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接收两名新疆体育局干部挂职锻炼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支持促进新疆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援疆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要求,总局人事部门加大了接收新疆干部到总局系统挂职锻炼的力度。今年8月,根据新疆体育局的要求和干部特点,接收安排了新疆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的马洪平、杜洪卫两名干部到射运中心和自剑中心挂职锻炼,挂职时间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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