,省五台山体育中心托管南京工业大学游泳馆,探索通过输出管理来解决基层、学校因管理能力不够导致的设施闲置问题。五是民营资本投入运作模式。南通体育会展中心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在保持体育设施基本功能的基础上,采用市场化运作,并借助集团公司的资源和资金优势,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无锡喜洋洋运动健身馆等民营企业利用闲置旧厂房开发健身场所;五台山健身会馆与万科房地产集团合作在高档住宅区经营健身会馆,探索了吸引民营资本投身体育健身领域的新路径。
(三)拓宽发展思路,提高大型体育场馆运营效益。在探索各类场馆的多元运营管理过程中,我们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升。一是在体育场馆功能定位上,坚持公益性质与公共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健身服务,面向社会多搞大型活动和体育竞赛,丰富人民群众的体育生活,充分发挥了大型体育场馆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业。二是在体育场馆经营思路上,强调多元发展与多业并举。遵循“以体为本、多元发展、多业并举”的方针,发挥其群众健身、体育培训、赛事观摩等功能,积极开展休闲娱乐、文化旅游、商贸会展、商务办公等产业的综合开发利用,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在体育场馆内部管理上,注重效率优先和规范运营。完善以目标考核、岗位绩效为核心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充分调动管理经营团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科学管理效率和规范运营水平。四是在体育场馆管理团队建设上,通过公开招聘、岗位培训等方式引进培养既懂体育又懂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升体育场馆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为体育场馆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标高起点,力求突破,着力构建体育产业政策体系
在省领导的关心重视下,我们一方面加大政策争取力度,着力形成相对完善的体育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另一方面,加大组织实施和宣传发动工作力度,努力放大政策的叠加效应。
(一)积极争取政策出台。我们按照省领导的指示要求,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政策研究,系统梳理政策条目,把财政资金和税费优惠等政策作为重点内容,力争实现体育产业重大政策突破。在省政府分管秘书长的带领下,与发改、财政、税务、国土、建设、商务、工商、人行等有关部门就具体扶持政策进行了多种形式、不同层次、数个轮次的沟通协调,初步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育产业政策体系,明确体育产业可享受国家和省出台的所有服务业扶持政策。特别是注重强化金融支持,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完善体育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推进银体合作等扶持政策;完善税费政策,明确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体育场馆和体育学校房产税等税收优惠,企业发生的体育冠名、广告性资助等费用可以税前列支,体育服务企业、体育学校用水用电用气可享受一般工业价格和居民使用价格等相关扶持政策;给予用地支持,对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以及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场(馆)建设用地给予优先支持;鼓励社会投资,对非公有资本投资的体育产业项目和建设的体育场馆,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等方面享受国有资本投资同等待遇;加大财政投入,从2011年起设立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大体育产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和督查力度。
(二)全力实施重点政策。按照“逐年增加、上不封顶”的思路,确定年度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数额,2011年省财政安排引导资金6000万元(其中省级体彩公益金中安排3000万元)。我们在曹卫星副省长和分管秘书长直接领导下,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苏省体育产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体育产业指导目录》,明确资金管理机构、资助范围与方式、立项管理、实施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内容,确定2011和2012年度引导资金支持重点和方向,规范项目评审程序,制定项目评审标准,组建评审专家库,严格进行书面评审和实地考察,确保条件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把好事办好。按照上述原则和方法,今年我们从176个申报项目中遴选出89个资助项目,受资助项目预计总投入80亿元,向社会公示没有收到任何不同意见,得到了广泛好评。同时,我们对各地贯彻省政府《实施意见》进行督查,要求把那些眼下可以实施的税收、金融、土地等政策尽快落地。
(三)着力放大政策效应。通过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业务研讨、工作督查、行业培训等多种形式,并借助引导资金重点政策这一抓手,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放大政策的带动作用和叠加效应。目前省内一批市县陆续出台各自的政策措施,出现了一批与文化、卫生、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的体育产业新业态,形成了一批带动能力较强的体育产业大项目。
四、优化结构,促进融合,认真谋划体育产业发展思路
经过多年的发展,江苏体育产业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在工作中,我们也面临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中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如:苏南和苏北体育产业发展的差距较大,全省体育产业布局和结构有待优化,健全的市场体系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尚未形成;体育消费市场有待进一步拓展;缺乏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和集聚区;市、县体育场馆缺乏熟悉运营管理的人才。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国办《指导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政策,促进体育产业规模、效益和竞争力快速提升。
(一)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根据《江苏体育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优化产业布局和加强载体建设为重点,推动体育与旅游、卫生、建筑、文化、广电等行业的融合,大力培育体育旅游、体育康复、体育建筑、体育创意、体育传媒等新兴业态;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基地创评工作,逐步形成一批体育资源集聚、体育产业发达、体育市场活跃的重点区域,推动体育产业集约发展。以实施重大项目和培育龙头企业为抓手,带动体育产业规模扩张,聚合人才、市场、管理、资金、技术和服务等要素,加快培育一批有自主品牌、有比较优势、有竞争实力的骨干企业,积极打造环太湖国际自行车赛、扬州鉴真国际马拉松(半程)赛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赛事,重点实施一批涉及运动项目、运动度假、运动康复、运动装备及体育科技等产业重大项目。着力吸引国际知名体育企业、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地区总部到我省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体育企业大力拓展国际市场。
(二)下功夫抓好本体和本级产业。指导各级体育部门做大做强本体本级产业,以反哺体育事业,促进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进一步深化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体制改革,试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做法,加强体育场馆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引进,带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等相关体育服务业发展。总结推广各地体育场馆多种成功运营模式,鼓励省内具备条件的体育场馆向其他市县输出管理。积极推进江苏体育产业集团组建工作,以体育本体产业和体育相关产业为主营业务,打造江苏体育产业的龙头企业,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将省体育局所属五台山体育中心经营权和省国信集团托管的南京奥体中心经营权同步划入江苏体育产业集团,以此组建省级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公司,积极向全省市县运营存在困难的体育场馆输出管理,带动全省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上水平、出效益。
(三)继续加强体育彩票发行工作。经过多年打造,江苏体育彩票形成了较好的基础和市场,体育彩票公益金已占我省省市县三级体育部门可支配经费的一半以上。发行体彩既是支撑体育事业发展最现实、最直接、最实惠的产业,更是我们服务民生的重要渠道。我们将继续把体育彩票作为省市县三级体育部门“生命线”工作来抓,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和安全保障,进一步规范体育彩票安全发行工作和公益金、发行费使用管理,维护公益体彩、诚信体彩的良好形象,继续为全国体彩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四)用足用好各项政策。牢固树立大体育产业观,切实履行体育部门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紧密合作,制定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加强政策衔接和配套,把国家和省的财政、金融、税费、用地等各项体育产业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强对体育产业引导资金资助项目的全程跟踪与指导服务,制定项目绩效考核制度,完善项目评审制度,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发展体育产业实施意见,确保国家和省定的各项政策在市县落地并有所创新。
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刘鹏局长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我省体育产业和场馆运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体育强国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