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常识

一、什么是护照?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或到国外旅行、居留时, 由本国颁发的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护照一词在英文中有口岸通行证的意思, 是公民通过各国口岸的一种国际通行证明。因此, 一些国家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二、护照的种类有哪些?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颁发的护照, 一般可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

我国政府颁发用于公务活动的护照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对于一般公民使用,颁发普通护照。

外交护照一般颁发给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员, 包括外交官员、国家元首、政府重要官员等。根据国际惯例,上述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般也发给外交护照。

公务护照与公务普通护照发给国家公务人员及执行各类出访任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三、护照的作用是什么?

公民持有效护照在国际间往来, 护照内具有前往国的有效签证,据此完成各项出入境手续。

持照人如在国外发生意外, 所在国将依据护照判明其身份和国籍, 决定如何处理;同样,护照颁发国的驻外机构,也将根据护照来决定如何提供种帮助或外交保护等。

四、护照包括哪些内容?

护照封面一般印有国徽、国名及护照种类, 封底印有使用护照的注意事项, 封里注明“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等内容。

我国因公护照的第一页包括持照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护照号码、有效期、签发机关等内容,并有本人照片。

护照内有“应急资料”页和“备注”专页;为了方便各国颁发签证, 护照内包括许多签证页, 每一页上都印有“VISA”字样。

五、什么是护照的有效期?

护照不是永久性的证件, 具一定的有效期限。护照只在有效期内,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

我国因公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

一般情况, 各国使()馆在颁发签证时要求护照的有效期必须在六个月以上。如果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 则需重新申领新护照或延期。

六、护照上的签名是怎样的?

新版因公电子护照,“签名”已经扫描在护照信息页上,取得护照后不须签名。

部分旧版护照,持有人应在“持照人签名”栏内签上自己的姓名, 签名时必须用钢笔或专用签字笔, 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 不得涂改。

七、如何查验自己的护照?

颁发护照是件很严肃的工作,发照机关在审核和制作护照过程中经过反复检查,一般都不会发生问题。为了确保新做护照无任何差错和纰漏,在领取护照后仍须进行仔细的“自我查验”,以做到准确无误。

“护照自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1)封面是否印制清晰,字迹清楚;

(2)照片是否为本人;

(3)姓名及拼音是否正确;

(4)护照号码是否清楚、完整;

(5)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有效期等是否符合本人实际情况;

(6)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签发地点是否准确;

(7)是否有应填写的栏目没有填写;

(8)是否有缺页和印制不清楚的地方;

(9)塑封是否严密。

如果发现护照有问题或信息有误,要立即向发照机关提出并更正。

八、怎样保管自己的护照?

护照是重要的身份证件,应妥善保管。

因公护照平时应按国家规定,由有关单位统一保存管理。

出访时,护照最好随身携带,一般的经验是放在贴身内衣的口袋中,这样可减少意外的发生,也方便自己取用。

九、护照遗失了怎么办?

如果在国内遗失了护照,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要详细向公安机关说明护照遗失的时间地点和护照的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如果在国外(境外)遗失了护照,应迅速向当地警察报案并履行登记手续。同时,应尽快到我国驻外使()馆办理挂失登记手续,及时提出补发护照申请。

事先记录护照信息,对护照进行复印、扫描、拍照,是处理护照问题的好办法。

十、我国哪些单位可以颁发护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公护照由外交部和外文部授权的部门颁发;因私护照由公安部和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十一、 什么情形下,我国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持照人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持照人出境:

(1)持用无效证件出境的;

(2)持用他人证件出境的;

(3)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证件出境的。

对于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者冒用他人持证件出境、入境的,或伪造、涂改、转让、买卖出入境证件等违法行为,边防检查机关除收缴其证件外,还将处以警告或者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 什么情况下,护照将被吊销或宣布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各种证件的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护照等证件应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1)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的;

(2)公民持护照、证件招摇撞骗的;

(3)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的。

十三、 什么单位有权扣留、吊销或宣布护照作废?

护照和其它出境、入境证件的吊销和宣布作废,只能由公安机关或原发证机关依法作出;此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扣留证件;其余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扣留、吊销或宣布护照及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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