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普法办关于“六五”普法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6〕7号)要求,结合各省区市体育局上报的“六五”普法总结报告和总局各单位工作实际,经总局批准,总局普法办拟推荐湖北省体育局作为“六五”普法先进集体,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王新宅、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陈嫚、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张爱民3位同志作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现对以上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29日—4月4日,对以上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家体育总局普法办反映。
联系人:韩向飞
联系电话:010-87182159
国家体育总局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此件自2016年3月29日起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